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7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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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刘浍颍、张传奎、刘洁、李萍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放宽医疗机构对中医类人才引进要求限制。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实施经典、经方、经验“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中医经典传承人才,绩效工资分配向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实施县内名中医、名药工、名康复治疗师培育计划,到2025年,争创市级名中医师承工作室2-3个,培育中医优才3名、师承教育继承人10名,推选市级及以上名中医、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
二是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是完善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时仍是乡镇事业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专业技术人员。
五是改进薪酬分配办法。绩效分配向中医药特色明显、诊疗实绩突出的科室和人员倾斜,保障基层一线人员待遇。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