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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对《关于引进、选拔高技术人才及技术工人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05-2017-000011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人社复字〔2015〕2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07-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5-05-14
标       题: 县人社局对《关于引进、选拔高技术人才及技术工人的建议》的答复

A:解决采纳

刘顺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选拔高技术人才及技术工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协作办公室对提案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克服观念、体制、保障等方面的诸多困难,以大气魄、大手笔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安排到企业服务工作,破解了企业引人才难、留人才难的问题,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全县经济创新提供了人才支撑。2010年以来,全县累计引进高学历人才139人,引进人才到企业服务工作后,及时调整心态,摆正位置,踏实肯干,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发挥了引领示范、桥梁纽带、科研智囊作用,达到了党委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引进人才满意的目标。2015年沂水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共设置25个职位30个招考计划。这些人才的引进,必将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新兴企业发展注入活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企业高学历人才引进津贴补助发放情况

市县两级高度重视高学历人才工作,为确保人才引进来、留得住,设置专项经费,提高补助标准,不断加大对企业引进高学历人才津贴补贴力度。

1、根据《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意见》(临发[2011]25号)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和奖励发放办法(试行)》(办字[2012]14号)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高学历人才,引进五年内,每人每月博士补贴2000元,硕士补贴1000元,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2、根据《沂水县企业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办法》(沂办发[2014]9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学历人才,引进五年内,每人每月博士补贴1000元,硕士补贴500元,津贴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

1、每年定期开展大规模企业用工调查,深入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做到人才引进有的放矢。成立调研组有针对性的到省内外高等院校了解硕士毕业生自我定位、就业需求情况,确保岗宜其人、人适其岗。

2、打破户口、地域、身份的限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高学历人才,继续按照“企业需求调查、引进计划制定与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及聘用、签订合同和协议、动态管理考核”六个步骤,开展了高层次人才引进。

3、加强人才管理,确保人才引进来、留得住。以优厚的待遇引人才,以优惠的政策留人才,以规范的管理用人才。按照《沂水县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将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进行有机统一,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鼓励企业自主引进人才。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吸引高学历人才来我县发展。制定更多优惠政策,不断提高高学历人才津贴补贴发放标准,鼓励企业自主引进人才,做好企业与高学历人才的对接和服务工作。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人社局 0539-223155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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