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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旧村改造,扩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81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自然资规复〔2024〕7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7-1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旧村改造,扩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B:正在解决

李庆宝、王有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旧村改造,扩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居民点盘活利用工作,依托我县丰富的农村闲散空闲宅基地天然优势,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高效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保障城乡发展用地要素保障,推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一、我县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主要做法

为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宅基地、闲置住宅和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今年1月31日,县政府下发«沂水县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规定年度盘活任务目标,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执行。目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最主要途径。2020年至今,全县增减挂钩项目上报批准立项8个批次,批准拆旧面积2875亩,复垦耕地面积2630亩,安置占地面积76亩。由于近些年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多为一些“短、平、快”小项目,拆旧地块多而小,房屋闲置率高,拆迁户多数采用货币安置方式安置,很好的释放了农村建设用地要素,保障了县重点项目用地指标需求。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要求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推动乡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增减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节余指标优先用于项目所在地农民生产生活、社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发展和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落实留地安置政策,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三、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

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包括安置区用地指标和节余指标。

(一)安置区用地指标情况。我县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过程中始终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规范公示和听证程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安置需求,灵活多样的采用货币安置、新建安置区、村内空闲地分散安置等方式安置,足额留足群众安置用地需求,做到事前农民同意、事中农民参与、事后农民满意。

(二)节余指标使用情况。2020年以来,我县经省政府批复增减挂钩项目20个,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527亩。其中工业项目用地731亩,占比47.9%;住宅类及商业类项目用地521亩,占比34.1%,剩余项目主要为公益类、基础设施项目,面积275亩,占比18%。由于我县增减挂钩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已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留足安置用地,按照节余指标面积拨付补助资金,因此节余指标均由县政府统筹用于全县重点项目落地。

四、工作方向

针对贵代表提出的建议,今后着重做好几下几点工作:

(一)积极拓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宽度。以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农村闲散宅基地盘活利用。坚持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为主线,以旅游民宿等方式盘活有经典资源禀赋村落为点缀,积极探索将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实施范围。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工作。

(二)不断完善增减挂钩工作体制机制。“增减挂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社会、公众齐参与。政府层面,梳理工作体制、清理障碍,引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推动合力,同时适度超前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实施进度,合理安排拆旧区、安置区布局,为项目有序实施奠定基础;社会方面,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化解资金难题;公众方面,“增减挂钩”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立项、实施、验收、后期管护都离不开也不能离开公众参与,所以必须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研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方案。根据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合理安排指标使用,适当向乡镇、村倾斜,用于乡村振兴类项目落地,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提出更好的建议,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搞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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