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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1-0000795 主  题  词: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2021)字第3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7-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7-12
标       题: 关于做好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的答复

B:正在办理

韩军、王清峰、杨先根、马永明、刘荣祥、安丰海、王明艳、王国才、葛姝劼、吴成刚、刘克涛、刘成国、相其祝、李娜、陈思宇、吴世磊、曹淑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源建设力度。一是全面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沂政发[2019]34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沂政发[2019]44号)政策,在财税、土地、科技、金融、能源、环保等方面对财政贡献度高、科技含量高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推动资源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企业聚集,加强财源培植。二是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快矿产资源整合进程,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变“资源”为“财源”。三是一步完善财政收入县乡分成机制,加大对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完善乡镇政府组织收入评价办法,通过加大对矿产、土地等收入分成比例,调动各乡镇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的积极性。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管力度,确保应征尽征。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

最后感谢各位委员对财源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沂水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郝连涛承办责任人:赵京伟电话:0539—2239115

抄送:提建议委员、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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