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明确责任主体,严厉打击非法保健品行业”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13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
标 题: | 关于政协“明确责任主体,严厉打击非法保健品行业”提案的答复 |
2019年1月7日,为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从1月8日起,在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整治方案对各部门职责做了明确划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加大对虚假宣传、违法会销、虚假交易的查处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和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等部门按职责强化完善保健食品市场管理。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公安、商务部门按职责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部门按职责严厉打击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管、电信主管、网信部门按职责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沂水县保健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自今年1月份开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委开展 “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要求,对全县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理疗器械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人员868人次,车辆260车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业户4300余家,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0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4个,检查“保健”类店铺99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42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次,开展宣传活动11次,开展协作执法13次。通过专项整治,有力消除了全县保健品安全隐患,规范了保健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保健品制售假劣、夸大宣传、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立足部门职责,继续深化保健市场整治,强化保健市场监管,对未取得资质从事保健品生产经营、保健品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保健品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健品、非法直销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和整治,推动全县保健市场规范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