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人社复字〔2018〕1号人大代表85号“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保资金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1-0000267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人社复字〔2018〕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7-02 | ||
标 题: | 沂人社复字〔2018〕1号人大代表85号“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保资金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张学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保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医保工作的关注、支持。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实际情况,我县每年都制定《沂水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科学测算、谈判协商、公开透明;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每年根据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测算当年度可使用的医保资金。医保资金的性质决定了在分配过程中只能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而不是以各单位的实际发生额进行支出。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基金分配及总额预付测算办法
根据市里公布的2017年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数据指标,以2017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为基准,按2017年度住院实际发生报销额超过付费总额控制指标30%以内部分进行测算。为强化乡镇卫生院对一体化卫生室的管理,实行普通门诊总额控制指标和住院总额控制指标捆绑使用。
(一)门诊统筹基金支出控制总额指标。根据2017年度门诊报销支出情况,2018年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预算总额为各乡镇筹资人数×85元/人。
(二)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控制总额指标测算公式。当年度住院控制总额预算指标=〔上年度本院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未超30%数额×50% +上年度本院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未超30%数额占本县区可用基金比例×当年本县区居民医保住院可用基金额×50%〕×N。N为综合调整系数,N的评分标准由人次人头比(0.4分)、次均住院费用(0.4分)、医保评价(0.2分)三项指标组成,总分不得超过1分。调整系数具体计算方法为:人次人头比以1.2为基准,以高于(低于)基准数值乘以0.1扣(加)人次人头比分;次均住院费用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为基准,高(低)于基准数值除以10000扣(加)次均住院费用分;医保评价0.2分由审核科室根据日常工作打分。
(三)2018年各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出控制总额指标。计算公式为:(当年度门诊报销预算总额+当年度住院控制总额预算指标)×(1+X),X为上调系数,根据2018年筹资增幅,经具体测算,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上调系数分别为7%、5%、3%。
二、资金超支分担办法
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发生报销额实行年终统算、超支分担的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发生报销额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结余留用。
年度实际发生报销额超过付费总额控制指标的,原则上医疗机构应承担控费主要责任,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分别按不同比例承担:超出10%(含)以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30%,医保基金承担70%;超出10%~20%(含)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0%,医保基金承担50%;超出20%~30%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70%,医保基金承担30%;超出30%以上部分,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各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在强化内部管理,保持医疗费用合理平稳增长上要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医保资金才能个更好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大限度为参保群众服务。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人社局 0539-223206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