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13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
标 题: | 关于政协“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提案的答复 |
农村市场是广大农民主要的食品消费渠道,切实关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县历来重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建设了以乡镇食安办和乡镇食药所为主要监管主体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实行常监管、严处罚。今年来,我局在坚持农村市场食品监管常态化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指导保障,形成长效机制
为狠抓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制定了乡镇食品安全考核细则和乡镇监管所考核细则,对各乡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进行考核。下发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特点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检查防控措施,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会,扎实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全局乡镇监管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由省局举办的食品标签相关知识培训会,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二)加强经营者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由于农村食品经营者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不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我局先后组织4次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杜绝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实施集中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一)加强预包装食品标签检查。专项整治以标签误导消费者、无标签、标签不符合规定、过期食品、未按温度储存等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追溯进货来源,严查索证索票不全的行为。
(二)加强散装食品标签检查。农村市场中散装食品是风险性较高的品种,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散装食品标签的检查,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散装食品容器上同时加贴公示牌和产品合格证,需要公示出食品的品名、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一方面让消费者明确了产品信息,另一方面让消费者知晓了产品是来自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44人次,检查生产主体77家,食品经营户464家,集贸市场38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3起,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起到了较大震慑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抽检
2019年,我局计划在流通环节开展县级监督抽检1500批次,涵盖了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糖果、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等种类,并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不合格高发的品类、区域的抽检力度,实行对以往抽检不合格经营者的跟踪抽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
五、实施食品摊贩备案,加强食品摊贩管理
集市是农村食品销售市场的重要形式,集市食品摊贩监管是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前夕,我县牵头召开了全县食安办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并对食品摊点备案工作做出部署。随后各乡镇食安办与食药监所共同对集市食品摊贩开展检查,并开展了备案工作。县食安办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切实加强了农村市场食品摊贩的监管。
六、建立集市快检制度,加强入市保障
为了加强农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我局在全县十八个乡镇全部配备了快检设备,用于农村集市食用农产品快检。由于沂水县文诚市场承担了全县近80%的蔬菜批发量,各乡镇集市的食用农产品也多出于该市场,我局规定,在乡镇集市能够提供出文诚市场进货票据和同一产品快检合格报告的,可以免予快检,乡镇快检主要检测个人自行种植和文诚市场以外其他渠道购进的食用农产品,一旦发现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立即与商户协议销毁。同时,各乡镇全年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你送我检”活动,只要消费者提出快检要求,即可免费对其购买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共快检226736批,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有效保障了农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虽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县共18个乡镇街道,1000多个自然村,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经营业户点多、面广、量大、分散,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常识的宣传,扩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的覆盖面,从严监管和提意识上双管齐下,努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市场大环境。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