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泉庄镇沂蒙精神传承基地建设和革命文物保护开发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1-000005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文旅字〔2021〕1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1-07-27 | |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泉庄镇沂蒙精神传承基地建设和革命文物保护开发的提案的答复 |
B:正在办理
薛彦鹏、刘仁娟、张宝平、徐怀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泉庄镇沂蒙精神传承基地建设和革命文物保护开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历来重视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泉庄镇是我县革命文物的密集分布区域之一,目前全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有28处,泉庄镇有3处,其中山纵后方医院旧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佃坪歪头崮战斗旧址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张鋂烈士墓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0山东省文化旅游厅公布的“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泉庄镇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全部被收录在名录中。2021年3月公布的“山东省党史教育场所”,我县有四处,其中泉庄镇的山纵后方医院旧址位列其中。以上是泉庄镇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简要介绍,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委员们的建议,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以下工作进程。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革命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历史见证和文化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革命文物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积极作用,继承和弘扬优秀的革命历史文化传统,对有效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把革命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依法纳入责任制,进一步发挥主动,做好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推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
二、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革命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利用规划,革命文物行政执法中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落实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严格划定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整理记录档案,健全管理机构。
三、着眼长远,制定革命文物保护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革命文物分布布局,科学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对已公布为文保单位的逐个制定专项保护方案,结合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向政府建议分别实施。对已经掌握的革命文物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制定保护规划,监督使用单位或使用者加强保护和维修。
四、加强同上级部门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投入,是打破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瓶颈的关键所在。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点面结合。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利用国家政策,加重杠杆,力争上级资金支持。
五、挖掘革命文物资源,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级别。做好现存革命文物资源的抢救性保护。在摸排、认定的基础上,有序开展革命文物深挖掘,革命文物资料整理。现有革命文物大多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抓住省市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节点,争取申报更高级别文物保护单位,为以后的保护工作做铺垫。
六、合理利用,做好文物资源的传承和发展。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革命文物资源,挖掘历史传承,丰富文化内涵,发挥革命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充分利用好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进一步做好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文章,拉动旅游产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推动革命文物展览展示场馆升级改造,提升革命文物展览展示功能。依托泉庄镇已有的天上王城、沂蒙花开等景区,推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打造红色旅游路线,开发红色文化旅游市场。切实做好泉庄镇革命文物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泉庄镇革命文物工作进程。让革命历史文化与现代经济文明有机融合,焕发出新的生机,使革命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革命文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颜世全,承办责任人:尹纪亮,电话:0539-225164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