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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49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9-06
标       题: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一、项目由来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31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用石加工;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设工程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

目前我国钢材产量居世界首位,随着钢铁工业的发展、炼铁所需原料将愈来愈大。虽然我国铁矿储量位居世界第5,但其中含铁50%以上的富矿却仅占已探明储量的4%左右,绝大部分为含有有害杂质(P、S、Pb、Zn、As)的贫矿,远不能满足可直接入炉原料量的要求。目前,我国高达95%以上的铁矿石须进行预先选矿。随着我国钢铁需求量的提升,作为钢铁生产原材料的铁精粉需求量也逐年上升,报价也一路高涨。

鉴于此,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

项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建成后可解决20人的就业问题,具有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对该项目详细工程分析和对厂址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勘探、调查的基础上,收集有关资料,编制了《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概况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占地面积7542m2。预计于2021年6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铁矿石25万吨,生产铁精粉

33501.48吨的规模,可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年利润总额868万元;职工

定员2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7200小时,投资回收期为6.0年。

三、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铁矿采选业,产品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一级破碎、一级筛分、干磁选、二级破碎、棒磨、一级磁选、旋流分流、二级磁选等工序。本项目不采矿,原料为进口铁矿石,由山东天丰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与一般铁矿采选项目的最大区别是尾矿采用干排矿,不建设尾矿库,不会占用大量的耕地,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小。

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采取喷淋抑尘+布袋除尘器过滤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后均能达标。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环评编制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1年6月份,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成立了环评小组,项目组仔细研究了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相关规划等文件,确定了评价文件类型,并组织项目成员赴项目厂址对本工程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时收集了企业设计数据,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工艺,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补充监测,在接受委托7日内,对本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我单位在勘查现场、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通过工程分析,得出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2021年7月份,企业委托山东科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完善工程分析章节,在完善工程分析章节的基础上,我单位环评小组预测项目对区域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提出

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最终形成环评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


调查、分析


图1环评工作程序示意图五、分析判定的相关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收集、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从报告类别、区域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行业准入条件、总量指标、三线一单等方面对本项目进行初步筛查和分析判定,对部分内容介绍如下:

1、环评文件类别判定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中的规定“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中的“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本项目年加工铁矿石25万吨,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范畴。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未对本项目生产规模、设备选型以及生产工艺等作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

《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未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规模作出鼓励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且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本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3、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四、重点任务”中的“(二)全力做大选矿产业规模。坚持“地采+外矿”融合发展模式,全力做大选矿产业规模”,本项目不采矿,只选矿,原料矿石全部外购,符合要求。

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函[2016]161号),沂水县为新增国家重点功能区,其生态功能区类型为水源涵养型,本项目为单纯选矿项目,不设尾矿库,不新增废水排放,对沂水生态功能区不造成危害。

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项目区域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沂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3-B2-03),项目距离SD-13-B2-03红线区17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根据项目所在地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实施后采取的各污染物治理措施均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属于铁矿石加工项目,使用铁矿石、钢棒等为原辅材料,原料来源较广;本项目消耗电能和水资源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综上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5、其他内容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结果详见表1,详细的分析内容详见项目建设可行性章节。

表1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一栏表

序号

判定依据

判定结果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

2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符合

3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

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符合

4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符合

5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符合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

[2018]79号)

符合

7

《清洁生产标准铁矿采选业》(HJ/T294-2006)

符合

8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高质

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0]26号)

符合

综上分析,本项目不涉及三线一单,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地方的环境相关规划及环保法规、政策要求。

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重点关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等环境质量现状);

(2)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相符性问题;

(3)本项目建设及选址可行性问题;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要素的污染及治理问题。

2、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建设可行。

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的原有利用价值。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预测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使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等措施,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昼间、夜间噪

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固体废物均能按照国家规定全部进行处理和处置。只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对固体废物的收集及储存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随意倾倒,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很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厂址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不存在点位超标,土壤环境现状较好。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将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因此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七、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不影响周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符合省、市相关环保管理要求;车间布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

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山东科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建设单位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积极配合及技术支撑,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敬请专家领导批评指正。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

目录

1

1总论1

1.1编制依据1

1.1.1国家法律、法规1

1.1.2山东省法律法规2

1.1.3临沂市文件4

1.1.4导则及技术规范5

1.1.5建设项目依据6

1.2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6

1.2.2指导思想7

1.3评价原则、技术方法7

1.3.1评价原则7

1.3.2技术方法7

1.4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8

1.4.1评价等级8

1.4.2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10

1.5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11

1.6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12

1.6.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2

1.6.2评价因子的筛选12

1.7评价标准13

1.7.1环境质量标准13

1.7.2污染物排放标准16

2工程分析18

2.1项目由来18

2.2项目概况18

2.2.1本项目简介18

2.2.2经济技术指标19

2.2.3项目组成20

2.2.4产品方案21

2.3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21

2.3.1总平面布置原则21

2.3.2总平面布置方案22

2.3.3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22

2.4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23

2.4.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3

2.4.2主要生产设备31

2.5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物料平衡32

2.5.1铁矿石的成分分析32

2.5.2物料平衡32

2.5.3原辅材料、动力消耗36

2.6储运工程37

2.6.1运输37

2.6.2储存38

2.7公用工程39

2.7.1公用工程39

2.7.2供电42

2.7.3供热43

2.7.4消防工程43

2.8污染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4

2.8.1废气44

2.8.2废水50

2.8.3噪声50

2.8.4固体废物52

2.9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汇总56

2.10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分析59

2.11项目清洁水平分析60

2.12工程分析小结66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0

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0

3.1.1地理位置及交通70

3.1.2地形地貌70

3.1.3气候气象70

3.1.4地表水系71

3.1.5水文地质72

3.1.6土壤72

3.1.7植被73

3.2临沂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概况74

3.3沂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概况78

3.4相关规划78

3.4.1沂水县总体规划78

3.4.2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79

3.4.3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79

3.5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关系81

3.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2

3.6.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2

3.6.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8

3.6.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5

3.6.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2

3.6.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2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0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0

4.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10

4.2.1评价等级110

4.2.2AERSCREEN结果输出111

4.2.3评价范围111

4.2.4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111

4.2.5常规气象分析111

4.2.6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18

4.2.7污染物排放量核算122

4.2.8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及方案比选123

4.2.9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计划123

4.2.10防护距离124

4.2.11小结124

4.2.1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124

4.3运营期地表水影响分析125

4.3.1评价等级125

4.3.2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126

4.3.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6

4.3.4项目排水对南水北调的影响分析127

4.3.5小结127

4.3.6地表水环境影响自查127

4.4运营期地下水影响预测与评价131

4.4.1评价等级131

4.4.2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32

4.4.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33

4.4.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40

4.4.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41

4.4.6地下水保护措施和建议145

4.4.7小结146

4.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6

4.5.1噪声源分析146

4.5.3预测结果及评价149

4.5.4噪声防治措施150

4.5.5小结150

4.6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150

4.6.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150

4.6.2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151

4.6.3小结157

4.7营运期土壤影响预测与评价157

4.7.1土壤影响识别157

4.7.2土壤评价工作分级158

4.7.3现状调查与评价159

4.7.4土壤评价分析160

4.7.5保护措施与对策161

4.7.6评价结论162

4.7.7土壤环境自查表162

5环境风险评价164

5.1风险调查164

5.1.1风险源调查164

5.1.2风险潜势初判165

5.1.3敏感目标调查166

5.2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167

5.2.1评价等级167

根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结果可知,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根据表5.2-1,本次风险评价进行简单分析。167

5.3风险识别167

5.3.1物质危险性识别168

5.3.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168

5.3.3火灾事故中的伴/次生危险性分析169

5.4环境风险分析169

5.4.1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69

5.4.2地表水风险影响分析169

5.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70

5.5.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70

5.5.2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71

5.5.3地下水环境风险管理173

5.5.4应急体系及监测174

5.5.5联动机制176

5.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179

5.7评价结论与建议180

5.7.1项目危险因素180

5.7.2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180

5.7.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180

5.7.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180

5.7.4.1结论180

5.7.4.2建议181

5.8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简单分析表181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83

6.1废气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84

6.1.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184

6.1.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186

6.2废水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87

6.2.1废水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187

6.2.2工艺流程说明187

6.2.3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188

6.2.4投资估算与运行费用188

6.3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189

6.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189

6.4.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90

6.4.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190

6.5环保措施经济可行性分析191

6.6小结191

6.7措施和建议192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93

7.1总量控制规划及有关要求193

7.1.1国家总量控制有关要求193

7.1.2山东省总量控制有关要求193

7.1.3临沂市总量控制有关要求193

7.2本项目总量及污染物替代控制分析194

7.2.1总量控制对象及原则194

7.2.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94

7.2.3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194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5

8.1经济效益分析195

8.2环保投资及效益分析195

8.2.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95

8.2.2环保投资效益分析196

8.3社会效益分析200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

9.1环境管理201

9.1.1环境管理的目的201

9.1.2机构设置201

9.1.3主要职责和任务201

9.1.4排气筒规范化设置202

9.1.5排污口规范化管理203

9.2信息公开204

9.3环境监测计划204

9.3.1监测目的204

9.3.2环境监测站职能205

9.3.3监测计划及分析方法205

9.4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207

9.4.1环保设施设计与验收207

9.4.2环保设施验收建议207

10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09

10.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09

10.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09

10.2.1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生态环境敏感性209

10.2.2植被调查209

10.2.3区域动物调查209

10.2.4水土流失现状调查210

10.2.5土壤类型调查210

10.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10

10.4小结211

11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212

1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12

11.2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212

1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22

11.4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225

11.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230

11.5.1规划符合性分析230

11.5.2选址合理性分析231

11.6环境影响可行性分析232

11.7结论232

12结论、措施及建议234

12.1结论234

12.1.1项目概况234

12.1.2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234

12.1.3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234

12.1.4环境质量现状236

12.1.5环境影响评价237

12.1.6环境风险评价238

12.1.7环境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239

12.1.8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及污染物倍量替代239

12.1.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39

12.1.10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240

12.1.11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240

12.1.13总结240

12.2措施241

12.3建议242

第1章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

1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1998年12月27日);

16.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1月8日);

18.《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2.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2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

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2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7号);

27.《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2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9.《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实施);

3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88号);

31.《有毒有害水污染名录(第一批)》(公告2019第28号););

32.《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3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

34.《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47

号);

35.《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3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3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公告2017年第43号);

38.《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2发布);

39.《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2018]266号);

40.《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

41.《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

42.《关于发布<污染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第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号);

43.《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

44.《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

1.1.2山东省法律法规

(1)《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鲁环发

[2019]126号);

(2)《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置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环发

〔2019〕113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

(5)《关于印发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

〔2019〕143号);

(6)《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

(7)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7号);

(8)《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增四减”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四减四增专[2019]20号);

(9)《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

〔2019〕112号);

(10)《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1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18年11

月30日修正);

(12)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正);

(1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正);

(14)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1日修正);

(15)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1日修正);

(16)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3日修正);

(17)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2018年1月23日修正);

(1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

(19)《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

(2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

(21)《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22)《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8]191号);

(23)《山东省生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0年版)>的通知》(鲁环发〔2020〕1号);

(24)《关于进一步严把环评关口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鲁环函[2017]561号);

(2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15号)。

1.1.3临沂市文件

(1)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

(2)《关于划定临沂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公告》(2016年7月

14日);

(3)《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15]117号);

(4)《关于印发临沂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临环发[2015]170号);

(5)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

(6)《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碧水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临政字〔2018〕168号);

(7)《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沂政发[2014]31号);

(8)《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0]26号)。

1.1.4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0)《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1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2)《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3)《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14)《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1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16)《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

(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DB37/T3599-2019);

(20)《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

(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2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2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

(试行)》(HJ944-2018);

(2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

(25)《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

(2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2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2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9)《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

(30)《清洁生产标准铁矿采选业》(HJ/T294-2006);

(3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

1.1.5建设项目依据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项目备案文件;

(3)铁矿石检测报告;

(4)环境监测报告。

1.2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处理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的关系,做到瞻前顾后,统筹兼顾,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生产与生活环境,使该项目的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按照国家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求达到下述目的:

1、通过拟建工程工艺流程分析、物料平衡分析、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拟建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强及其变化规律,从而为环境影响预测等提供基础资料;

2、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的基础上,弄清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来源;

3、运用适当的模式和规范的评价方法,采用预测评价手段,论证拟建工程的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4、结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保要求,论证其建成投产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及倍量替代情况;通过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论证拟建工程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的统一性;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和建设的可行性;

5、结合实际评价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及项目在设计与建设中执行“三同时”提供科学依据。

1.2.2指导思想

1、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以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为指导;

2、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子,有重点地进行评价;

3、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4、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5、规定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合理;

6、评价工作达到服务于项目建设并指导项目建设的目的;

7、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尽量利用现有的资料,若资料不足,可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工作,全面反映环境问题。

1.3评价原则、技术方法

1.3.1评价原则

1、评价工作总的原则是坚持政策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在工作分析中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2、通过工程分析、水平衡分析、物料平衡分析等分析,核算拟建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情况;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针对拟建项目的特点及产生的环保问题,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环保措施,并在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给出拟建项目环评的明确结论;

3、充分利用近年来在拟建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为拟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坚持拟建项目选址服从城市、区域环境规划和以人为本、保护重要生态环境的原则。

1.3.2技术方法

1、污染源分析:根据拟建项目具体情况、类似企业生产实际情况进行污染源分析,明确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源强。

