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3-000007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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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制定《关于规范夏粮收购期间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方案》,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公示粮食收购价格,粮食销售企业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在检查粮食收购价格时重点对粮食收购政策、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投诉举报电话等的公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等行为;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计量器具是否存在超期未检,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家,发现价格公示不规范问题2项,已责令现场整改。
二是做好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联合县教体局针对教育领域收费开展联合检查,制定了《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学校自查情况和问卷调查结果,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了3项检查工作重点:1.幼儿园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跨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在保教费外以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名义另行收费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中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空调、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等。截至目前,已检查中学7家,小学3家,幼儿园6家,职业学校1家,下达警示告诫4次,立案4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