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沭河河道及流域矿产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73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自然资规复〔2022〕1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
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沭河河道及流域矿产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张海勇、刘大磊、黄文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沭河河道及流域矿产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查处打击盗采河砂方面
(一)调整充实矿产专班,持续开展砂石资源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在原有矿产专班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份调整充实矿产资源综合管理与利用工作专班,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以“三个100%”为目标,统筹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和利用工作,全面规范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严厉打击盗采盗挖,非法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矿产资源的行为,实现矿产资源管理实时化、全程化、动态化。矿产专班从县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30名业务骨干人员组成,集中办公、单独考核、实体化运作。
(二)组建三级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监管工作。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我县于去年8月份成立自然资源三级巡查监管队伍,对资源敏感区、违法易发区保持每周到点到位巡查,同时,以考核为抓手,层层落实责任,推动镇村两级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遏制无证采矿、非法加工、持证矿山越界采矿等砂石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自然资源三级巡查监管队伍与矿产专班合署办公。
(三)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治理浓厚氛围。采取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应急广播、出动宣传车、印发公告等多种方式,以矿山企业和矿产资源丰富的区域、镇村为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去年10月份,全县出动宣传车29辆集中巡回宣传,悬挂条幅500余幅,张贴《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公告》3000余份,形成了家喻户晓、群众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检举、举报各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推广应用综合监管平台,对开采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实时监控。建设矿产资源综合监控管理平台,将全县持证矿山企业、有砂石资源产出的工程项目开采、加工、销售等环节全部纳入平台监控,运输车辆加装定位系统,实现全过程无死角、全天候实时监管,使违法行为无可乘之机。
(五)加强监督考核,从严督导问责。将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和利用工作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督办或其它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全市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坚决清理取缔,并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整改类企业擅自开工,切实维护全县砂石资源管理秩序。
二、在依法规范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方面
(一)提高准入门槛,严把审批关口。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9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提高砂石资源市场供给能力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严格矿山设置最低规模限制要求和生态保护规定,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源配置和采矿权设置。在采矿权出让中,通过严格审查企业征信、严把企业资质、适当提高竞买保证金等方式,防止恶意竞争,限制劣质企业进入我县矿产资源市场。积极探索“净矿”出让。对拟出让矿业权开展联合踏勘、联合审查,科学划定出让区域,有效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域,严格落实各级各类规划管控、勘查程度、开采规模等控制性要求。出让前明确正常开展勘查开采所需用地、用林、用草区域范围,相关区域具备正常办理用地、用林、用草手续的条件,无权属纠纷,确保采矿权人能够“获得矿权,采出资源”,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服务监管,打造绿色矿山。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管理,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市场经济等手段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做到应绿尽绿,能绿则绿。要严格落实生产加工运输环节环保防控措施要求,严禁破坏和污染环境,做到达标排放,环保生产,从深层次上解决可能产生的视觉污染和噪音污染问题。
(三)加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程度。督促引导企业充分采用先进开采加工工艺技术,实现开采手段现代化,充分做到应采尽采,能用尽用,实现矿产资源的绿色开发和综合利用。
(四)实施沭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2022年,我县将实施沭河上游(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综合治理项目,该工程计划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通过疏挖河槽、修建橡胶坝、完善堤防及沿岸建筑物,护砌险工段,修筑管理道路路基等措施,对沭河进行治理。工程完成后将充分发挥河道防洪效益,降低洪水灾害风险,减轻沭河流域内洪涝灾害损失,充分利用雨洪资源,有效提高河道蓄水量,发挥河道防洪除涝效益、灌溉效益及生态效益,总体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促进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9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郭 磊承办责任人:王子铭电话:2251515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