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8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
魏书文、韩云雷、刘树新、段友亮、高兴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村卫生室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为每个村卫生室拨付2万元运行经费,进行改造提升。按照房屋、软硬件及人员配备情况,对全县564处村卫生室进行排查摸底,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提升改造,今年预计共投入资金280万元,改造提升村卫生室180处。目前,全县共创建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处,中心村卫生室52处,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5处,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127处。
二是积极推进村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更新,医疗设备每年都在更新换代升级。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部配有集中供氧系统和床头呼叫系统;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医疗检查设备和抢救设备,全部配置了CT机和麻醉呼吸机、除颤仪等,新配置负压救护车25辆,配齐配足布洛芬、莲花清瘟、激素等药品,各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制氧机1台。
三是加强对症药物、医疗器械、救护设备的物资储备,并每周进行上报、清点、监督,目前各乡镇卫生院均已达到市卫健委储备要求。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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