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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财政局关于《加强综合治税 助力财政增收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3-000013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财复(2023)第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7-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财政局关于《加强综合治税 助力财政增收的建议》的答复

郭晓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税 助力财政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加强税收保障,是做好财税工作的重要基础,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共享和综合分析,全方位、动态化地揭示全县经济财税形势,可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科学参考,有助于在经济工作中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我县范围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中,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的农用地专用审批,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完成耕地占用税的缴纳工作。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督促相关权利人缴纳契税、印花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三、依据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差异化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0〕52号)要求,约束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环境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及时上传“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双公示”、“信用中国”等平台,配合税务、发改等部门开展好对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行动。

四、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将全县各部门归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到该平台,初步实现各部门内部的数据共享。

五、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诚共治”的综合治税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临沂市涉税信息共享传递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市财政局深化税收保障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相关精神,努力把综合治税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全县税收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我们还建立了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沂水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沂水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强化协税单位树立“一盘棋”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履行好各项协税职责,形成衔接通畅、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努力推动全县税收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保持全县财税收入稳定较快增长。


沂水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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