2、环境现状评价:主要采用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等方法,并进行数据统计,对环境现状进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采用数学模型、类比实测和专业判断等技术方法,分析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保措施以及整改

建议;

4、结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区域规划、总量控制要求,综合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1.4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1.4.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影响(试行)》(HJ964-2018)的要求及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物量等特点,确定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4.1.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见表1.4-1,计算结果见表1.4-2。

表1.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依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表1.4-2大气污染物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结果及评价等级

判据

评价等级

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PM10:Pmax=28.90%(DA002)

一级

从表1.4-2可确定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为一级评价,确定项目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1.4.1.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尾矿处理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中规定的等级划分方法,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

1.4.1.3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类建设项目,环境敏感性为较敏感。通过对照导则,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调查评价范围为厂址周围6- 20km2。本项目地下水等级划分见表1.4-3。

表1.4-3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判定依据

本项目特征

分级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G黑色金属——42、采选(含单独尾矿库)选矿厂

II类

二级

地下水敏感程度

不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也没有国家或地方政府

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但存在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地。

较敏感

1.4.1.4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周围受影响的群体较少,建设前后最近敏感点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5dBA以内),按噪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区为2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次噪声评价等级为二级。

1.4.1.5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评价等级的确定。本项目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润滑脂(俗称黄油)等。经判定,Q<1时,可直接判断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确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判定依据见表1.4-4。

表1.4-4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1.4.1.6土壤环境

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建设项目土壤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类别、占地规模和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

①建设项目类别

本项目为铁矿石选矿项目,年加工铁矿石25万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行业类别为“采矿业”,属于

III类项目。

②土壤敏感程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1.4-6。

表1.4-6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按照项目实际占地性质,项目占地周边存在耕地,故项目周围土壤敏感程度为敏感。

③占地规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0.7542hm2,属于小型。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工作等级,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土壤等级划分见表1.4-7。

表1.4-7本项目土壤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占地规模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I类

II类

III类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综上,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调查范围为厂界外0.05km。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见表1.4-5。

表1.4-5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一览表

环境类别

环境空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噪声

风险

土壤

评价等级

一级

三级B

二级

二级

简单分析

三级

1.4.2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

1.4.2.1评价时段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本次评价的时段主要为建成运营期,同时兼顾施工期,其中环境空气评价基准年选择2018年1整年的日历年作为评

价基准年。

1.4.2.2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为项目建设及选址可行性内容,并在工程分析中重点介绍项目废气及废水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兼顾声、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重点提出进一步防治污染、减缓影响、防范风险的对策措施。

1.5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

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结合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本项目“三废”排放情况,确定本次评价中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和风险的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5-1和图1.5-1。

本项目周围敏感目标见表1.5-2所示和图1.5-1。

表1.5-1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序号

评价专题

评价范围

重点保护目标

1

环境空气

厂址为中心区域、厂界外延边长5km的矩形范

厂区及评价范围内村庄、小

区,具体见表1.5-2和图1.5-1

2

地表水

厂区附近地表水

马站河

3

地下水

厂址周围,调查评价范围为12km2(南北4km

,东西3km的矩形区域)

厂址及其周围浅层地下水,

具体见表1.5-2和图1.5-1

4

噪声

厂界外200m范围

厂界及附近敏感点

5

环境风险

/

/

6

土壤

占地范围外0.05km范围内

占地范围外(0.05km范围)

的耕地、居民区等

1.6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

1.6.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1)施工期

项目厂区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特点、施工季节以及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经分析,施工期主要影响因子见表1.6-1。

表1.6-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

土地平整、挖掘、土石方、建材运输、存放、使用

扬尘

施工车辆尾气

SO2、NOx

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

COD、BOD5、SS

声环境

施工机械、车辆作业噪声

噪声

生态环境

土地平整、挖掘及工程占地

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土石方、建材堆存

占压土地等

(2)营运期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分析,营运期主要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识别见表1.6-2。

表1.6-2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影响因子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体废物

环境风险

环境空气

有影响

有影响

地表水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有影响

地下水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有影响

声环境

有影响

土壤环境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生态

轻微影响

注:“-”表示无影响。

1.6.2评价因子的筛选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确定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工程分析的污染物分析,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调查和评价因子,具体见表1.6-3。

表1.6-3本项目现状调查与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专题

主要污染源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生产废气

SO2、NO2、PM10、PM2.5、CO、O3、TSP

PM10

地表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铁

悬浮物共25项

、影响分析

地下水

污水输送管道、

pH、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

COD、氨氮

N计)、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硫化物、铜、锌、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K+、Na+、Ca2+、Mg2+、CO2-、HCO-、Cl-、

33

SO2-共32项

1.7评价标准

1.7.1环境质量标准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pH值、阳离子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共48项。

SS、COD、氨氮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临沂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方案》(2000年10月20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全市行政所在区域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包括农村和城市,全市行政辖区内设置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和二类功能区,不设置环境空气质量三类区,其中一类包括山东省蒙山风景名胜区、沂南孟良崮国家森林公园、郯城清泉寺省级森林公园、郯城银杏自然保护区、沂水沂山省级森林公园、苍山县抱犊崮自然保护区、苍山文峰山自然保护区、苍山大宗山风景自然保护区,其他区域均为二类功能区。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属于二类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可知,SO2、NO2、PM10、PM2.5、CO、臭氧和TSP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7-1。

表1.7-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1小时平均/

日均

年平均

一次值

1

SO2

0.50

0.15

0.06

GB3095-2012

2

NO2

0.20

0.08

0.04

3

PM10

--

0.15

0.07

4

PM2.5

--

0.075

0.035

5

CO

10

4

--

6

臭氧

0.2

0.16(8h)

--

7

TSP

--

0.3

0.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水体功能要求,区域地表水体属于Ⅲ类水体,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SS参照《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详见表1.7-2。

表1.7-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pH无量纲,总大肠菌群个/L,其他mg/L)

序号

指标

Ⅲ类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1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2

溶解氧

≥5

3

BOD5

4

4

CODcr

20

5

氨氮

1.0

6

总氮(湖、库,以N

计)

1.0

7

高锰酸盐指数

6

8

总磷

0.2

9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个/L

10

氟化物(以F-计)

1.0

11

铬(六价)

0.05

12

悬浮物

30

《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

94)三级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详见表1.7-3。

表1.7-3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pH无量纲,总大肠菌群个/L,其他mg/L)

序号

指标

Ⅲ类标准限值(mg/L)

标准来源

1

pH

6.5~8.5

GB/T14848-2017

2

氨氮

0.5

3

硝酸盐

20

4

亚硝酸盐

1.0

5

挥发性酚类

0.002

6

氰化物

0.05

7

0.01

8

汞(μg/L)

0.001

9

铬(六价)

0.05

10

总硬度

450

11

铅(μg/L)

0.01

12

氟化物

1.0

13

镉(μg/L)

0.005

14

0.3

15

0.1

16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17

耗氧量

3.0

18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3

19

菌落总数

100

20

氯化物(mg/L)

250

21

硫酸盐

250

22

Na+

200

4、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详见表1.7-4。

表1.7-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

标准

类别

噪声值dB(A)

昼间夜间

GB3096-2008

2类

60

50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详见表1.7-5。

表1.7-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

序号

监测项目

筛选值

序号

监测项目

筛选值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60

24

1,2,3-三氯丙烷

0.5

2

65

25

氯乙烯

0.43

3

六价铬

5.7

26

4

4

18000

27

氯苯

270

5

800

28

1,2-二氯苯

560

6

38

29

1,4-二氯苯

20

7

900

30

乙苯

28

挥发性有机物

31

苯乙烯

1290

8

四氯化碳

2.8

32

甲苯

1200

9

氯仿

0.9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

10

氯甲烷

37

34

邻二甲苯

640

11

1,1-二氯乙烷

9

半挥发性有机物

12

1,2-二氯乙烷

5

35

硝基苯

76

13

1,1-二氯乙烯

66

36

苯胺

260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37

2-氯酚

2256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38

苯并[a]蒽

15

16

二氯甲烷

616

39

苯并[a]芘

1.5

17

1,2-二氯丙烷

5

40

苯并[b]荧蒽

15

18

1,1,1,2-四氯丙烷

10

41

苯并[k]荧蒽

151

19

1,1,2,2-四氯乙烷

6.8

42

1293

20

四氯乙烯

53

43

二苯并[a,h]蒽

1.5

21

1,1,1-三氯乙烷

840

44

茚并[1,2,3-cd]芘

15

22

1,1,2-三氯乙烷

2.8

45

70

23

三氯乙烯

2.8

46

1.7.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粉尘排放浓度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

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1.7-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

(m)

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

速率(kg/h)

监控点

浓度

(mg/m3)

颗粒物

15

20

3.5

厂界

1.0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

表1.7-7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

COD

BOD5

氨氮

SS

标准

--

30 mg/L

--mg/L

≤30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见表1.7-8。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见表1.7-9。

表1.7-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70 dB(A)

55 dB(A)

表1.7-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dB(A)

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第2章工程分析

2.1项目由来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31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用石加工;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设工程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

铁精粉是铁矿石经过破碎、磨碎、选矿等工序加工处理而成的矿粉,主要用于粉末冶金。在钢铁冶炼工业中,铁精粉是球团的主要原料,其铁含量(品位)的波动直接影响成品球团矿的质量。

目前我国钢材产量居世界首位,随着钢铁工业的发展、炼铁所需原料将愈来愈大。虽然我国铁矿储量位居世界第5,但其中含铁50%以上的富矿却仅占已探明储量的4%左右,绝大部分为含有有害杂质(P、S、Pb、Zn、As)的贫矿,远不能满足可直接入炉原料量的要求。目前,我国高达95%以上的铁矿石须进行预先选矿。随着我国钢铁需求量的提升,作为钢铁生产原材料的铁精粉需求量也逐年上升,报价也一路高涨。

鉴于此,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

项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建成后可解决20人的就业问题,具有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对该项目详细工程分析和对厂址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勘探、调查的基础上,收集有关资料,编制了《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2项目概况

2.2.1本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行业类别:B0810铁矿采选业;

4、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地理位置见图2.2-1),地理坐标为E118°35'9.99",N36°7'21.73";

5、建设规模:年加工铁矿石25万吨;

6、法人代表:丁晓云;

7、项目投资:7000万元;

8、占地面积:7542m2(约11.39亩);

9、劳动定员及工作日安排:职工定员20人,年生产300d,7200h,实行三班工作制;

10、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租赁沂水鸿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闲置车间进行生产,现场勘查时,厂房为闲置状态,未安装设备,未存放原料。项目现场勘察图见图2.2-2,卫星遥感影像图见图2.2-3。本项目预计于2022年6月建成。

2.2.2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2-1。

表2.2-1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产品方案生产规模

1

铁精粉

万t/a

33501.48

以干量计

年工作时间

d

300

7200h/a

原辅材料消耗

1

铁矿石

t/a

250000

平均品位为12%铁矿石

2

钢棒

t/a

120

棒磨机需定期补充钢棒,1天

补充一次

3

筛网

t/a

5

振动给料机、电机振动给料机需

定期更换筛网,每年更换5次,每次更换1t

4

衬板

t/a

6

鄂破机:每年更换2次,每次更换0.5t;

锤破机:每年更换5次,每次更

换1t。

5

润滑脂(俗称黄油)

t/a

6

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棒磨机等设备齿轮需定期补充润滑脂,每日补充一次,全部损

6

絮凝剂

t/a

6.35

公用工程消耗

1

一次水

m3/a

152757.73

自备井水

2

kW·h/a

300万

职工定员

20

工程规模

1

占地面积

m2

7542

2

建筑面积

m2

6012

经济指标

1

总投资

万元

7000

2

固定投资

万元

3000

3

销售收入

万元

15000

4

利润总额

万元

868

5

投资回收期

6.0

2.2.3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详见表2.2-2。

表2.2-2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厂区中北部,钢结构,1F,内设有物料暂存区、破碎筛分区、棒磨磁

选区、污水处理区等。

新建

储运

工程

本项目不单独设仓库,原料矿石、成品均暂存于生产车间物料暂存

区。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水源为厂区自备井水。

/

排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管网引至厂区泥浆罐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

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

环保工程

废气

有组织废气

土石分离投料、土石破碎、一级破碎粉尘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后经集

气罩收集+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标排放

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后经集气罩收集+1台

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

卸料粉尘:卸料时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生产车间废矿石、精品碎矿石上堆尘、泥土落料粉尘、堆场扬尘以及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采取车间密闭、车间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抑尘效率可达90%;

泥土、废矿石装车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装车时喷淋抑尘等措施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道路定期打扫、洒水抑尘

等措施可降低60%粉尘排放。

厂界达标

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

排。

资源化利用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包括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集

中在生产区内,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厂界达标

固体废物

土石分离泥土:收集后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新建危

废矿石:外售做水稳材料。

废间

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沉淀的污泥(包含尾泥和车辆、地面冲洗产生的

泥沙):收集后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废布袋:外售废品回收站。

废筛网:外售废品回收站。

废衬板:外售废品回收站。

废絮凝剂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

废润滑脂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9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2.2.4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3(1),产品质量标准见表2.2-3(2)~表2.2-3(4)。

表2.2-3(1)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铁精粉

t/a

33501.48

以干量计

备注:铁精粉实际含水量为10%,故含水铁精粉总量为37223.86 t/a。

表2.2-3(2)铁精粉产品质量标准(GB/T36704-2018)

