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
苏振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省、市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逐步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使其进一步掌握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知识,提供居民基本医疗、基本急救、传染病防控、慢病随访和转诊服务。
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方便群众、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改扩建村卫生室,配备常规医疗设备。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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