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8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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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
杨治堂、武玉亮、隋夕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将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达到人才梯队建设预期。
二是落实人员薪酬制度。根据国家深化医改精神,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适时适度调整乡镇卫生院职称晋升及聘任制度,刚性落实人员薪酬制度,做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保障措施,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加大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三是加强基层防疫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进修培养等方式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和教育,鼓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派遣医务人员到上级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实训,积极引进公共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基层卫生防疫队伍,将应急管理相关培训纳入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日常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防疫体制。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卫生防疫体制,形成快速完善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防控、直报、救助机制。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规范统一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流程、考评机制等;强化村卫生室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上级机构对村卫生室的帮带作用,构建村卫生室可发展、可造血的内生动力机制。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以正向激励、反面约束为保障,统筹县乡资源共享,畅通转诊渠道,逐步形成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年底实现“95%以上病人不出县”。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