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队伍建设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07-07-2017-000052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6〕4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6-08-05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6-08-04 | ||
标 题: | 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队伍建设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6〕43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
夏蔚镇王全爱、谭玉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队伍建设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今年1月,全县在聘乡医1214名,其中夏蔚镇在聘乡医22名,且在今后3-5年内平均每年退休乡医2人,加之新进乡医原则上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条件和省里规定的配备比例过低,造成加入乡医队伍“门槛”高、后继乏人、队伍老化的现象。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加村卫生室专业医疗人员:一是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县域范围内统一调配制度,推进村级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制定乡村医生激励政策,增加偏远地区乡医人数;二是根据需要返聘部分退休乡医,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临时工分流到乡医队伍;三是从取得符合报考执业资格条件学历的社会人员中招考部分乡医。四是鼓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外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网上在线学习等各种形式加强在职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医务工作者的整体医疗水平;五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省、市或县为单位,选择符合培养条件的医学院校,有计划、有批次、有梯队的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医学生(“村来村去”),可有效解决乡医后继乏人的问题。通过以上措施全面加强乡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