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微流通企业仓储用地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72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自然资规复〔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
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微流通企业仓储用地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田洪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微流通企业仓储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为保证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适用性,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领规划编制团队与各乡镇、县直单位、有关企业、村庄等进行了多次的调研。调研过程中,各单位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据目前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本轮规划属于紧缩性规划,要求优先保障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求在“双评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划定三条控制线。这导致我县的国土空间规划面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建设用地规模紧张的问题。
目前,我县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全县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尽最大努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9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刘永志承办责任人:杨秀美电话:2251515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督查室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