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处置全县僵尸企业和闲置低效用地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73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自然资规复〔2022〕10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6-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06-29
标       题: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处置全县僵尸企业和闲置低效用地的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王林墩、赵光锋、李中梅、韩云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置全县僵尸企业和闲置低效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先易后难、以用为先”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信用等多种手段,合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处置机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1、针对已供地两年以上而未开工,企业有意向终止项目的土地,从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角度出发,政府给予企业合理补偿后协议收回土地,重新挂牌出让给用地需求的企业开发利用。

2、对政府原因造成空闲或闲置低效的,通过调整规划、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式,尽快消除障碍,创造满足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3、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空闲或闲置低效的,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在问题整改到位前,对违规违约单位和个人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予以必要限制。如果在限期内企业无法盘活利用土地,严格按照法律及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为加快推进全县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我县已制定并于2022年4月19日下发了《沂水县2022年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处置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作为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低效土地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协调”。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汝华承办责任人:张 雷电话:225151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县政府督查室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