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4-000003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春节、元旦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对于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商场、烟酒茶专卖店等61家次,现场纠正价格违法行为2起,累计发布、转发《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500余次。
二、做好明码标价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经营店铺、景区景点门票及景区内旅游商品经营户明码标价情况;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门票等环节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要求经营者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摆放整齐,对不同价格、不同大小、不同规格应标尽标。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0家次,现场纠正价格违法行为2起。
三、深入开展物业领域乱收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对2023年全县物业价格收费领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照问题逐个核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未公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等乱收费问题,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公示、使用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物业服务企业13家,现场纠正价格违法行为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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