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费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4-000011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财复(2024)第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费用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徐守凯、滕海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费用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县实际,现答复如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着城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和城区面积的发展扩大,部分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出现老化、损坏等问题,需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维护。
经调研,我县目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能够满足实际工作的基本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面,我县城区面积虽然不断扩大,但新建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一段时间内基本不需要维护投入。
另一方面,我县每年都会对部分重点路段进行改造提升,多渠道投入缓解城区基础设施维修压力。如2023年城建重点工程安排的,由执法局实施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投资548万元,主要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工程;由住建局实施的沂水县小仓路东段道路设施恢复工程、沂水县金华山路、唐王山路、嫩江路、沂水县朱家庄路(朱田路-文诚路)、沂水县顺天河路南段(龙山路-公家疃街)、文山东路(珠江路-崇安路)、沂城街道工业园路(泰山路-康和路)等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共计投入5000余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减少了相应路段基础设施维修费用需求。
另外,县财政近几年每年追加部分资金(2023年追加813.9万元),用于各类现场会、各类临时性突击任务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更新维护。而其他县区有相当一部分是从预算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中解决的。按此口径计算,我县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高于我市其他县。
今后,随着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我们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投入,尽力保障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得到及时的更新和维护。
沂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