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4-000019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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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十一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密切关注十一假日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景区门票、住宿、餐饮等消费需求集中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好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到价签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严厉打击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要求各旅游景点(景区)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三是要求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对于住宿酒店价格发生变化的,要做到提前告知,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四是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对于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做好明码标价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经营店铺、景区景点门票及景区内旅游商品经营户明码标价情况;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门票等环节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要求经营者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摆放整齐,对不同价格、不同大小、不同规格应标尽标。
(三)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规范工作
强化收费检查,规范充电价格。联合县发改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收费整治座谈会,听取17家企业经营管理及收费情况介绍,进行面对面法律法规指导。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截至2024年11月,已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以住宅小区、景区停车场等为重点,检查充电桩运营单位41家次,发现6项价格公示不规范问题并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配合推进价费分离工作。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向物业企业、充电桩运营单位发放讲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引导企业对充电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以实现充电电费和服务费的分别标示、分别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