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基层财政补助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2-0000086 | 主 题 词: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财复(2022)第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
标 题: | 关于加大对基层财政补助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财复(2022)第4号
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张元忠、杨德敬、刘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层财政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5900万元,专项用于“三年攻坚”、“户户通”、县乡道路大修等道路工程;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环卫补助。2021年起,县财政对乡镇(街道)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工会费按在职人员标准保障。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结构转型、民生支出扩面提标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突出。2022年,全县“三保”支出达到62亿元,人员增资、教育、社保、公共卫生等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加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财政支出压力巨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支持力度,下步工作中,一是结合中央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会议精神,储备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随着我县“七县战略”逐步实施,县财政将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不断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县财政将继续将基层“三保”纳入县级支出范围,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标准,确保基层“三保”保障到位。
感谢各位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沂水县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孙孝照 承办责任人:赵京伟电话:0539—223911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