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8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3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
刘涛、刘胜亮、刘忠强、孙田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排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登记造册,分类分批整改。“十四五”期间,力争使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完善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提高诊断水平。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拨付专项资金,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契机,努力争取各级资金,对医疗基础设施进行扩建、改造、升级。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现有专业人员队伍中选择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多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深造,努力使之成为等技术带头人。以市县两级选派的“业务院长”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保联系乡镇业务的科室为依托,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共同组建不少于3人的团队成员,组建“名医基层工作站”,年底前实现“基层名医工作站”全覆盖。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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