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关于向乡镇适当增加土地指标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68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建议(2020)第2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
标 题: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关于向乡镇适当增加土地指标的建议》的答复 |
牛纪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向乡镇适当增加土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形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不断提高全县土地利用效率和水平,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一、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在土地管理日趋严格,政策空间逐渐压缩的局面下,我局迎难而上、开拓思路、分类施策。积极争取省重点、棚改、优先发展镇、养老、农民建房等专项指标;对道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用地,积极争取省单独选址指标;同时积极争取年度计划指标,多渠道解决我县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每年大约实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400亩。
二、重点实施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挖潜指标
增减挂钩指标是我县用地指标的主要来源,2020年计划全年实现增减挂钩建新指标1500亩,新立项1000亩,完成储备库新增储备1500亩。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对2020年新立项项目,按净增耕地每亩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按标准可享受的每亩3万元资金奖励可由乡镇(街道)统筹用于其所属乡镇增减挂钩项目。项目批准后拨付50%的资金,项目安置区主体建设完成50%后再拨付30%的资金,项目拆旧区复垦全面完成并经上级部门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20%的资金。
三、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指标
我县2009-2019年度共有批而未供土地188宗3891亩,闲置土地9宗417亩,低效土地15宗604亩,总面积4912亩。2020年计划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549亩,完成闲置低效土地处置512亩。自今年起,用地指标的分配和使用有了较大的改革,既算增量帐,又算存量帐,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多了,我们的计划指标的分配就会减少。
四、用地指标分配导向
1、优先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2、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先支持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城市主干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环卫基础设施、节能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城市和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五、计划的执行
1、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由县土地储备利用领导小组研究分配到具体项目,优先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重点考虑亩产效益、发展前景等指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2、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企业、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用地行为的单位、企业,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