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3〕049号沂水伟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3-000020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3〕049号沂水伟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
当事人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罚〔2023〕049号),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处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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