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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改善保障民生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0-000017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民字〔2020〕3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0-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9-17
标       题: 关于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改善保障民生建议的提案答复

魏书文、王向民、刘竹叶、李兰峰、王成生、魏代君、罗奎民、崔科东、申希松、杨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改善保障民生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救助范围的问题今年以来,县民政局针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重残家庭、即时帮扶人员等情况,专门召开会议,安排督促乡镇开展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对象,依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认定一批审批一批,不等、不压、不拖。针对一些家庭因疾病或其他突发性困难的情况,县民政局建立了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3000元以下的小额救助,直接由乡镇实施救助,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事后在补齐相关手续材料。

二、审核操作的问题。我县自2020年1月份起,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简化了社会救助的审核审批环节,“两榜公示”减为“审批结果一榜公示”,提高了服务效率。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省市先后出台了低保管理办法,对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家庭收入核算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县民政局严格依据上级规定,对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车辆房产信息等基础数据进行信息比对,对不易掌握具体家庭收入的低保申请人员通过“直观看、具体问、邻里访、信函询、资料查”等多种方法进行准确认定,确保不漏保一户,不错保一人,做到精准认定、应兜尽兜。

三、救助标准的问题。县民政局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职责,连续多年按照上级要求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保障标准。从2020年7月起,我县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失能、半失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对大病、重病等负担重的困难家庭,个人花费符合临时救助标准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万元的救助;同时,对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实施教育救助,符合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5000元,有效解决了低保家庭子女上学负担重的问题。

为进一步统筹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县政府近期将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民政、扶贫、教育、医疗、住建、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整合统筹分散在政府部门的救助制度,统筹各类救助资源,努力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等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全覆盖,做到信息共享、救助及时,切实避免出现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的现象。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联合财政、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探索出台深化有效救助方面的文件,在政府购买服务、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细化分类救助、强化救助对象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开展创新性实践,切实提高救助效能。



                                  沂水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侯天秀,承办责任人:刘恒,电话:2269716

抄送:县政府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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