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基层转移支付保障强化基层财权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2-0000090 | 主 题 词: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财复(2022)第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
标 题: | 关于提高基层转移支付保障强化基层财权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财复(2022)第8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吴琳璘、刘兆芹、徐晓鸣、钱国华、田振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转移支付保障强化基层财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上级组织、财政部门不断出台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资金保障。2021年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6亿元,村均15.3万元,其中在职干部报酬安排6672万元、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1058万元,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财政补助673万元,符合条件农村离任干部生活补贴887万元,所有村干部均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初步建立了村干部基本的待遇保障机制。
下步工作中,县财政将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大对村级组织投入力度,一是通过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自我造血能力;二是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村干部工资和村集体运转经费保障力度,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沂水县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孙孝照承办责任人:赵京伟电话:0539—2239115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