级别

理化指标(质量分数)/%

TFe

SiO2

S

P

Al2O3

水分

粒度

-0.075mm

C68

≥68.0

≤6.5

≤0.08

≤0.05

≤0.6

≤10.0

≥70.0

C67

67.0~<68.0

≤6.5

≤0.10

≤0.05

≤0.6

≤10.0

≥60.0

C66

66.0~<67.0

≤7.0

≤0.15

≤0.07

≤1.0

≤10.0

≥60.0

C65

65.0~<66.0

≤7.5

≤0.15

≤0.10

≤1.0

≤11.0

≥60.0

C63

63.0~<65.0

≤8.0

≤0.20

≤0.10

≤2.0

≤11.0

≥60.0

C60

60.0~<63.0

≤9.0

≤0.50

≤0.10

≤2.0

≤11.0

≥60.0

监测

方法

GB/T 6730.5

GB/T 6730.9

GB/T 6730.16

GB/T 6730.18

GB/T 6730.11

GB/T 6730.2

GB/T 10322.7

注:水分指标供参考

2.3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2.3.1总平面布置原则

本项目平面布置过程中参照以下几点原则:

1、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厂区现状,按照设备工艺的要求设计;

2、总平面布置要满足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的要求,布局紧凑合理,物流短捷,节约用地。全厂货流、人流力求避免交叉,动力设施接近负荷中心。厂区内设计部分绿化区以美化环境,减少尘埃污染,以满足项目生产对厂区空气净化与避免污染的要求;

3、平面布置应达到厂内外协调并适应自然条件,道路畅通。满足生产、消防、环保、安全卫生和人行的需要,有利于管理,方便生活,有良好的环境,并

要安全可靠,符合防火、防洪等安全规定,用地合理,总体效益好的要求;

4、竖向布置应根据厂区现有地形,采用最经济的布置形式,合理确定各建筑物、道路的标高,以便满足场地排水、防洪及交通运输方便的需要。

2.3.2总平面布置方案

本项目租赁沂水鸿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闲置车间进行生产,租赁厂区南侧办公楼上两间办公室进行办公,租赁厂区东侧宿舍楼6间宿舍用于职工住宿。本项目租赁的车间占地6012m2,车间北侧的空地1530m2,共约7542m2(由于办公室、宿舍为企业在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办公楼、宿舍楼上租赁房间,故不再计算占地面积),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工程场地呈不规则多边形,工程场地地势相对西北高、东南低平坦,租赁的地块呈矩形,东西最长约180m,南北最宽约44m。本项目主要租赁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含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室、宿舍等,按照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等,具体分布如下:

1、生产区:主要为生产车间1座(含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租赁厂区的北部。

拟建项目因占地面积较小,不单独建设原料库、一般固废库。生产车间按照功能分为原料暂存区、破碎筛分区、球磨选矿区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原料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西北角。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东部,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

2、办公生活区:位于租赁厂区的南部的办公楼上,主要包括办公室2间;宿舍为企业在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宿舍楼上租赁房间用。

3、道路系统规划:从交通便捷要求出发,合理布置厂区内部道路,以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拟建项目依托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在厂区南部设1个入口,用于人员出入及原料、产品运输。项目整体布局既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协调统一,又符合工艺流程要求,便于运输及生产管理。

2.3.3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平面布置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分区较为明确,布局紧凑工艺流程通畅,功能分区合理,保证有良好的生产联系和工作环境。各生产环节连接紧凑,物料输送距离短,便于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提高生产效率。厂房采取集中式布置,减少了土地的占用及

运输的距离,缩短厂区内运输距离;

2、根据区域风频图和气象资料,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南风,本项目办公楼、宿舍楼位于厂区东南部,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但由于本项目生产废气均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不会对办公生活区产生影响;

3、本项目合理布置道路、出入口,满足生产、消防、环保、安全卫生和人行的需要,符合防火、防洪等安全规定;

4、厂区地势平坦,事故水池(泥浆罐围堰)位于厂内北部,为厂内地势最低点,事故废水可实现自流;

5、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后,对办公生活区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项目布局紧凑,满足节约占地的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较好的满足了工艺流程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在厂区内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生产废气和设备运转噪声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均较小;总图布置基本合理。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图2.3-1,主要建筑物情况见表2.3-1。

表2.3-1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工程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m2)

备注

1

生产车间

钢结构

1

6012

租赁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2

危废间

砖混

1

9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

3

办公室

砖混

1

48

租赁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办公楼

4

宿舍

砖混

1

60

租赁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宿舍楼

合计

6120

--

2.4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

2.4.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4.1.1技术路线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产品主要为铁精粉。本项目通过外购铁矿石(品位在12%左右),通过二级破碎、干磁选、二级磁选等工序将产品铁精粉的品位提高至65%,外售炼铁厂。

2.4.1.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1、铁精粉生产

(1)卸料

本项目所用原料铁矿石为外购,外购铁矿石直径约0.5m,平均品位约为12.00%,由汽车运至生产车间原料暂存区进行卸料暂存,每次卸料结束运输车辆驶出后关闭车间大门。车间原料暂存处进行定期洒水,以抑制粉尘产生。

产污环节:原料卸料粉尘(G1)、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G2)、运输车辆运行噪声(N1)。

(2)土石分离投料

拟建项目振动给料机、土石分离机、颚式破碎机共用一个钢瓦棚密闭,其中进料口处采取三面密封,仅在北侧(进料口侧)留有一处进料缺口供进料用。将原料暂存区的铁矿石通过装载机投入振动给料机,物料经振动给料机输送入土石分离机。投料过程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同时在振动给料机上方设置有1个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以减少粉尘排放。

产污环节:原料投料粉尘(G3)、装载机和振动给料机运行噪声(N2)。

(3)土石分离

振动给料机给料至土石分离机,土石分离机又叫泥石分离机,主要由叶盘和转轴配合,转轴不光滑,表面有铁质凸点,通过轴的旋转,可将矿石向前推进,并将附着在矿石表面的泥土(约占5%)打散,使其与矿石分离,并通过转轴空隙落至钢瓦棚密闭的传送带上,由密闭传送带送往一般固废区暂存,定期由清理。土石分离机采用钢瓦棚密闭,去除泥土的矿石,通过转轴运至颚式破碎机进行一级破碎。

产污环节:土石分离粉尘(G4)、泥土落料粉尘(G5)、泥土装车粉尘(G6)、泥土(S1)、土石分离机运行噪声(N3)。

(4)一级破碎

本项目外购铁矿石为块状,直径在0.5m左右,需要对铁矿石进行破碎。铁矿石由泥石分离转轴直接运至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颚式破碎机俗称颚破,又名老虎口,由动颚和静颚两块颚板组成破碎腔,模拟动物的两颚运动而完成物料破碎作业。经一级破碎后铁矿石的粒径约为15cm。颚式破碎机为半地下破碎,破碎后物料直接由位于地下的出料口落至传送带上,传送带采用钢瓦板密闭,将碎矿石向上输送至一级筛分工序,出料过程中不产生粉尘。一级破碎过

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并在破碎机上方设有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以减少粉尘排放。

产污环节:一级破碎粉尘(G7)、颚式破碎机运转噪声(N4)。

(5)一级筛分

经一级破碎的物料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电机振动给料机,电机振动给料机又叫电机振动给料筛,是锤式破碎机的进料筛,同时有筛分功能,筛孔为30mm,筛上物为粒径大于30mm的碎矿石(约占总物料80%),直接进料至锤式破碎机;筛下物为粒径小于30mm的碎矿石(约占总物料20%),直接落至位于振动给料机下方的传送带上,传送带采用钢瓦板密闭,将碎矿石送至干磁选机进行干磁选。筛分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同时在电机振动给料机上方设有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以减少粉尘排放。

产污环节:一级筛分粉尘(G8)、电机振动给料筛运转噪声(N5)。

(6)二级破碎

经一级筛分后传送至锤式破碎机的矿石颗粒径约为15cm,不能满足铁矿石棒磨粒径要求,需进行二级破碎。为减少粉尘产生,二级破碎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锤式破碎机主要是靠冲击能来完成物料的破碎,其运行时,物料均匀的进入破碎机腔中,同时电机带动连接有锤头的转子作高速旋转,使高速回转的锤头冲击、剪切物料,导致物料被破碎,同时,物料自身的重力作用使物料从高速旋转的锤头冲向架体内挡板、筛条,大于筛孔尺寸的物料阻留在筛板上继续受到锤子的打击和研磨,直到破碎至所需出料粒度最后通过筛板排出机外。二级破碎机采取底部出料,碎矿石直接由出料口落至传送带上,传送带采用钢瓦板密闭,将碎矿石向上输送至干磁选机进行干磁选。出料过程中不产生粉尘。经二级破碎后铁矿石的粒径平均约为3.5cm。二级破碎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同时在二级破碎机上方设有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以减少粉尘排放。

产污环节:二级破碎粉尘(G9)、锤式破碎机运转噪声(N6)。

(7)干磁选

为提高铁矿石品位,减少抛尾量,一筛来料和二级破碎来料需经过磁选滚筒进行干磁选。干磁选后,矿石品位大于10%(约占58.33%)的进入精品碎矿石暂存区,给棒磨机供料,品位小于10%(约占41.67%)的矿石直接作为一般固

废外售做水稳材料。

本项目干磁选在密闭钢瓦棚内进行,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利用磁选滚筒完成干磁选,仅考虑精品碎矿石落料粉尘。

产污环节:精品矿石上料堆尘(G10)、废矿石上料堆尘(G11)、废矿石(S2)。

(8)棒磨上料

精品暂存区的碎矿石在重力的作用下直接下料至位于精品暂存区地下的皮带给料机,皮带给料机能够让物料均匀的落到传送带上(传送带采用钢瓦板密闭),由传送带向上输送至棒磨机,均匀上料可延长棒磨机的使用寿命。皮带给料机位于地下,仅留有1处进料口,进料口位于料堆正下方,上料过程中会对料堆产生扰动,产生少量粉尘,在此不做单独分析,纳入精品暂存区上料堆尘考虑。

本工序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9)棒磨

由皮带给料机传来的碎矿石,粒径不能满足磁选要求,需要进一步棒磨破碎。本项目采用湿法棒磨;所用设备为湿式格子型棒磨机。棒磨机是由水平的筒

体,进出料空心轴及磨头等部分组成,筒体为长的圆筒,钢板制造,筒内装有研磨体(钢制棒)。

由皮带给料机传来的碎矿石,经由棒磨机的进料空心轴装入棒磨机筒体内,当棒磨机转动时,钢棒由于惯性、离心力和摩擦力的作用,被带到一定的高度,随后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被抛落,落在桶内的碎矿石上,将碎矿石进一步击碎。棒磨后碎石直径约为0.89~1.1mm,棒磨过程中不断有水加入,破碎后的碎矿石随水自流进入一级磁选工序。

本项目为湿法棒磨,不产生粉尘。

产污环节:棒磨机运行噪声(N7)。

(10)一级磁选

经棒磨后的矿浆含有大量非磁性矿粒,需经过磁选机进一步磁选以提高其品位。本项目一级磁选采用半逆流式弱磁场永磁磁选机,磁选过程中不断有清水注入,经棒磨机来的矿浆随水自流至磁性圆筒下部给入槽内,磁性矿粒(约占25%)被磁性圆筒带到一定高度后落到精矿槽中,由钢泵抽运至旋流分离器进入下一道磁性矿粒筛分工序;非磁性矿粒及泥沙(约占75%)被运动的矿浆带到和磁性圆筒转动方向相反的尾矿槽中,自流至尾矿清洗机进行尾矿处理。经过1次磁选后,

磁性矿粒品位可提高至54.20%。

本工序为湿法作业,不产生粉尘。

产污环节:本工序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11)磁性矿粒旋流筛分

经一级磁选的磁性矿粒仍有部分粒径不能满足要求,需进一步筛选。本项目采用旋流器,可将粒径大于0.4mm的磁性矿粒分离出来。一级磁选后的磁性矿粒由钢泵抽运至旋流器,粒径大于0.4mm的磁性矿粒(50%),经旋流器分离后自流回棒磨机进行再次棒磨;剩余粒径小于0.4mm的磁性矿粒(50%),由自流至二级磁选机进行二级磁选。

本工序为湿法作业,不产生粉尘。

产污环节:本工序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12)二级磁选

一级磁选后的磁性矿粒品位仍不能满足产品位量要求,需要进行二级磁选,从而提高产品品位。本项目二级磁选使用半逆流式弱磁场永磁磁选机,磁选过程中不断有清水注入,经旋流器来(自流)的粒径小于0.4mm的矿粒由磁性圆筒下部给入槽内,磁性矿粒被磁性圆筒带到一定高度后落到精矿槽中(82.12%),由钢泵抽运至铁粉筛干机进行脱水处理;非磁性矿粒(17.88%)被运动的矿浆带到和圆筒转动方向相反的尾矿槽中,自流至尾矿清洗机进行尾矿处理作业。经过2次磁选后,磁性矿粒品位可提高至65%。

本工序为湿法作业,不产生粉尘。

产污环节:本工序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13)铁精粉脱水

经过二级磁选后的铁精粉品位已提高至65%,由钢泵将其从精矿槽抽运至铁粉筛干机进行脱水处理。本项目铁精粉筛干机又名真空过滤脱水机,设备由各个单独的扇形片的圆盘构成。每一个扇形片为单独的过滤单元,由滤布做成布套在扇形片上形成滤室。过滤盘由电机通过减速器及开式齿轮传动来驱动,过滤盘顺时针方向转动,滤室里的铁精粉在吸附区借助于真空泵在过滤介质两侧形成的压力差,附着在过滤盘上形成滤饼后,搅拌器旋转防止固体沉淀,滤饼离开液面后,在真空作用下继续脱去水分。滤液透过滤布,经过滤液管,从分配头排出。铁精粉滤饼在卸料区由反吹风卸料落入排料槽,整个作业过程连续循环进行。脱水后

