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镇驻地商业区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7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自然资规复〔2022〕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
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镇驻地商业区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徐斌、王伟山、马传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镇驻地商业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集约节约发展理念,有效破解土地要素瓶颈制约,实现资源集约高效配置,确保好项目、大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在今后工作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落户乡镇项目土地指标的支持力度。
一、做好院东头镇驻地商业区项目论证和招商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征求相关产业部门的意见,之后依托我县项目论证机制,对项目可行性、投资、用地等进行充分论证。建议乡镇招引有实力、有长期经营能力的投资方,保证项目能建的起来、运营起来,避免项目用地闲置。
二、做好用地服务保障。
在项目论证可行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院东头镇驻地商业区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同时在指标分配、手续办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三、多方筹措建设用地指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通过省重大项目、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临沂市域副中心、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等途径争取更多的新增指标。建议各乡镇也通过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争取为我县创造更多的指标储备,特别是近期试点的“小挂钩”政策,结余指标全部用于本乡镇乡村振兴项目使用。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汝华承办责任人:戚树高电话:225151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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