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关于建议设立沂河文化节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4-000010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文旅字〔2024〕3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关于建议设立沂河文化节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C:计划解决
王立双、傅琳、杨淞博、青年书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设立沂河文化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省市对规范开展节庆活动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对节庆活动建立保留清单,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只减不增,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目前,地域性较强、影响力小的节庆活动需降级举办。当前尚不具备设立沂河文化节的条件,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和宣传手段,加大对沂河文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通过举办各类旅游展会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商前来参观考察和投资兴业。我们坚信,在您的关注和支持下,秀美沂水一定能够成为我县文化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