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046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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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
2022年,我县共收到县级人大代表建议115件。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在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截至8月底,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满意率为100%。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已基本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人大代表建议106件,占92.2%;所提建议合理,但因规划建设、上级政策等客观条件影响,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的(C类件)7件,占6.1%;所提建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解决,或因上级未列入计划县里无力解决的(D类件)2件,占1.7%。
一、代表建议提出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向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5件,其中,城乡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工作方面32件,公路、交通、交警工作方面19件,农业农村、水利工作方面18件,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18件,教育、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面14件,卫生健康工作方面5件,财政工作方面4件,其他工作方面5件。这些建议调研充分、观点明确、内容翔实,凝聚了人大代表的心血和智慧,反映了全县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115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逐一进行了答复。回顾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一)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已基本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A类、B类件)106件,占92.2%。这些建议大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有些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县政府及时明确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杨传婷代表《关于对沂河山庄北路进一步改造提升的建议》(第5号)提出后,县住建局认真办理落实并及时答复。2022年县委、县政府将该道路列入城建重点项目,进行了改造提升,目前已完成路面硬化,达到通车条件,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张清国等4名代表《关于加大沭河流域治理,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第65号)提出后,县水利局认真办理落实并进行了回复。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是我县“十四五”时期现代水网建设重点工程,总投资2.7亿元,涉及道托镇、高桥镇等5个乡镇。该项目已于8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计划于2024年12月份完工,将打造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跃、人和”的生态型景观型河道。
(二)所提建议合理,但因规划建设、上级政策等客观条件影响,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的(C类件)7件,占6.1%。这些建议大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但由于目前条件暂不具备,需在下步工作中统筹谋划、积极争取,逐步加以解决。比如,韩晓东等4名代表《关于拓宽整治龙张路的建议》(第33号)提出后,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认真调研,因拓宽改造需占用周边基本农田,按照有关土地政策难以办理土地手续,目前已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对道路进行大中修改造,计划于2023年3月份开工建设。
(三)所提建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解决,或因上级未列入计划县里无力解决的(D类件)2件,占1.7%。比如,王伟等3名代表《关于推进钢材市场整体搬迁项目的建议》(第23号)提出后,县综合执法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因该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项目已暂停。对此,县综合执法局及时做好反馈回复,代表表示理解。
三、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县政府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及时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县政府办公室建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主抓、督查室全程督办的协调办理机制,加强代表建议的协调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理专班承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4月22日,召开了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原则、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办理目标,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
(二)严格标准质量,规范办理流程。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流程,严把“三道关口”,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一是坚持精准交办。按照“充分酝酿、民主协商、主动作为”的原则,研究确定承办单位,建立台账、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提高办理工作精准性、科学性,保障交办工作质量。二是坚持高效办理。按照“强化措施、注重质量、快速启动、马上就办”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短期内即可办理的,督促有关单位集中精力、快速办理;对条件暂不具备的,第一时间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落实。三是坚持规范答复。按照“实事求是、全面细致、行文规范”的原则,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进行逐件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答复代表团或代表,保证了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三)严格督导督办,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强化过程督导。坚持建议办理与政务督查相结合,通过书面交办、电话催办、现场督办等形式,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二是注重协同推进。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配合,及时跟踪建议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各项办理工作。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将办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