铁精粉含水量在10%,作为产品外售。

本工序为湿法作业,铁精粉脱出水进入尾矿处理工序,不排放废水,不产生粉尘。

产污环节:铁粉筛干机运行噪声(N8)。

2、尾矿处理

(1)一次清洗

将一级磁选和二级磁选的尾矿,自流至尾矿清洗机。

尾矿清洗机工作时,电动机通过三角皮带、减速电机、齿轮降速后拉动叶轮慢慢旋转,尾矿由给料槽加入洗槽中,在叶轮的拉动下滚翻,并相互之间打磨,除去遮盖尾矿砂表层的残渣,另外毁坏覆盖尾矿砂的水蒸气层,以利于脱干;另外放水,产生强有力水量,立即将残渣及比重小的脏物(约占10%)带去,并从外溢口洗槽排出来,结束清理作用。洁净的尾矿砂(约占90%)由叶片带去,尾矿砂从旋转的叶轮倒入出料槽,自流进入转筛进一步筛分。

产污环节:一次清洗废水(W1)、尾矿清洗机运行噪声(N9)。

(2)转筛筛选

尾矿清洗机清洗后的尾矿砂自流进入转筛,进行粒径筛选,其中粒径大于0.4mm(50%)的尾矿砂由泵打回棒磨机进行棒磨,粒径小于0.4mm的尾矿砂自流进入尾矿砂磁选机,进行磁性矿粒回收。

产污环节:转筛运行噪声(N10)。

(3)磁性矿粒回收

粒径符合要求的尾矿砂自转筛自流进入尾矿回收磁选机,可将尾矿砂中残留的铁精粉进行回收,回收的铁精粉品位为65%,约占尾矿量的5%。

产污环节:本工序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4)二次清洗

经铁精粉回收后的尾矿砂需进一步清洗,以进一步去除矿粒表面残留的尾泥,经二次清洗后,洁净的尾矿砂(约占90%)直接进入脱水机进行脱水,脱除的废水进入污水池。

产污环节:二次清洗废水(W2)、尾矿清洗机运行噪声(N11)。

(5)尾矿砂回收

污水池中暂存的污水,经泥浆泵抽运至旋流器进行尾矿砂回收,粒径大于

0.2mm的尾矿砂(约占20%)经旋流器回收后进入尾矿砂脱水筛进行脱水,粒径小于0.2mm的尾矿砂经泥浆泵打入污水池。

产污环节:此工序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6)脱水

清洗处理后的尾矿砂以及旋流器回收的尾矿砂经脱水筛进行脱水(含水10%)。脱水筛工艺是旋流器和振动脱水筛的组合。流体旋流器是一种常见的分离分级设备,常用离心沉降原理。当待分离的两相混合液以一定压力从旋流器周边切向进入旋流器内后,产生强烈的三维椭圆型强旋转剪切湍流运动。由于粗颗粒与细颗粒之间存在粒度差,其受到离心力、向心浮力、流体曳力等大小不同,受离心沉降作用,大部分粗颗粒经旋流器底流口排出,而大部分细颗粒由溢流管排出,从而达到分离分级目的。尾矿砂在通过旋流器除水后,继续进入高频振动脱水筛脱水,可以使尾矿砂含水量在10%左右,达到尾矿砂脱水的目的。

由于脱水后的尾矿砂为全湿物料,不再考虑出料粉尘。脱水废水经导流槽进入污水池。脱水后尾矿砂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做水稳材料。

产污环节:脱水废水(W3)、脱水筛运行噪声(N12)、尾矿砂(S3)。

(7)污水处理

沙粒回收工序旋流器分离的废水经泥浆泵打入污水池,再由污水池导流入一级沉淀池+泥浆罐进行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处理后的清水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生产。

产污环节:尾泥(S4)。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4-1。

原料矿石

品位≥10%

S4

污水处理

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

清水池

图2.4-1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4.1.3污染物产生环节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见表2.4-1。

表2.4-1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

编号

主要产生环节

主要污染物

废气

G1

铁精粉生产

卸料

粉尘

G2

扬尘和汽车尾气

G3

土石分离投料

投料粉尘

G4

土石分离

土石分离粉尘

G5

泥土落料粉尘

G6

泥土装车粉尘

G7

一级破碎

一级破碎粉尘

G8

一级筛分

一级筛分粉尘

G9

二级破碎

二级破碎粉尘

G10

干磁选

精品矿石上料堆尘

G11

废矿石上料堆尘

废水

W1

尾矿处理

一次清洗

SS

W2

二次清洗

SS

W3

脱水

SS

固废

S1

铁精粉生产

土石分离

泥土

S2

干磁选

废矿石

S3

尾矿处理

脱水

尾矿砂

S4

污水处理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

尾泥

噪声

N

土石分离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棒磨机、筛分机、脱水筛等

噪声

2.4.2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4-2。

表2.4-2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生产线类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铁精粉生产

1

振动给料机

600mm×4000mm

2

2

土石分离机

--

2

3

颚式破碎机

PE750mm×1060mm

2

4

皮带输送机

B=800mm

2

5

电机振动给料机

1500mm×2500mm

2

6

锤式破碎机

1800mm×2400 mm

2

7

干磁选滚筒

--

2

8

皮带给料机

--

2

9

湿式格子型棒磨机

22000mm×2400mm

3

10

一级磁选磁选机

XCTB

1500mm×3500mm

3

11

旋流器

--

3

12

二级磁选机

XCTB

1200mm×3000mm

3

13

铁粉泵

120m³/h

3

14

铁粉筛干机

--

3

15

清水泵

300m³/h

3

尾矿处理

1

尾矿泵

200m³/h

3

2

尾矿清洗机

LX920

4

3

转筛

--

2

4

尾矿回收磁选机

--

2

5

旋流器

2

6

尾矿脱水筛

1800mm×3700mm

2

公用系统

1

泥浆罐

Φ10m×(3+7)m

2

泥浆罐分为两部分,上半

部为圆柱体,高

3m,下半部为圆锥体,高

7m。

2

压滤机

XMJ-400

2

2.5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物料平衡

2.5.1铁矿石的成分分析

本项目铁矿石为进口铁矿石,由山东天丰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山东天丰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矿石采购协议,详见附件。

根据本项目铁矿石成分分析报告(详见附件),铁矿石成分及理化性质见表

2.5-1。

表2.5-1矿体化学成分及平均含量表

样品编号

分析项目

Fe

Al2O3

SiO2

TiO2

Pb

As

%

%

%

%

%

%

C200514-22

12.00

1.64

7.42

1.77

0.00041

0.00043

2.5.2物料平衡

1、物料衡算依据

本项目生产过程物料平衡计算依据见表2.5-2(1)~表2.5-2(3)。

表2.5-2(1)本项目物料平衡主要计算依据

生产线

工序

计算依据

铁精粉

卸料

根据企业提供的铁矿石成分分析报告,铁矿石平均品位约为12.00%。

土石分离

根据企业提供,土石分离工序分下的泥土约占总物料量的5%。

一级筛分

根据企业提供,一级破碎后,粒径大于30mm的碎矿石约占总物料的

80%,粒径小于等于30mm的碎矿石约占总物料的20%。

干磁选

(1)根据企业提供,干磁选工序,品位≥10%的碎铁矿石含量约为

58.33%,品位<10%的碎铁矿石含量约为41.67%。

(2)根据铁矿石平均品位和干磁选工作原理,可知干磁选选出物料平均品位提高至17%,废弃物料平均品位为5%。

一级磁选

根据企业提供,一级磁选后,磁性矿粒品位可提高至54.2%,尾矿品

位为4.6%,尾矿直接进入尾矿清洗机进行清洗作业。

二级磁选

(1)根据企业提供,二级磁选后,磁性矿粒(铁精粉)品位可提高至

65%,尾矿品位为4.6%,尾矿直接进入清洗机进行清洗作业。

(2)铁精粉经铁粉筛干机处理后,含水10%。

尾矿处理

一次清洗

根据企业提供,进入一次清洗的尾矿中,进入转筛的尾矿砂约占

90%,进入污水池尾矿约占10%。

转筛筛选

转筛筛选出的大于0.4mm的砂石约占50%

磁性矿粒

回收

尾矿回收得到的铁精粉品位为65%,约占5%。

二次清洗

进入二次清洗的尾矿中,进入脱水机的尾矿砂约占90%,进入污水池

尾矿约占10%。

尾矿砂回

污水池中的废水进入旋流器后,回收的大于0.2mm的矿粒约占20%。

脱水

尾矿砂经脱水筛脱水后,含水10%。

公用系统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

(1)根据企业提供,废水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絮凝沉淀处理后,SS去除效率为99%。

(2)尾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10%。

2.5-2(2)本项目废气产生依据一览表

项目/工序

计算依据

卸料粉尘

碎石卡车卸料逸散尘产生系数取0.02kg/t,考虑到卸料矿粒在0.5m左右,粒径较大,此处卸料粉尘产生系数取0.01kg/t。

土石分离投料

粉尘

碎石卸料粉尘产生系数为0.02kg/t,考虑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矿石粒径较大,且投料、土石分离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抑尘效率60%),最

终粉尘产生系数取0.004kg/t。

土石分离粉尘

一级破碎粉尘

碎石一级破碎粉尘产生系数为0.25kg/t,考虑到一级破碎矿粒粒径较大,且

破碎为半地下破碎,破碎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抑尘效率60%), 最终一级破碎产尘系数取0.1kg/t;

一级筛分粉尘

碎石一级筛分产尘系数为0.25kg/t原料,考虑到本工序采取雾状水喷淋抑

尘(抑尘效率60%),产尘系数分别取0.1kg/t;

二级破碎粉尘

碎石二级破碎产尘系数均为0.75kg/t,考虑到本工序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

(抑尘效率60%),最终产尘系数分别取0.3kg/t;

泥土落料粉

尘、装车粉尘

泥土落料粉尘、装车粉尘产尘系数取0.01kg/t。

精品碎矿石、

废矿石上料堆尘

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产尘系数取0.0007kg/t。

废矿石装车产

尘系数

废矿石装车粉尘产尘系数取0.0008kg/t。

备注:粉尘产生系数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第18章粒料加工厂。

表2.5-2(3)本项目用水依据一览表

用水环节

用水定额

用水量

(m3/a)

来源

损耗比例

土石分离投

3.0m3/d,全年生产300d

900

自备井水

100%

土石分离

2.0m3/d,全年生产300d

600

自备井水

100%

一级破碎

2.0m3/d,全年生产300d

600

自备井水

100%

一级筛分

3.0m3/d,全年生产300d

900

自备井水

100%

二级破碎

2.0m3/d,全年生产300d

600

自备井水

100%

棒磨、一级磁选、二级

磁选

900m3/h,全年生产7200h

144981.65(总

循环水量为

6480000)

一次水140072.43m3/a, 回用水:4909.22m3/a

总循环水量的2%

厂区洒水抑尘

洒水量按1.5L/m2/d计,洒水

面积约为6012m2,全年生产300d

2705.4

自备井水

100%

生产车间地面冲洗用水

地面冲洗水量按

0.5m3/200m2·d计,生产作业

区面积为4750m2,全年生产300d

3562.5

自备井水

20%

车辆冲洗用水

车辆冲洗用水量为0.2m3/车,全年原料矿石、成品铁精粉、一般固废废矿石、尾矿砂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尾泥运输全年运输车次为12887车次

/a。

2577.4

自备井水

20%

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职工定员20人,均不住宿,不住宿用水定额为

40L/人·d

240

自备井水

20%

合计

157666.95

其中1次水152757.73m3/a回

用水4909.22m3/a

--

2、物料平衡

本项目物料平衡、铁平衡见表2.5-3和图2.5-1~2.5-2。

表2.5-3本项目物料平衡表

输入(t/a)

输出(t/a)

名称

铁矿石

(t/a)

品位

Fe元素含量

(t/a)

名称

物料

(t/a)

品位

Fe元素含量

(t/a)

原矿石

矿石

237495.68

12.00%

28499.48

铁精粉

铁精粉

33381.48

65.00%

21697.96

泥土

12504.32

0%

0.00

铁粉

120

100%

120.00

钢棒

120

100%

120

废气

卸料粉尘

2.50

0.00%

0

土石分离投料粉

1.00

0.00%

0

土石分离粉尘

1.00

0.00%

0

泥土落料粉尘

0.125

0.00%

0

泥土装车粉尘

0.125

0.00%

0

一破粉尘

23.75

12.00%

2.85

一筛粉尘

23.75

12.00%

2.85

二破粉尘

56.99

12.00%

6.84

精品碎矿石上料

堆尘

0.10

17.00%

0.0165

废矿石上料堆尘

0.069

5.00%

0.0035

废矿石装车粉尘

0.79

5.00%

0.040

固废

土石分离泥土

12499.57

0.00%

0

废矿石

98912.14

5.00%

4945.60

尾矿砂

88765.38

1.50%

1331.38

压滤尾泥

16167.93

3.13%

506.82

废水水中残留尾泥

163.301

3.13%

5.12

总计

250120.00

/

28619.48

总计

250120.00

/

28619.48

原料矿石:25000

粉尘:2.50矿石:249997.5

粉尘:1.00矿石:249996.5

粉尘:1.25,泥土:12499.57矿石:237495.68

粉尘:23.75矿石:237471.93

粉尘:23.75

粒径>30mm:189958.54

粒径≤30mm:47489.64

粉尘:56.99

精品碎矿石落料粉尘:0.10

矿石:189901.55

品位<10%:98912.999品位≥10%:138478.091

粉尘:0.859废石:98912.14

铁棒:120

矿石:138598.091

尾泥:16167.93

污水处理

尾矿砂:88765.38

清水池残留尾泥:163.301

图2.5-1本项目物料平衡图(以干量计)(单位:t/a)

