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推进养老机构医联体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19-000007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民字〔2019〕第2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1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
标 题: | 关于落实推进养老机构医联体的建议答复 |
张玉芹、丁国华、刘长生、张永刚、李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推进养老机构医联体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是国家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目前医养结合工作是新兴产业,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产业,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
(一)整合资源,完善医养融合政策。一是打破体制障碍。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机构,卫计、民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分别给予设立许可或登记备案,并加大业务指导,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二是加大补助力度。县财政重点向医养融合机构倾斜,继续提高建设、改造、运营等方面的补助标准。将各类医养融合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医养融合发展。三是做好医保政策衔接。对于综合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和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定点条件的,协调人社部门依申请纳入医保报销和长期护理保险范围,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到养老机构入住、康复、医疗提供相应保障。
(二)优化布局,构建医养融合服务网络。一是在机构医养方面,着力打造以县医院康养中心为龙头的一批富有地域特色、适应市场发展、符合老人需求的大型医养融合机构。二是在社区医养方面,充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资源,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完善提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管、慢性病疗养等功能,打造社区综合医养服务中心。三是在居家医养方面,发挥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便利、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5位代表提到的高端医疗设施和医疗人才短缺的问题,国家、省、市、县在去年和今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同时不间断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进一步解决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各项相继出台的政策正在逐步落实中。
5位代表提到的“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在金鹏颐年园建立试点,试行民办养老机构与辖区内公立医院建立医联体或者专科联盟。建立起老年人就医的绿色通道,实现资源互补、资源共享,使效率最大化、人才利用最大化、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合作共赢。”的建议。我们也将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获得政策方面的支持。
沂水县民政局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侯天秀,承办责任人:刘恒,电话:2269716
抄送:县政府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