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某复议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23-000015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姚某某复议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姚某某复议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沂政复字〔2023〕57号
姚某某:
你不服被申请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15日作出的强制拆除其建造的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审查过程中,本机关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你递交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审查后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抄送: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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