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财政局关于《加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3-000013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财复(2023)第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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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财政局关于《加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刘涛、张亚军、吴建霞、刘德云、解玉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县成功争取到了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实验项目,省财政给予我县连续3年、每年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为保障试点试验工作顺利推进,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在财政刚性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统筹整合了市级财政资金139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96万元、其他财政资金716万元,聚合各级资金和力量,集中资源持续支持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向试点试验区倾斜,预计三年累计撬动金融和社会性资本投入5639万元、其他资金910万元,让更多资金“活水”流入试点试验项目区。以上资金共计17151万元,足以确保顺利完成试点试验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好、运营好、带动好。
针对土地指标问题,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统筹新增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建设用地指标向乡村发展倾斜。积极做好项目论证和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征求相关产业部门的意见,之后依托我县项目论证机制,对项目可行性、投资、用地等进行充分论证,在项目论证可行的基础上做好专项规划,在指标分配、手续办理等方面做好服务。同时,通过省重大项目、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临沂市域副中心、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等途径争取更多的新增指标,争取为我县创造更多的指标储备。
沂水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