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关爱帮扶孤贫儿童的意见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3-000020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民字〔2023〕2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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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关爱帮扶孤贫儿童的意见的提案答复 |
高仲平、杨雪峰、孙长文、邵光智、王立双、孙群力、高瑞文、袁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帮扶孤贫儿童的意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重点困境儿童待遇的儿童557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困境儿童关爱,我县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开展农村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逐步探索形成了党政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沂水未保工作新格局。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孤困儿童应保尽保。目前,社会散居孤儿105人(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32人),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4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2人,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42元(享受低保的与低保补差发放),重点困境儿童120人,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4元(享受低保的与低保补差发放)。2023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孤困儿童资金600余万元,有效的改善了困境儿童的经济条件,保障了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二是健全机构网络。全县18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儿童督导员;381个村居指定会计或妇女主任担任儿童主任,健全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机构网络。定期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及时纳入政策救助范围。
三是实施关爱行动。去年以来,我县开展了以“童享温暖、携童成长”为主题的关爱失依儿童行动,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不符合补助条件但也存在困难的200余名0-18周岁失依儿童都配备了多名志愿者进行经济、亲情、成长和健康四个方面的关爱。今年以来我们又对关爱行动进行了深化,发布了关爱失依儿童行动志愿家庭招募公告,招募社会各界有爱心且具有良好家风的家庭,采取一个家庭结对一名失依儿童的形式,通过定期上门关怀或周末假期接到家中共同生活等方式,贴近他们的生活,与他们建立起长期的情感联系,给予他们家的温暖和全方位的关爱。目前活动正在开展,已有51家庭各家庭报名。通过这种形式的关爱将极大促进孤困儿童的关爱水平。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接受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尽最大努力持续深化各项关爱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相信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困境儿童的健康发展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沂水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