原料矿石含铁:28499.48

卸料

矿石含铁:28499.48土石分离上料

矿石含铁:28499.48土石分离

矿石含铁:28499.48

一级破碎

粉尘含铁:2.85

矿石含铁:28496.63

粒径≤30mm矿石含铁:5698.76

一级筛分

粒径>30mm矿石含铁:22795.02

粉尘含铁:2.85

粉尘含铁:6.84

矿石含铁:22788.18

废矿石落料、装车粉

精品落料粉尘含铁:0.0165

干磁选

品位<10%废石

含铁:4945.6435

尘含铁:0.0435废石含铁:4945.60

品位≥10%矿石含铁:23541.28

尾泥含铁:506.82

污水处理

尾矿砂含铁:1331.38

清水池残留尾泥含铁:5.12

图2.5-2本项目铁平衡图(单位:t/a)

2.5.3原辅材料、动力消耗

本项目仅进行选矿作业,不采矿,原料矿石全部外购。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动力消耗见表2.5-4。

表2.5-4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原料

单位

消耗量

来源

备注

一、原辅材料消耗

1

铁矿石

t/a

250000

外购

为进口铁矿石,由山东天丰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外

购矿石均为地上开采,不含水。

2

钢棒

t/a

120

外购

1天补充一次,钢棒全部磨损进入产品铁精粉中

3

筛网

t/a

5

外购

更换1t/次,每年更换5次

4

衬板

t/a

6

外购

鄂破机:0.5t/次,每年更换2

次;锤破机:1t/次,每年更换

5次

5

润滑脂(俗

称黄油)

t/a

6

外购

每日补充一次,全部损耗

6

絮凝剂

t/a

6.35

外购

/

二、动力消耗

1

一次水

m3/a

152757.73

/

厂区自备井水

2

kw·h/a

300万

/

/

2.6储运工程

2.6.1运输

1、厂外运输

本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产品运输主要是汽运,且以公路运输为主。本项目厂外运入矿石等原辅料总量为250120t/a,运出产品铁精粉37223.86 t/a,运出一般固废废矿石、尾矿砂、尾泥、土石分离泥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量为228131.44t/a。

本项目铁矿石为进口铁矿石,由山东天丰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进口铁矿石由日照岚山港运往项目厂址,矿石运输主要途径潍日高速、青兰高速、341国道,运输距离约200km。

拟建项目产品铁精粉、一般固废废矿石、尾矿砂、尾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运输距离也按30km计,运输车辆平均车速按照60km/h计,则受拟建项目原料及产品等运输影响新增的交通移动源影响情况分析见下表2.6-1、表2.6-2。

表2.6-1大型车不同车速下单车排放强度单位(g/km·辆)

平均车速(km/h)

50

60

70

80

90

100

大型车

CO

5.25

4.48

4.10

4.01

4.23

4.77

NOx

10.44

10.48

11.10

14.71

15.64

18.38

THC

2.08

1.79

1.58

1.45

1.38

1.35

表2.6-2受拟建项目物料及产品等运输影响新增的交通移动源

项目原辅材料

运入量

(t/a)

运出量

(t/a)

运输方式

运输规格(t/车次)

新增交

排放污染物及量(t/a)

通量

(车

次)

CO

NOx

THC

原辅材

250120

--

汽车运输

40

6253

5.04

11.80

2.01

产品

(含水

10%)

--

37223.86

汽车运输

40

931

0.13

0.29

0.050

一般固废

--

228131.44

汽车运输

40

5703

0.77

1.79

0.31

合计

5.94

13.88

2.37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CO、NOx、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排放,同时在原料、产品和一般固废等沿途运输过程中,若运输车辆密闭不足,易产生扬尘污染,同时伴随有车辆运输噪声污染。为降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和交通噪声等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原料运输过程中至少应做到以下措施:

(1)铁矿石运输车辆需严格按照运输路线行驶,在途径敏感点时,需降低车速并禁止鸣笛,以降低运输噪声、扬尘等对敏感点等的影响。

(2)进、出厂运输车辆污染物排放标准需满足重型柴油车国VI标准,且必须按要求安装催化转换器等废气处理装置,使有害废气转化为无害气体,降低汽车尾气产生的大气污染;

(3)运输车辆驶出厂区前需进行清洗,同时对运输货物加盖篷布,降低沿途产生的扬尘污染;

(4)原料矿石、产品、一般固废等的运输应在日间进行,夜间禁止运输。

2、厂区内运输

厂内运输主要是原辅材料、备件的运输,采用装卸机、叉车等运输,厂区装置内物料主要采用传送带运输。本项目运输车辆仅在厂区做短暂停留,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具体污染物产生情况见章节2.8.1。

2.6.2储存

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不单独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原料铁矿石、产品铁精粉暂存于生产车间内。

项目货物运输及储存情况见表2.6-3。

表2.6-3项目货物储存及运输方式一览表

项目

序号

名称

年运输量

(t/a)

形态

包装方式

运输方式

储存设施

最大储存量(t/a)

运入

1

铁矿石

250000

汽运

生产车间原料暂存区

450

2

润滑脂(俗称黄油)

6

桶装

(20kg/桶)

汽运

生产车间润滑脂暂存处

0.6

3

絮凝剂

4.22

袋装

(25kg/袋)

汽运

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

0.4

运出

1

铁精粉(含水

10%)

37223.86

汽运

生产车间铁精粉暂存区

200

2

废矿石

98912.14

汽运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

350

3

尾矿砂(含水

10%)

98628.20

汽运

350

4

土石分离泥土

12499.57

汽运

100

5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含水10%)

17991.11

汽运

6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131.47

汽运

7

废布袋

0.02

汽运

8

废絮凝剂包装袋

0.051

汽运

10

废润滑脂桶

0.3

汽运

危废间

0.5

本项目污水暂存池、一级沉淀池、泥浆罐、清水池尺寸见表2.6-4。

表2.6-4本项目泥浆罐、清水池尺寸一览表

名称

尺寸

容积(m3/套)

数量(座)

备注

污水暂存池

2.5×4.5×5 m

56.25

2

/

一级沉淀池

4.5×8×5 m

180

2

/

泥浆罐

Φ10m×(3+7)m

418.66

2套

/

清水池

20×5.3×4 m

424

1

/

2.7公用工程

2.7.1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均取自厂区自备水井。项目用水环节主要包括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抑尘用水、棒磨用水、一级磁选用水、二级磁选用水、厂区洒水抑尘用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一次水总用水量为152757.73m3/a。

(1)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抑尘用水: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过程中为抑制粉尘产生量,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喷淋用水全部进入物料,蒸发至大气,不产生废水。根据企业提供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喷淋水用量分别为3m3/d、2m3/d、2m3/d、3m3/d、2m3/d,全年生产300d,则破碎、筛分喷淋用水量约为3600m3/a。

(2)棒磨、一级磁选、二级磁选用水:根据企业提供,本项目棒磨机、一

级磁选机和二级磁选机用水均为常流水,配备3台300m3/h的循环水泵,运行时间为7200h/a,则总循环水量为6480000m3/a。棒磨、一级磁选、二级磁选用水部分进入产品铁精粉(含水10%)输出,部分进入尾矿砂(含水10%)输出、部分进入尾泥(含水10%)输出、部分蒸发损耗(2%),根据物料平衡,随铁精粉、尾矿砂、尾泥带水量分别为3722.39m3/a、9862.82m3/a、1796.44m3/a,蒸发损失量为129600m3/a,则循环水补水量为144981.65m3/a,(其中140122.96 m3/a为自备井水,4858.69 m3/a为车辆、地面冲洗回用水)。

(3)厂区洒水抑尘用水:本项目生产车间及道路定期洒水,用水定额为1.5L/m2·d,项目洒水总面积约为6012m2,全年生产时间300d,经计算喷洒用水量约2705.4m3/a。

(4)生产车间地面冲洗用水:本项目生产作业区面积为4750m2,冲洗水量按0.5m3/200m2·d计,年工作时间300d,则冲洗用水总量为3562.5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2850m3/a,该废水的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SS,其浓度约为5000mg/L,产生量约为14.25t/a。

(5)车辆冲洗用水:根据生产工艺,除无组织粉尘排放外,本项目原料、成品等均需外运,共需运输约12887车次/a。

本项目北侧出口处设有1处车辆冲洗装置,采用高压喷嘴冲洗车辆,冲洗装置入口设有感应器,在车轮碰到踩踏装置时,设置在系统周边的近百个喷射口会喷射高压水花,藏在运输车底盘和车轮凹槽里的泥土都被清理干净,冲洗时间可控制在20~40秒,冲洗用水量为0.2m3/车,可节约水源、人力和时间。

按照每车出厂前均应冲洗一次,冲洗用水量为0.2m3/车计,本项目车辆冲洗用水总量为2577.4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2061.92m3/a,该废水的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SS,其浓度约为5000mg/L,产生量约为10.31t/a。

(6)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20人,均不住宿,不住宿用水定额为40L/人·d,经推算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40m3/a。职工生活用水全部取自厂区自备井水。

2、排水

(1)雨水排水系统:本项目规划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附近排水沟。

(2)污水排水系统

①生产废水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棒磨、一级磁选、二级磁选产生的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均排至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3、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情况见表2.7-1和图2.7-1。

表2.7-1本项目水平衡表

输入(m3/a)

输出(m3/a)

工序名称

m3/a

去向

m3/a

土石分离投料

900

损耗

900

土石分离

600

损耗

600

一级破碎

600

损耗

600

一级筛分

900

损耗

900

二级破碎

600

损耗

600

棒磨、一选、二选用水

144981.65(其中补充一次水140072.43m3/a,回用水:4909.22m3/a,总循环

水量为6480000m3/a)

损耗

129600

铁精粉带走

3722.39

尾矿砂带走

9862.82

尾泥带走

1796.44

生活用水

240

损耗

48

进化粪池

192

地面冲洗

3562.50

损耗

712.5

泥沙带走

1.58

回用

2848.42

车辆冲洗

2577.4

损耗

515.48

泥沙带走

1.12

回用

2060.8

地面洒水抑尘

2705.4

损耗

2705.40

合计

157666.95(其中1次水

152757.73m3/a;回用水

4909.22m3/a)

合计

157666.95

900

900

厂区自备井水

图2.7-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2.7.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沙沟镇供电所提供,本项目平均用电负荷为625kW,年用电量均约300万kW·h。

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本项目在设计上主要采取以下节能措施:

1、采用高效节能无污染的配电设备和节能金属卤素照明灯具;变压器选节能变压器,采用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减少无功损失。

2、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洁净区和空调区的排风量,在满足洁净度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布置房间送回风口,合理组织房间气流,尽量减少空调系统风量和能量损失。

3、风机、水泵等采用变频风机、变频水泵。

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和技术,减少工艺用能;采用新型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能量转换效率;设备及管道布置尽量紧凑合理,以减少散热损失和压力损失;工艺物料按照流程顺序,压力尽量由高向低递减。

本项目用电消耗见表2.7-2。

表2.7-2用电消耗表

序号

耗用能源

折标煤系数kg

年耗量

折合标准煤(t)

名称

单位

1

kW·h

0.123

300万

263.22

2.7.3供热

本项目生产过程生产及职工生活取暖主要采用电加热。

2.7.4消防工程

1、本项目设计中考虑内部道路(疏散通路)兼作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3.5m),疏散通路与主要道路相连。

2、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及车间内生产性质,结合厂区的整体消防布局要求,在主要道路旁设置地上式消火栓,采用与生产、生活统一的给水系统,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10m水柱,灭火时可由消防车临时加压。

3、为了及时扑灭初起火灾,在重要部位配置适量的推车式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灭火器分别设置在挂钩、托架和灭火器箱内,并设明显标志,方便使用,以便及时实施扑救,把火灾隐患降低到最低程度。

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本项目为加工铁矿石项目,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耐火等级为三级。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本项目厂房的基地面积小于100hm2,且附近居住区人数小于1.5万人,故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发生火灾最大建筑物体积为47500m3,20000 m3<V≤50000m3,故室外消防用水量按25L/S,室内消防用水量按1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算。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计算,消火栓设计流量为35L/s。则本项目消防用水总量约252m3。本项目不设专门的消防水池,生产车间内清水池可做消防水池用,可容纳清水424m3。

2.8污染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租赁沂水鸿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闲置车间进行生产,现场勘查时,厂房为闲置状态,未安装设备,未存放原料。

2.8.1废气

1、源项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铁矿石卸料粉尘、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泥石分离投料粉尘、泥石分离粉尘、泥土落料粉尘、泥土装车粉尘、一级破碎粉尘、一级筛分粉尘、二级破碎粉尘、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废矿石上料堆尘、堆场扬尘以及废矿石装车粉尘。各生产工序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各生产工序逸散尘排放因子及产生量见表2.8-1。

表2.8-1逸散尘排放因子及产生量

编号

逸散尘源

原料总量(t/a)

排放因子(kg/t)

产生量(t/a)

