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对《关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直交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7-05-2017-00001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人社复字〔2015〕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5-05-2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5-05-20 | ||
标 题: | 县人社局对《关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直交的建议》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李继香代表、王兆香代表、杨传香代表、马德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直交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和医疗保险事业处等单位对提案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保群众的积极配合下,进展比较顺利。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采取参保人直接到村居(社区)缴费--村居(社区)将保险费上交乡镇人社所,由乡镇人社所统一汇集后缴存指定社保账户(或直接缴存乡镇财政账户)的间接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通过登录临沂市人社局网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查询模块查询个人缴费、缴费补贴、待遇发放等权益信息。目前,2015年的缴费工作也已经完成。
2014年4月,我县召开了城乡医疗保险整合移交工作会议,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整合,新农合整体划转到人社部门,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体系,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实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并轨有效解决了重复参保、城乡医保待遇差异、多部门承办行政成本高等问题。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2015年度参保模式仍然主要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目前参保缴费工作也已完成。
实行缴费电子化,是大势所趋,有助于减轻各级经办人员的工作压力,也有利规避基金征收过程中的风险。但受实际条件限制,在当前形势下,我县还暂时无法实现保险费网上直交。因为一是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省级管理,县区没有开通保险费网上直交功能的权限,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众多,我县2014年缴费人数达40.9万人,以个体为单位网上直交保险费,将极大地增加对账和信息审核难度。二是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是实行市级统筹,参保信息数据库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在技术上县区无法单独实现网上参保缴费,同时从市人社局正在建设的职工医保网上参保缴费系统来看,系统需要与各银行做接口,资金需求量较大。
实现参保缴费电子化将会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的途径,也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是社会缴费模式的发展趋势。在下一步工作,我们将按照各位代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保险费收缴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缴费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外出务工人员异地缴费办法,最大程度上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
同时,我们将积极向市人社局汇报请示,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尽快实现参保缴费电子化。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人社局 0539-223155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