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沂山周边村庄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44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自然资规复〔2023〕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沂山周边村庄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
赵光锋、唐兆永、李中梅、肖现红、于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沂山周边村庄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项目设计与实施,均以国有林场为主,辐射周边村庄为辅、尽量满足林场及重点林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改善林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在项目设计与施工中除沂山林场项目外,均对林场周边的村庄也相应的实施了部分项目,其中有大东峪、石槽峪、上流庄、寺峪的林区道路建设,霹雳石、寺峪的拦水坝建设,东于沟、西于沟的小微湿地建设以及寺峪等村的退化公益林修复等。在本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已尽最大化满足沂山林场周边村庄的项目需求,由于受资金影响,本次项目实施未能全面覆盖林场周边林区,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在现有的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全方位提升沂山林场及周边村庄的生态环境,积极促进沂山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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