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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关于《推进农村老年人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4-000015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民字〔2024〕18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7-3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推进农村老年人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A

刘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老年人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我县在坚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础上,坚持优先发展农村养老,积极推进农村“孝善食堂”建设。由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慈善总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孝善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沂民字〔2023〕12号),从制度建设、设施配备、人员配套、服务监管、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孝善食堂”建设运营进行规范。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党建引领,严格遵循“党委号召、支部创办、社会支持、群众参与”原则,推广实行“公建公营”制度。由镇党委统一抓好“孝善食堂”顶层设计,根据村居规模、集体积累、老年人口数量等统筹规划,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党支部主动担当作为创办“孝善食堂”。在设施配套方面,以“十五分钟生活圈”为标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或者盘活村内空闲地资源新建,要严格落实“两园两区八有”制度。“两园”:即小菜园和小花园,“两区”:即烹饪作业区和就餐区,两区面积相加不宜小于80平方米;“八有”:即有烹饪器具、有桌椅、有冰柜、有消毒碗柜、有留样冰箱、有电视机、有空调、有专属餐具。在人员配备方面,配备与就餐规模相适应的厨师、面点师等食堂工作人员,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办“寸草心”志愿服务队作用,引导志愿服务队伍全程跟进食堂服务,为农村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送餐等服务,切实提高食堂服务范围。各乡镇(街道)按需开发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岗位,原则上倡导每处“孝善食堂”宜设置2名养老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减轻农村社区运营“孝善食堂”的运营压力。在服务对象方面,突出“孝善食堂”的公益属性,食堂服务对象应以老年人为主,优惠补助对象宜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具体年龄标准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在坚持“非盈利性”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可持续常态化运转问题。老年人就餐建议适当收取1-3元成本费。鼓励食堂对外开放,对其他社会人员就餐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收费,盈利部分用于补贴食堂工人工资和日常其他维护费用,减轻村集体长期投入压力,实现“输血”与“造血”并重。在资金支持方面,按照“财政慈善资金扶持一点、乡镇(街道)补助一点、村集体投入一点、社会力量捐助一点、个人家庭筹集一点”的运营模式筹措资金。县民政局将联合县财政局、县慈善总会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按照要求配套建设、运营状况良好的“孝善食堂”给予适当资金奖补,鼓励引导全社会掀起“孝善食堂”建设热潮,从而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难题,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养老总体水平。

当前,全县范围内已高标准建成“孝善食堂”84处,其中,诸葛镇东河西村孝善食堂经验做法被市民政局向全市发文推广,并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推广。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孝善食堂”建设及运营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做饭愁,吃饭难”问题,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为建设康养大县奠定坚实基础。



沂水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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