1

卸料粉尘

250000

0.01①

2.5

2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

249997.50

0.004②

1.00

3

土石分离粉尘

249996.50

0.004②

1.00

4

泥土落料粉尘

12499.825

0.01③

0.125

5

泥土装车粉尘

12499.7

0.01③

0.125

6

一级破碎粉尘

237495.675

0.1④

23.75

7

一级筛分粉尘

237471.93

0.1④

23.75

8

精品碎矿石上堆粉尘

138478.19

0.0007⑥

0.10

9

二级破碎粉尘

189958.54

0.3⑤

56.99

10

废矿石上堆粉尘

98913.00

0.0007⑥

0.069

11

废矿石装车粉尘

98912.93

0.008⑦

0.79

注:本项目粉尘产生系数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①碎石卡车卸料粉尘产尘系数为0.02kg/t,考虑到卸料矿粒在0.5m左右,粒径较大,此处卸料粉尘产生系数取0.01kg/t;②碎石卸料粉尘产生系数为0.02kg/t,考虑本项目矿石粒径较大,且投料过程、土石分离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抑尘效率按照60%计,最终粉尘产生系数取0.004kg/t;

③泥土落料、装车产尘系数0.01kg/t;④碎石一级破碎粉尘产生系数为0.25kg/t,考虑到本项目一级破碎矿粒粒径较大,且破碎为半地下破碎,破碎过程中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抑尘效率按照60%计,最终一级破碎产尘系数取0.1kg/t;⑤碎石一级筛分产尘系数为0.25kg/t原料,二级破碎产尘系数均为0.75kg/t,考虑到本项目以上工序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抑尘效率按照60%计,最终产尘系数分别取0.1kg/t、0.3kg/t、0.3kg/t;⑥碎石(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堆尘产尘系数0.0007kg/t;⑦碎石装货(卡车)粉尘产生系数为0.02kg/t,考虑到本项目废矿石装货采取雾状水喷淋抑尘,抑尘效率按照60%计,最终废矿石装车粉尘产生系数取0.008kg/t。⑧根据矿石成分检测报告,本项目铁矿石重金属含量较低,不再做具体分析。

2、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

①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本项目土石分离、一级破碎工序共用1个钢瓦棚密闭,钢瓦棚内土石分离机、一级破碎机产生的废气再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风量15000m3/h,集气罩罩口风速不小于0.5m/s)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按照年运行时间300d(16h/d)计,外排废气总量为7200万m3/a,粉尘产生量、产生浓度和产生速率分别为24.46t/a、339.75mg/m3、5.10kg/h,经过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粉尘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

0.24 t/a、3.40mg/m3、0.051 kg/h。

②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本项目一级筛分、二级破碎、共用1个钢瓦棚密闭,钢瓦棚内一级振动筛、二级破碎机产生的废气再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风量10000m3/h,集气罩罩口风速不小于0.5m/s)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按照年运行时间300d(16h/d)计,外排废气总量为4800万m3/a,粉尘产生量、产生浓度和产生速率分别为76.70t/a、1597.88mg/m3、15.98 kg/h,经过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粉尘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0.77t/a、15.98mg/m3、

0.16 kg/h。

等效排气筒: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1根等效排气筒。若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去等效值。”本项目2根排气筒之间距离分别大于30m,无需等效。

本项目废气导排图见附图2.8-1。

综上,DA001、DA002粉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卸料粉尘、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泥土落料粉尘、泥土装车粉尘、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装车粉尘、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一筛粉尘、二破粉尘。

①卸料粉尘:本项目卸料粉尘产生量为2.50t/a,通过类比同类项目,卸料时

车间密闭、地面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粉尘排放,最终卸料粉尘排放量为0.25t/a。

②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

本项目运输车辆仅在厂区做短暂停留,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在此仅对道路扬尘进行分析。

车辆运输产生的颗粒物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5项技术指南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

92号)中《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的道路扬尘源排放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项目厂内运输道路为混凝土道路,采用铺装道路计算公式。运输道路扬尘排放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式2.8-1。

(式2.8-1)式中:

Epi——铺装道路扬尘中颗粒物排放系数,g/km。

ki——产生的扬尘中颗粒物的粒度乘数,其取值见《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表5,取ki=3.23g/km。

sL——道路积尘负荷,参考《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附录C道路积尘负荷限定标准参考值中支路参考值,取sL=12.0g/m2。W——平均车重,取W=40t。

η——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取值见《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表6,按铺装道路洒水2次/天计,本次计算取η=60%。

根据上述公式及相关参数,计算项目运输道路颗粒物排放系数

表2.8-2运输道路扬尘排放系数计算参数及结果

项目

Ki(g/km)

sL(g/m2)

W(t)

η(%)

EPi(g/km)

取值

3.23

12.0

40

60

533.85

通过上述公式计算,项目运输道路扬尘排放系数为533.85g/km。运输道路粉尘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如下式2.8-2:

(式2.8-2)

式中:

Wpi——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的总排放量,t/a。

Epi——道路扬尘源中颗粒物平均排放系数,g/(km·辆)。

LR——道路长度,km,厂区仅在西北侧设有1处出入口,运输道路较短,此处取0.05km。

NR——一定时期内车辆在该段道路上的平均车流量,辆/a。

本项目年运输原料矿石250000t/a、铁棒120t/a、产品铁精粉37223.86t/a(含水10%)、废矿石、尾矿砂、泥土、尾泥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共228131.44t/a,运输车辆按40t/车计,共运输12887车次/a。

nr——不起尘天数,项目年工作300d,根据沂水历史降水查询,雨雪天气约有74天/a,按照比例,取nr=61。

根据上述公式及相关参数,计算项目运输道路起尘量见表2.8-3。

表2.8-3运输道路起尘量计算结果

项目

EPi(g/km)

LR(km)

NR(辆/a)

nr(d)

WPi(t/a)

原料矿石、铁精粉、废矿石、尾矿

砂、泥土、尾泥、布袋除尘器收尘

533.85

0.05

12887

61

0.29

合计

/

/

/

/

0.29

根据上述计算,项目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等措施,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可有效减小运输道路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抑尘效率≥60%。采取上述降尘措施后,项目运输道路颗粒物排放量为0.29t/a。

③泥土落料、装车粉尘:根据表2.8-1,本项目泥土落料、装车粉尘产生量均为0.125t/a,通过类别同类项目,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粉尘排放,最终泥土落料、装车粉尘排放量为0.025t/a。

④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根据表2.8-1,本项目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产生量为0.169t/a,通过类别同类项目,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粉尘排放,最终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排放量为0.0169t/a。

⑤废矿石装车粉尘:本项目铁精粉(含水10%)、一级沉淀池+泥浆罐沉淀的污泥(含水10%)均为湿润状态,不考虑装货粉尘,故在此仅考虑废矿石装车粉尘。根据表2.8-1,废矿石装车粉尘产生量为0.79t/a,通过采取车间密闭、装货时喷淋抑尘等措施,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最终装货粉尘产生量为0.079t/a。

⑥堆场扬尘:堆场的物料在环境风速足够大时(大于颗粒土沙的起动速度时)就产生了扬尘,其源强大小与颗粒物的粒径大小、比重,以及环境的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沙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国内外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在风蚀作用下颗粒物的输送和扩散做过许多研究,并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推算的经验公式,本项目起尘量推荐

公式:

-4

Q4.23×10·U

p

式中:Q ——起尘量,mg/s;

p

2

A ——料场的起尘面积,m;

p

U——料场平均风速,m/s。

4.9

·A

p

本项目铁精粉(含水10%)、砂(含水10%)以及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含水10%)均为湿润状态,不考虑堆场扬尘,故在此仅考虑生产车间原料矿石、泥土、废矿石、精品碎矿石暂存区的堆场扬尘。

生产车间原料矿石、泥土、废矿石、精品碎矿石暂存区合计面积约为1500m2,车间内平均风速取值1m/s,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生产车间堆场扬尘排放源强为0.6345mg/s,堆放时间按24h/d、300d/a计,则生产车间堆场扬尘产生量0.016t/a。通过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车间定期冲洗等措施,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最终生产车间堆场扬尘产生量约为0.0016t/a。

⑥未收集的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一筛粉尘、二破粉尘:根据表2.8-1,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一筛粉尘、二破粉尘产生总量为106.49t/a,以上工序对应的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则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为5.32t/a,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最终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排放量为0.53t/a。

采取措施后,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工程分析

表2.8-4 本项目废气产生、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因素

排气筒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

治理措施

处理后

排放标准

(mg/m3)

达标情况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t/a)

有组织废气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

(DA001)

废气量(万m3/a)

7200

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7200

20

达标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

粉尘

13.19

0.20

0.95

0.13

0.0020

0.0095

土石分离粉尘

13.19

0.20

0.95

0.13

0.0020

0.0095

一破粉尘

313.36

4.70

22.56

3.13

0.047

0.23

合计

339.75

5.10

24.46

3.40

0.051

0.24

一筛粉尘、二破粉尘

(DA002)

废气量(万m3/a)

4800

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800

20

达标

一筛粉尘

粉尘

470.00

4.70

22.56

4.70

0.047

0.23

二破粉尘

1127.88

11.28

54.14

11.28

0.11

0.54

合计

1597.88

15.98

76.70

15.98

0.16

0.77

无组织废气

生产车间

卸料粉尘

粉尘

/

0.52

2.50

车间密闭、洒水抑尘,抑尘效率

90%

/

0.052

0.25

1.0

厂界达标

泥土落料粉尘

/

0.026

0.125

/

0.0026

0.0125

泥土装车粉尘

/

0.026

0.125

/

0.0026

0.0125

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

尘、一筛粉尘、二破粉尘

/

1.11

5.32

/

0.11

0.53

1.0

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

/

0.020

0.10

/

0.0020

0.010

1.0

废矿石上料堆尘

/

0.014

0.069

/

0.0014

0.0069

1.0

废矿石装车粉尘

/

0.16

0.79

/

0.016

0.079

1.0

堆场扬尘

/

0.0022

0.016

/

0.00022

0.0016

合计

/

1.88

9.05

/

0.19

0.903

1.0

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

粉尘

/

0.10

0.72

道路洒水、定期清扫,抑尘效率

60%

/

0.04

0.29

1.0

达标排放

2.8.2废水

1、源项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棒磨、一级磁选、二级磁选用水,共用3个300m3/h的循环水泵,运行时间为7200h/a,则总循环水量为6480000m3/a。扣除蒸发损耗水(2%)和铁精粉、砂带水,废水产生量为6346677.61m3/a,废水

中主要污染物为SS,其原始浓度为2573.20 mg/L,产生量为16331.24 t/a。

(2)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本项目生产作业区面积为4750m2,冲洗水量按0.5m3/200m2·d计,年工作时间300d,则冲洗用水总量为3562.5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2850m3/a,该废水的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SS,其浓度约为5000mg/L,产生量约为14.25t/a。

(3)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原料、成品、尾矿等均需外运,共需运输约515475.30吨。

运输车辆按照40t/车,共约需运输12887车次/a。洗车用水量按0.2m3/车,每车出厂前均应冲洗一次,求得项目车辆冲洗用水总量为2577.4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2061.92m3/a,该废水的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SS,其浓度约为5000mg/L,产生量约为10.31t/a。

(4)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定员20人,均不住宿,不住宿用水定额为40L/人·d,经推算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4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92m3/a;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产生浓度分别约为400mg/L、300mg/L、300mg/L和35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0768t/a、0.0576t/a、0.0576t/a和0.00672t/a。

2、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8.3噪声

1、源项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振动给料机、土石分离机、颚式破碎机、电机振动给料机、锤式破碎机、湿式格子型棒磨机、铁粉泵、铁粉筛干机、清水泵、尾矿泵、尾矿清洗机、尾矿脱水筛以及风机等设备,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5~100dB(A)。

2、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为了使厂界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针对以上噪声源情况,建议采取以下防噪措施:

(1)设备控制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各种泵及风机均采取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

(2)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

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振、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降低气体动力噪声。

(3)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

集中控制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良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机泵等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

(4)厂区总图布置中的防噪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采取有针对性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噪声源源强及降噪效果见表2.8-5。

表2.8-5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及降噪措施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源强dB(A)

降噪措施

降噪后噪声源强dB(A)

1

振动给料机

2台

75

减振、隔声

55

2

土石分离机

2台

75

减振、隔声

55

3

颚式破碎机

2台

100

减振、隔声

80

4

电机振动给料机

2台

75

减振、隔声

55

5

锤式破碎机

2台

95

减振、隔声

75

6

湿式格子型棒磨机

3台

100

减振、隔声

80

7

铁粉泵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8

铁粉筛干机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9

清水泵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10

尾矿泵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11

尾矿清洗机

2台

85

减振、隔声

65

12

尾矿脱水筛

2台

85

减振、隔声

65

13

风机

2台

100

减振、隔声、消声

75

2.8.4固体废物

1、源项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分离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尾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废润滑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土石分离泥土

土石分离工序可将粘附在矿石表面的泥土分离开来,根据物料平衡,分离的泥土量为12499.57t/a,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外售做矿坑回填料。

(2)废矿石

经干磁选后,将品位不满足要求(低于10%)的矿石为废矿石,根据物料平衡,废矿石产生量为98912.14t/a,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外售做水稳材料。

(3)尾矿砂

根据物料平衡,尾矿砂产生干量为88765.38 t/a,经脱水筛脱水后,含水10%,故湿尾矿砂量为98628.2 t/a,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外售做水稳材料。

(4)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

①铁精粉生产、尾矿处理产生的尾泥

本项目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含尾矿废水均排入尾矿清洗机,经尾矿清洗、旋流器对尾矿砂进行回收后,废水再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进行絮凝沉淀去尾泥,絮凝沉淀的尾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除水,压滤后尾泥含水量为10%。根据物料平衡,棒磨、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废水中残留的尾泥量为16331.231t/a,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去除效率为99%,则絮凝沉淀的尾泥量为16167.93t/a,压滤出的尾泥含水量为10%,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泥产生量为17964.37t/a。

