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86号《关于规范开发,合理利用砂石资源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70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提案(2020)第18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86号《关于规范开发,合理利用砂石资源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李世明、相其祝、刘好贞、李富军、安丰海、韩军、刘克涛、陈国成、马永明、吴世磊、冯培辅、刘成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开发,合理利用砂石资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沂水县矿产资源较丰富,开发利用较早,目前,全县已发现矿产资源43种,矿床、矿点500余处,有16种得到较好开发利用,优势资源主要有铁矿、钛(铁)矿、石英砂岩、水泥用灰岩、白云岩、玄武岩、瓷石等。现有采矿权20家(不含鲁南矿业),其中铁(钛)矿8家,铅(银)矿1家,水泥用灰岩矿2家,石英(砂)岩矿2家,普通建材矿8家。金属矿山自2015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普通建材矿山处于断续开采状态,目前8家普通建材矿山复工的有2家,石英砂复工1家,山水水泥复工1个矿区。
二、机制砂情况
机制砂行业是随着天然砂石供应不断紧缺而产生的一个新产业,主要利用非建材类矿山产生的废石和尾矿进行建筑用砂石骨料生产。为缓解当前各地普遍出现的建筑砂石供应紧缺问题,2019年11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自然资源等10个部门共同起草下发了《关于推进机制砂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1月我省工信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共同转发了该意见,并就如何贯彻执行提出了要求。两个文件对机制砂生产提出了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要求,鼓励扶持建设一批规范化、产业化、工业化大型机制砂生产项目。在项目建设标准上,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确保机制砂项目在节能降耗、达标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在原料供应上通过充分释放合法产能和加大对建设项目产生废石的综合利用,保障原料来源,同时提出严禁以治理工程为名进行非法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目前在我县正在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单独设立用于机制砂生产的矿山。
三、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斤《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提高砂石资源市板供给能力的通知》中砂石资源丰富的重点设区市要推动设置储量500万吨以上,生产规模500万吨级以上的砂石资源采矿权,培育和发展2-4个砂石资源生产基地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加快设置大型砂石资源采矿权,争取设置1-2处大型砂石资源生产基地”的建议,目前我县多数储备均受到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公益林等制约无法进行开发,虽经积极上报调整但结果不尽理想,目前省厅反馈意见我县有3处资源暂时同意调出,涉及资源量在1亿吨左右。经前期会同发改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审批局等部门联合审查目前有两处基本符合采矿权设置条件,总储量在5000万吨左右,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市政府申请公开出让。
(二)关于“大力实施县级土地整理(耕地地址改造)项目,尽快制定县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自用之外剩余砂石资源以及废弃尾矿库,废弃矿山国体废弃场等的处置利用办法”建议,目前我县正在由水利局牵头制定《沂水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意见中对项目的立项设置、产生的砂石资源的处置方式、方法和部门职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待《意见》发布实施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关于“学习外地经验,结合县级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搞好调查规划优先在砂石资源量丰富的区域实施耕地体质改造项目”建议,通过设置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砂石资源开采与现行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和整治规范要求不相符,不建议采取该方式进行砂石资源开采。
四、下步工作办法及措施
(一)统筹规划保障矿业经济发展的要素需求。充分用好即将开始的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机会,选择优质编制单位,全面查清我县优势矿产资源家底,本着市场需求紧缺、环境影响轻微资源先开发;市场供应过剩,环境破坏严重资源缓开发或不开发的原则,对未来五年可开发矿产资源进行系统全面规划,提前做好部门协调工作,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保安全等禁止限制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实现采矿权的“净矿出让”。
(二)综合利用拓宽资源供应渠道。对现有采矿权进行调查,摸清矿山矿区范围内除批准开发矿种外可以用于机制砂生产的废石及尾矿资源情况,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时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实施。
(三)强化监管维护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环境。强化对过期采矿权、老旧民采矿坑等非法采矿易发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从严从快进行查,维护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采取政府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实地测量、按照远程监控设施等都措施加大对持证采矿权的监管,确保合法矿山依法经营,持续贡献全县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和监管职能,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加快绿色建设进程,形成规范开发、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