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07-07-2017-00005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6〕4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6-08-05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6-08-04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6〕42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
富官庄镇程凡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今年1月,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有编制1516名,实有1261人,尚空编255名,其中富官庄编制61名,实有51人,借调到外单位工作5人。在聘乡医38人。乡镇卫生院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人员通过借调、内退等形式不能在原有岗位上发挥作用,又占用了编制,阻碍了其编制所在单位继续用编进人。加之新进乡医原则上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条件和省里规定的配备比例过低,造成乡医严重短缺的现象。
针对以上实际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各级出台的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二是根据国家医改精神,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适时适度调整乡镇卫生院职称晋升及聘任制度。三是根据省、市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逐步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四是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加大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强基工程” 项目政策。五是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及医疗保险机制,严格根据绩效考核加大村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年轻人从事村医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满足老百姓就医需求,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沂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