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建设,争创“省示范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59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7-08 | ||
标 题: | 对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建设,争创“省示范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的答复 |
沂自然资规复[2019]7号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69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
刘永胜 潘月娟 谭琳晓 王伟 牛纪美 刘召军 张晓燕 刘新太 贾黎 高鸿杰 高培增 李治富 李玉芝 王桂霞 王凤 徐丛磊 郝丽梅 刘加美 孔祥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建设,争创“省示范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为达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的要求,沂水县职业学校需要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未来计划年招收新生1500人,达到在校生4500人的规模。对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及教育部教职成〔2010〕12号文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八条的规定,按照生均不低于33平方米的标准,学校占地需达到223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于2015年和2016年为职业学校上报征地136亩,较好地满足了学校发展的需求。学校现有土地136亩,需增加土地面积87亩。按照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的要求,校舍面积需达到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校舍6.73万平方米,需增加校舍面积2.27万平方米。
职业学校于2014年规划新校园时,参照了《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最低达标标准(在校生3000人,土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政策出台后,县职业学校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县教体局对全县的教育发展进行了全面的总体规划,规划中包含了县职业学校的发展规划。
目前,县职业学校周边尚有建设土地,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扩大校园面积是可行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积极进行沟通交流,立足部门职责,尽最大努力,在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指标和各项手续办理中为学校争创“省示范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提供最优服务。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