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2-0000091 | 主 题 词: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财复(2022)第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
标 题: | 关于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财复(2022)第9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王增升、王凯、朱敬花、张红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许家湖镇小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城镇功能逐渐完善,亟需资金用于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筹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协调燃气、供热等企业根据城镇发展规划适时铺设乡镇驻地管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进度。
今年,省住建厅调度全省建制镇“十四五”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时,已对许家湖镇拟计划建设的镇驻地污水管网需求进行了上报,市住建局正在积极争取资金扶持,省住建厅也答复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予以资金支持。
目前,受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财政收入下滑,财政支出增加,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可支配资金有限,难以挤出更多资金支持小城镇建设。
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一是加快存量土地出让,县财政扣除成本后全额返还乡镇;二是加快河砂等存量资源出让速度;三是将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申报政府专项债券。
通过以上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同时建议乡镇根据总体规划要求,采取多元化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用于镇驻地基础设施建设。
沂水县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孙孝照承办责任人:赵京伟电话:0539—2239115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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