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81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自然资规复〔2024〕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徐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沂水县不断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围绕园区布局、源头控制、利用开发、强化监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方式与制度,力求用好用足每一寸土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加强规划管控。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提升产业集聚度,统筹规划城镇开发边界,优化产业园区布局,实行产业规划管控,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明确主导产业,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统筹产业集聚区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2.建立项目优选联审制度。坚持“亩产效益论英雄”,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招商项目质量,促进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出台《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办法》,建立部门联席审查制度,对拟落地项目,从投资方实力、投资强度、安全、环保、能耗等13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集中评审、综合赋分,保证土地产出的最大效益。
3.推行“标准地”制度。全面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对项目亩均固投、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能耗等相关指标标准限定,企业对标承诺、按标拿地、对标建设,依托企业投产的后亩均税收等指标,做好企业分类,完善退出机制。
4.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引导产业集聚、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新上工业项目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有特殊要求外,要求建设两层及以上多层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2,轻工业等产业用地容积率1.5以上,允许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5.鼓励土地混合利用立体开发。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充分利用地上地下双向空间,鼓励企业二次开发、升级改造,地下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地上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以容积率的优化推动发展空间的拓展。
关于您提到的道路建设问题等,沂水县开发区内道路建设按照规范设计,除厂企使用外,还兼顾相关农村社区和城市居民交通功能,工业项目设计绿地率均不大于15%,后期我们将加强监管,杜绝供而未用、用而未尽问题;关于差异化财税调节机制,现实中确实存在调节机制不健全现象,但调节机制特别是提案中涉及的土地使用税行业差别税负决定权在省级政府,县级税务机关无权决定,我们将积极对上建议。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