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1号《关于建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70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提案(2020)第19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1号《关于建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耿宗琴、张培红、夏志水、邵宏升、宗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有关情况
近三年,我局接收热心市民送来的受伤需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只、国家三有野生动物2只,其中部分交由东皋公园养殖场代管,符合放生条件后进行放生,部分简单救治后派专人送至临沂市动植物园收容救护。我县是森林、湿地资源大县,野生动物种类丰富,跋山水库上游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白鹳、天鹅、大雁、白额雁等候鸟通道,在我县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非常有必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资金的原则,拟在东皋公园设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配备救护工具和收容场所。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人员编制支持,将野生动物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我县野生动物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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