②生产车间地面冲洗、车辆冲洗产生的泥沙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进行处理,废水中泥沙产生量分别为14.25t/a、10.31t/a,则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泥沙总产生量为24.56 t/a,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去除效率为99%,则絮凝沉淀的泥沙量为24.31t/a,压滤出的尾泥含水量为10%,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尾泥产生量为27.02t/a。

综上,本项目泥沙产生量为17991.39t/a,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5)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级破碎粉尘、一级筛分粉尘、二级破碎粉尘产生量分别为1.00t/a、1.00t/a、23.75t/a、

23.75 t/a、56.99 t/a,对应的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00.15t/a,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外售做矿坑回填料。

(6)废筛网:本项目振动给料机、电机振动给料机筛网因受矿石撞击变形、损坏等需要定期更换,更换量为1t/次,每年更换5次,共产生废筛网5t/a,每次更换完成后直接外售废品回收站。

(7)废衬板:本项目颚式破碎机和锤式破碎机的衬板因受矿石冲洗变形、损坏需要定期更换,其中颚式破碎机更换量为0.5t/次,每年更换2次,锤式破碎机更换量为1t/次,每年更换5次,则废衬板全年产生量为6t/a,每次更换完成后直接外售废品回收站。

(8)废布袋:本项目共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分别为15000m3/h、10000m3/h,共有280条布袋,根据企业提供,每年约有10%的布袋破损需要更换,故更换量为28条/a。更换的废布袋按照2kg/条算,则废布袋产生量为0.056t/a,每次更换完成后直接外售废品回收站。

(9)废絮凝剂包装袋:本项目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废水、去除泥沙的过程中需要用到絮凝剂,根据企业提供,絮凝剂用量为1mg/L,絮凝剂为袋装,25kg/袋,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6351589.53m3/a,则废絮凝剂包装袋产生量为254个,按0.2kg/个计,废絮凝剂包装袋的产量为0.051t/a,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外售废品回收站。

(10)废润滑脂桶:本项目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棒磨机等设备的齿轮均需使用润滑脂(俗称黄油)进行润滑处理,润滑脂为半固态,随生产损耗,不排放,不产生废润滑脂,仅产生废润滑脂桶。根据企业提供,废润滑脂用量为20kg/d,所用润滑脂规格为20kg/桶,本项目全年生产300d,共使用润滑脂6t/a,产生废润滑脂桶300个/a。废润滑脂桶按照1.0kg/个算,全年废润滑脂桶产量为0.3t/a。通过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润滑脂桶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代码HW08(900-249-08),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1)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定员20人,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全年生产300d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详见表2.8-6,危险废物汇总见表2.8-7。

表2.8-6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措施

名称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

(t/a)

一般固废类别

代码

处理措施

一般固废

泥土

固态

泥土

12499.57

081-001-29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

废矿石

固态

废矿石

98912.14

081-001-29

外售做水稳材料

尾矿砂(含水

10%)

固态

尾矿砂

98628.2

081-001-29

外售做水稳材料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含水10%)

固态

17991.39

081-001-29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

粉尘

固态

矿石粉尘

100.15

081-001-29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

废筛网

固态

5

081-001-99

外卖废品收购站

废衬板

固态

6

081-001-99

废布袋

固态

涤纶

0.056

081-001-99

废絮凝剂包装袋

固态

塑料、纸

0.051

081-001-99

职工生活垃圾

固态

塑料、废

纸、餐余垃圾

6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小计

228148.557

--

--

表2.8-7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排放规律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润滑脂桶

HW08

900-249-08

0.3

设备维护

固态

沾染润滑脂

润滑脂

间歇

T

厂内危废间内暂存,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理。

注: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

(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3、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

拟建项目因占地面积较小,不单独建设一般固废库。于生产车间中间划分约

1200m2用于一般固废的暂存。具体固废的暂存与转移情况见下表2.8-8。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t/a)

存放位置

存放方式

占地面积

(m2)

最大储存量

(t)

周转频次

1

泥土

12499.57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

堆存

100

200

60次/a

2

废矿石

98912.14

堆存

400

800

120次/a

3

尾矿砂(含水

10%)

98628.2

堆存

400

800

120次/a

4

一级沉淀池+泥浆

罐的沉淀污泥(含水10%)

17991.39

堆存

200

400

40次/a

5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

粉尘

100.15

袋装

90

180

2次/a

6

废布袋

0.056

/

5

0.1

1次/a

7

废絮凝剂包装袋

0.051

/

5

0.1

10次/a

8

废筛网

5

不暂存,

更换时直接外售

/

/

/

5次/a

9

废衬板

6

/

5次/a

4、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润滑脂桶属于危险废物;对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应采取下述措施:

(1)企业应及时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在未处理期间,应集中收集,专人管理,集中贮存,各类危废应按性质不同分类进行贮存。

(2)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要求。贮存场所防风、防雨、防晒,在厂区内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基础已采取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3)公司设置专门危险固废处置机构,作为厂内环境管理、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及处置,按月统计公司各厂区、各车间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存时间、交由处置时间等,并按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经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第四联交接受单位,第五联交接受地环保局。

(5)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6)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弃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7)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8)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此外,工程还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注重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降低固废的产生量。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及时运走,不要积存,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固废产生总量为228148.857t/a。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2.9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汇总

通过以上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见表2.9-1,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2.9-2。

表2.9-1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类型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

产生浓

产生速率

产生量

排放浓

排放速率

排放量

浓度

速率

(mg/m3)

(kg/h)

(t/a)

(mg/m3)

(kg/h)

(t/a)

(mg/m3

)

(kg/h

)

废气

有组织废气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

(DA001)

废气量

7200万m3/a

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7200万m3/a

/

/

粉尘

339.75

5.10

24.46

3.40

0.051

0.24

20

3.5

一筛粉尘、二破粉尘(DA002)

废气量

4800万m3/a

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800万m3/a

/

/

粉尘

1597.88

15.98

76.70

15.98

0.16

0.77

20

3.5

无组织废气

生产车间

卸料粉尘

粉尘

/

0.52

2.50

车间密闭、洒水抑尘,抑尘效率90%

/

0.052

0.25

1.0

/

泥土落料粉尘

/

0.026

0.125

/

0.0026

0.0125

1.0

/

泥土装车粉尘

/

0.026

0.125

/

0.0026

0.0125

1.0

/

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

破、一筛、二破粉尘

/

1.11

5.32

/

0.11

0.53

1.0

/

精品碎矿石上

料堆尘

/

0.020

0.10

/

0.0020

0.010

1.0

/

废矿石上料堆

/

0.014

0.069

/

0.0014

0.0069

1.0

/

废矿石装车粉

/

0.16

0.79

/

0.016

0.079

1.0

/

堆场扬尘

/

0.0022

0.016

/

0.00022

0.0016

1.0

/

合计

/

1.88

9.05

/

0.19

0.903

1.0

道路扬尘及汽车尾

粉尘

/

0.10

0.72

道路洒水、定期清扫,抑尘效率60%

/

0.04

0.29

1.0

/

废水

生产废水

废水量

6346677.61 m3/a

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絮凝沉淀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

/

/

/

SS

2573.20

mg/L

/

16331.2

4

/

/

生产车间地面冲洗

废水量

2850m3/a

/

/

废水

SS

5000mg/

L

/

14.25

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

废水量

2061.92m3/a

/

/

SS

5000mg/

L

/

10.31

/

/

生活污水

废水量

192m3/a

经厂区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

/

COD

0.0768

400mg/L

/

/

/

BOD5

0.0576

300mg/L

/

/

/

SS

0.0576

300mg/L

/

/

/

氨氮

0.00672

35mg/L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泥土

12499.57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

废矿石

98912.14

外售做水稳材料

尾矿砂(含水10%)

98628.2

外售做水稳材料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

沉淀污泥(含水10%)

17991.39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100.15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废筛网

5

外卖废品收购站

废衬板

6

废布袋

0.056

废絮凝剂包装袋

0.051

职工生活垃圾

6

由环卫部门

定期清运

危险

废物

废润滑脂桶

0.3

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妥善处置

表2.9-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名称

排放量(t/a)

废气

有组织

废气量(万m3/a)

12000

粉尘

1.01

无组织

粉尘

1.193

2.10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分析

非正常工况是指污染物控制措施出现问题或燃料、原料发生变化等因素引起的污染源排放量高于设计值,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原、燃料中毒性较大污染物的含量不稳定,污染物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

1、设备检修及开停车

开车时,首先启动环保装置,然后再按照规程依次启动生产线上各个设备,一般不会出现超标排污的现象;停车时,则需先按照规程依次关系生产线上的设备,然后关闭环保设备,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包括:废气处理设施突然出现故障,去除效率降低。本工程操作条件比较温和,安全可靠,出现因工艺设备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的几率较小。若废气设施出现故障,废气污染物去除效率将大大降低,取最不利情况进行估算,即处理设施全部出现故障,均达到饱和失效,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本项目废气收集净化装置出现故障,净化效率为0%(完全失效),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10-1。

表2.10-1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工序

排气筒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处理

效率

达标情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

分离粉尘、一破粉尘

DA001

粉尘

339.75

5.10

0

超标

一筛粉尘、二破粉尘

DA002

粉尘

1597.88

15.98

0

超标

3、非正常工况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保设施均属常规设施,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设施的正常检修,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出现事故的概率较小,可避免非正常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为尽量避免非正常排放发生,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对非正常状态下排放的危害加强认识,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设施检修体制。

(2)建设单位应做好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选用质量好的设备;派专人对易发生非正常排放的设备进行管理,出现异常,及时维修处理。

(3)出现事故情况,必要时应立即停产检修,待检修完毕后方可再进行生产。

2.11项目清洁水平分析

1、清洁生产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国家环保局(环控[1997]232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清洁生产的内容,具体要求:

(1)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重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和技术改进、产品等方案进行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

(3)对于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所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

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2012

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因此,清洁生产其评价对象着重在生产过程,而非生产末端。根据清洁生产基本原则,参照国家清洁生产中心提出的“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大纲”,进行本次清洁生产分析。

2、生产管理要求

本项目采用有效地节能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有以下几点:

(1)原料进厂前执行严格的检验制度,防止了质量不过关的原料投入到生产中去,避免由于原辅材料问题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从而提高产品合格率。

(2)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设备检修和维护,防止出现生产设施非正常运转造成重要生产参数下降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3)通过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清洁生产以及保护环境的意识,并建立有效地奖惩机制,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减少了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在企业现有节能管理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建立车间(或部门)、班组能源管理机构,形成公司三级能源管理网。

(5)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准在耗能设备岗位上操作。

(6)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7)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定期向上级节能管理机构和企业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能源统计报表。

(8)进行能耗分析,并根据需要开展能源平衡工作,实行综合能耗考核和单项消耗考核制度。

(9)企业能源机构会同能源供应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能耗考核定额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定期对本企业产品制定先进、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额,并认真进行考核。

(10)按照合理用能原则,均衡、稳定、集中、协调地组织生产,避免能源损失浪费,及时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和产品结构。

(11)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3、全过程控制

只要企业重视,项目就可以建立完备的针对全部工艺过程的物流环境监测体系,针对物料流失点建立控制程序,建立职工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培训机制,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按照ISO14000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能够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企业设置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建立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严格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预计本工程在环保方面能够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4、清洁生产指标分析

对比《清洁生产标准铁矿采选业》(HJ/T294-2006)表3,对本项目清洁生

产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2.11-1。

表2.11-1 本项目清洁生产指标分析

铁矿采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选矿类)

本项目情况分析

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工艺与装备要求

破碎筛分

采用国际先进的处理量大、高效超破碎机等破碎设备,配有除尘净化设施

采用国内先进的处理量较大,效率较高的超细破碎机等破碎设备,配有除尘净化设施

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旋回、颚式、圆锥锤式破碎机等破碎设备, 配有除尘净化设施

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颚式破碎机和锤式破碎机。

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在密闭钢瓦棚运行,再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在密闭钢瓦棚运行,再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符合采矿清洁生产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磨 矿

采用国际先进的处理量大、能耗

低、效率高的筒式磨矿机、高压辊磨机等磨矿设备

采用国内先进的处理量较大、能

耗较低、效率较高的筒式磨矿机、高压辊磨机等磨矿设备

采用国内较先进的筒式磨矿、

干式自磨、球磨、棒磨等磨矿设备

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湿式格子型棒磨

机。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分 级

采用国际先进的分级效率高的高频振动细筛分级机等分级设备

采用国内先进的分级效率较高的

电磁振动筛、高频细筛等分级设备

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旋流分级、振动筛、高频细筛等分级设备

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分级效率较高的

旋流分级,单台处理能力可达50t/h。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选 别

采用国际先进的回收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的大粒度中高场强磁选机和跳汰机、立环脉动高梯度强磁选机、冲气机械搅拌式浮选机

等选别设备

采用国内先进的回收率较高、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大粒度中高场强磁选机和跳汰机、立环脉动高梯度强磁选机、冲气机械搅拌式浮

选机等选别设备

采用国内较先进的回收率较高的立环式、平环式强磁选机、机械搅拌式浮选机、棒型浮选机等选别设备

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回收率较高的半逆流湿式弱磁场永磁磁选机,属于平环式磁选机。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脱水过滤

采用国际先进的效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的高效浓缩机和大型高效盘式过滤机等脱水过滤设备

