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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对老年消费欺诈加强关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23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市监复字〔2023〕第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对老年消费欺诈加强关注的建议》的答复

刘太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年消费欺诈加强关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社会进入加速老龄化发展阶段,老年经济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老年消费安全成为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的热点话题。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老年消费欺诈监管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积极与乡镇食安办、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老年群体切身利益。

强化线上线下科普宣传。线下持续推进“五进”科普宣传,在人流量大的广场、大集设点,摆放宣传标语,张贴海报、宣传画,免费发放防止老年人被诈骗的传单和倡议书,在街道、广场、商店门口等场所悬挂横幅和设立警示语展板,利用led电子屏发布防骗标语。线上积极与媒体沟通,形成宣传合力,制作老年消费指南宣传片,利用媒体公益广告开展多种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案例警示、防诈反诈风险提示等,提醒老年群体谨防诈骗,引导老年消费者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力度。老年人常关注的保健品牵涉诸多监管部门,以用“免费体验”、“免费赠送”、“免费旅游”、“健康讲座”、“专家坐诊”等手段吸引老年人的商家为重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制定监管整改方案,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监管工作常抓不懈;每日及时受理12345、12315投诉举报,认真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及时回应老年消费者的关切与诉求,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打击处罚力度。坚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欺诈专项行动常态化,重点惩处以养生保健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欺诈行为,与时俱进地确定养老欺诈类案件的裁量尺度,依法对以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等手段诱导老年群体消费的商家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处罚力度,对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的违法分子予以从严从重打击。目前涉及养老欺诈相关案件立案一起。

目前老年消费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缺少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产品、服务和场所,不法经营者通过夸大宣传、价格误导、虚假承诺、免费钓饵、亲情攻势等手段,误导老年消费者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进一步强化对老年消费欺诈行为的关注,制定配套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投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积极推进长效管理,不断优化老年群体消费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科普宣传,持续推进各项宣传活动落实落地、取得成效,积极倡导子女或社工关心陪伴老人,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和监护,从身到心保障老年全体合法权益。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老年消费者的关心以及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与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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