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7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田相平、贾瑞红、高志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根据省、市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培训,逐步完善落实鼓励公共卫生人才队伍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
三是加强医院相关学科的建设,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健全医疗核心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培训;医务人员做到技能学习常态化,熟练掌握“三基三严”,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采购机制,优先保证应急处置防护物资配备。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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