采用国内先进的脱水过滤效率较高、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高效浓缩机和大型高效盘式压滤机等脱水

过滤设备

采用国内较先进的脱水过滤效率较高的浓缩机和筒式压滤机等脱水过滤设备

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板框袋式压滤机。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金属回收率/%

≥90

≥80

≥70

经干磁选后,磁性较低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矿石产生量98912.14t/a,为作为一般固废外售;

本项目金属回收率根据剩余较高品位的精品碎矿石量计算,根据物料平衡,扣除废矿石含铁后,剩余精品碎矿石Fe元素含量为23555..36t/a(含粉尘铁元素含量),最终产品铁元素含量为21697.96t/a,故金属回收率=21697.96/23555.36=92.11%。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一

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电耗/(kW·h/t)*

≤16

≤28

≤35

本项目经干磁选后,磁性较低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矿石产生量98912.14t/a,为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本项目电耗根据剩余较高品位的精品碎矿石量计算,根据物料平衡,剩余精品碎矿石量为138478.091t/a,则加工单位原料矿石电耗

=300*10000/138478.091=21.66kW·h/t,符合采

矿清洁生产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水耗(m3/t)*

≤2

≤7

≤10

本项目经干磁选后,磁性较低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矿石产生量98912.14t/a,为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本项目水耗根据剩余较高品位的精品碎矿石量计算,根据物料平衡,剩余精品碎矿石量为138478.091t/a, 一 次 水 用 量 为152757.73m3/a, 则加工单位原料矿石水耗

=152757.73/138478.091=1.10m3/t,符合采矿清

洁生产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污染物产生指标

废水产生量(m3/t)*

≤0.1

≤0.7

≤1.5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符合采矿清洁生

产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悬浮物/(kg/t)

≤0.01

≤0.21

≤0.60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符合采矿清洁生

产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化学需氧量(kg/t)

≤0.01

≤0.11

≤0.75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

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四、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95

≥90

≥85

根据本项目水平衡,本项目生产用水总量为

6492518m3/a,其中新鲜水量为

152757.73m3/a,重复用水量为

6339927.57m3/a,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为

6339927.57/6493418=97.64%,符合采矿清洁

生产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尾矿综合利用率/%

≥30

≥15

≥8

本项目采用干排矿工艺,废矿石、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尾泥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均得到了综合利用,符合采矿清洁生产一级:国际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五、环境管理要求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采取措施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 5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制要求。

环境审核

按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的要求进行了审核;按照ISO1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

齐备

按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的要求进行了审核;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

按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审核;环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基本齐全

本项目还未投产,还未开展环境审核。

生产过程

岗位培训

所有岗位进行过严格培训

主要岗位进行严格培训

破 碎、磨 矿、分级等主要工序的

操作管理

有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达100%

有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达98%

有较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运行 无 故 障、设备完好率达95%

本项目计划再投产之前制定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保证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达

100%。

环境管理

生 产 设 备 的

使 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主要设备有基本的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本项目计划再投产之前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并在生产时严格执行

生产工艺用水、

用电管理

各种计量装置齐全,并制定严格

计量考核制度

主要环节进行计量,并制定定量

考核制度

主要环节进行计量

本项目计划再投产之前制定严格计量考核制

各种标识

生产区内各种标识明显,严格进行定期检查

环境管理机构

建立并有专人负责

本项目环境管理采取总经理负责制。

环境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日常管理

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将建设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计划

制订近、远期计划并监督实施

制订近期计划并监督实施

制订日常计划并监督实施

本项目将制定近、远期计划并监督实施。

环保设施运行管

记录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

记录并统计运行数据

本项目将按照排污许可等要求建立环保档案。

污染源监测系统

对水、气、声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

本项目制定了监测计划,将定期对水、气、声

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

信息交流

具备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系统

定期交流

本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备有计算机,用于网

格化管理及技术交流。

土地复垦 (尾矿库)

1)具有完整的复垦计划,复垦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

2)土地复垦率达到80%以上

1)具有完整的复垦计划,复垦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

2)土地复垦率达到50%以上

1)具有完整的复垦计划,并纳入日常生产管理

2)土地复垦率达到20%以上

本项目不设尾矿库。

废物处理与处置

应建有尾矿贮存、处置场,并有防止扬尘、淋滤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

本项目建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

间。

相关方环境管理

服务协议中应明确原辅材料的供应方、协作方、服务方的环境要求

本项目原料矿石为进口铁矿石,由山东天丰

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注:* 选矿为单位原矿。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原辅材料和产品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取的节能降耗措施可行,“三废”均进行了有效治理,且排放量较少,符合清洁生产二级标准的要求。

清洁生产是要求从原材料、生产工艺到产品服务的全过程控制,彻底改变单纯的末端治理的污染防治模式,因此,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保障体系,把清洁生产管理放在首要位置,才能保障保证清洁生产的落实,因此建议项目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①加强源头控制、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原材料检验制度和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加强对能耗、水耗、产品合格率的考核。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生产有效平稳地进行,确实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发生次数。

②坚持对各种设备进行保护维修,特别是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③在选购设备时应订购质量好、声功率级低的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④加强全厂的节能降耗工作,设立专职的能源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各车间能源定额计划,统计及定期巡检等具体工作,对类似的跑、冒、滴、漏等情况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并将统计数据输入微机以便于管理。

⑤建立、健全厂内环保管理监测机构,对生产中“三废”等进行系统化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配备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有效的记录。

⑥注意厂区的绿化,改善环境小气候,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⑦选用符合要求的清洁原材料,定期进行检测,装卸过程中要严格符合操作规程;维修单位和设备制造厂家要提供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服务;各个固体废物的处置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⑧本工程完成后,企业应按照ISO140001标准要求,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逐步理顺全厂环境管理关系,抓好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同时应持续改进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12工程分析小结

1、工程概况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为临沂皓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处,全厂总占地面积为7542m2,总建筑面积6012m2,预计于2022年6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全厂将形成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的生产规模,可年实现销售收入7000万

元,年利润总额868万元;职工定员2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7200小时,

投资回收期为6.0年。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故可视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1)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

其中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风量15000m3/h)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

(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风量10000m3/h)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标

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气筒进行等效后,等效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卸料粉尘、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泥土落料粉尘、泥土装车粉尘、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废矿石装车粉尘、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卸料及生产废气通过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道路扬尘通过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d)抑尘、定期清扫等措施,抑尘效率可达到60%。

采取措施后,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振动给料机、土石分离机、颚式破碎机、电机振动给料机、锤式破碎机、湿式格子型棒磨机、铁粉泵、铁粉筛干机、清水泵、尾矿泵、尾矿清洗机、尾矿脱水筛以及风机等设备,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5~100dB(A),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尾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废润滑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废矿石、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泥土、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脂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4、建议

(1)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必须加强加强项目生产环节废气治理措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以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3)对噪声源严格落实提出的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增设消音、隔音、吸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

(4)加强固废的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对产生的固废及时进行处理。

第3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1地理位置及交通

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沂山南麓,临沂地区北部。北纬35°36′~36°13′,东经118°13′~119°03′。东邻莒县,西与沂源、蒙阴两县交界,南与沂南县毗连,北与安丘、临朐两县接壤。居沂、沭河上游,益新公路纵贯南北,泰石公路贯穿东西,距青岛机场、码头分别为246公里、160公里,距日照港100公里,距临

沂机场90公里。莱胶高速公路、胶新、青沂两条铁路和四条省道穿越全境,与京沪、京福、济青高速公路,京沪、济青、兖石铁路相连,具有优越的交通条件和明显的区位优势。

本项目位于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厂区地理坐标为E118°35'9.99",N 36°7'21.73"。区内位置优越,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3.1.2地形地貌

沂水县为低山丘陵区,西部、西北部为低山区;东部、东北部为丘陵;中部、南部为平原。最高点为县境北部的沂山南侧的泰薄顶,海拔916.1m。最低点为县境东北部富官庄乡朱双村东南处,海拔101.3m。全境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大体为“一山六岭三分平”。其中山地面积30.0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5%,平均海拔高度400m以上,相对高度为200-400m之间,多为古生代石灰岩、页岩所构成。丘陵面积208.24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57%,海拔高度在200-400m之间,相对高度小于200m,多为太古代变质岩构成的砂石岭。平原面积136.95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7.5%,多位于沂、沭河两侧,海拔115~200m之间,相对高度小于50m。

3.1.3气候气象

沂水县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度62.4%,具有显著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四季变化分明,春季干燥,易发生春旱;夏季高温高湿,雨量集中;秋季秋高气爽,常有秋旱;冬季干冷,雨雪稀少。

气温:全县累年平均气温12.3℃,全年气温7月份最高,平均为25.5℃,1

月份最低,平均为-2.8℃。极端最高气温41.7℃,极端最低气温为-16.3℃。全县

多年平均无霜期191.7天。

日照与辐射:多年平均每天日照6.6小时,年日照时数为2414.7小时,年均日照率为55~58%。年太阳总辐射量平均为118.5~122.6kcal/cm2。

降水:年均降水量为770.2毫米,其中7月份降水最多,为241.7mm,占年降水量的31.4%。1月份降水最少,为9.2mm,仅占全年降水量的1.2%。年均降水天数为84.3天。

风:全县冬季多为北到东北风,夏季年多为南风。年最多风向为南风,频率为13%。年均风速2.6-2.7m/s,南部大于北部,但大风日数北部则又多于南部。年均有效风能185.3kW/m2。

3.1.4地表水系

沂水县有大小河流622条,主要河流有3条---沂河、沭河、浯河,境内大中

小型水库151座,其中跋山水库为山东省第三大水库,全县水资源储量8.16亿立方米。开发了富含偏硅酸、锂、锶、溴等多种微量元素的沂蒙老龙泉、泮池山泉等优质矿泉水,年开发利用量已达110万立方米。

沂河:为山东省第一大河,也是县内最大河流。发源于沂源县鲁山南麓,在下河村东南入沂水县境。向东南流,经泉庄乡,入跋山水库。出库后折向南流,经龙家圈、沂水、许家湖、姚店子等乡镇,在邵家宅村南入沂南县境。境内河段长56km,河床最宽处1200m,平均宽670m,流域面积1437.7km2。由主要支流11条,分别为马连河、崔家峪河、朱陈河、港埠口河、姚店子河、梓河、中峪河、暖阳河、顺天河、小沂河和王家庄子河。

沭河:为县内第二大河,发源于沂山南侧泰薄顶,有东、西两个源头,东源头始于泰薄顶东的寺峪村北;西源头始于泰薄顶西德石槽峪村北。两水在沙沟镇霹雳石村东南汇合后南流,经东、西于沟村南,九岭坡村西入沙沟水库。出库后,向东南流,经高桥、马站、杨庄、道托等乡镇,在下村东南入莒县。境内河段长51.3km,流域面积747.6km2。有主要支流5条,分别为四十里河、住龙河、道托河、秀珍河、马站河。

浯河:为潍河支流,为县内第三大河,发源于圈里山太平乡,有东、西两个源头,东源头在上狼峪,西源头在红石峪。两水在小弓河村南汇合后,自西北向东中流,沿沂水县、安丘市边境在景芝镇东北入潍河。浯河在县境内河段河段长23.1km,流域面积225km2。主要支流有3条,分别为漫流河、林头河和圈里河。

沂水县地表水系图见图3.1-1。

3.1.5水文地质

根据地下水的分布规律及其赋存条件,地层、岩性、构造、水力特征,沂水县地下水类型划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两种类型。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

呈条带状分布在矿区两侧沟谷中,含水层厚度一般2-3m,岩性为冲洪积砂质粘土、砂砾石等,结构松散,透水性好,含孔隙潜水,水位埋深1.5-2.5m,年变幅1.0m左右,随季节变化明显,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排泄以人工开采及径流排泄为主。地下水类型为SO4•HCO3-Ca•Mg型,矿化度小于0.5g/L。

2、基岩裂隙水

主要指埋藏于风化带中的网状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各类基岩之上部风化带。根据区域钻孔水、工编录资料及野外调查,风化带深度一般7-15m,局部地段受构造影响达20m以上。

含水层厚度10-15m不等。风化裂隙的发育,裂隙倾角以垂直及近垂直的高角度为主,发育程度随深度增加而减弱。基岩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以区域中部北东—南西向分水岭为界向东西两侧沿地形坡降顺坡迳流,至地形有利处以潜流及泉的形式排泄出地表,地下水位埋深随地形而异一般3-7m。

据区域详查期抽水试验资料,试验涌水量0.061L/s,单位涌水量0.001L/s•m,根据含水层富水性划分等级,属弱富水。水质类型HCO3•SO4-Ca•Mg。矿化度小于0.5g/L,水温14℃。

3、地下水资源情况

沂水县境内地下水资源总储量为5.12×108m3,总储量模数为0.0021×108m3/

km2;其中静储量为4.21×108m3,动储量0.0079×108m3,调价储量为0.924×108

m3。沂水县多年平均可开采量1.14×108m3,现状年开采利用量仅为0.74×108m3

,占可开采量的64.9%。

厂址附近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见图

3.1-2。

3.1.6土壤

沂水县境内土壤共有3个土类,11个亚类,11个土属,67个土种,145个

变种。3大土类为棕壤土、褐土、潮土。其中,棕壤土9.37万公顷,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47.7%,主要分布在沂河以东。褐土面积8.73万公顷,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43%,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潮土面积1.89万公顷,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9.3%,主要分布在沂河、沭河两岸。项目所处区域主要是棕壤土(Aa)亚类,分布在低山丘陵中上部,俗称“岭砂土”、“白砂地”、“马牙砂土”等。其特征是:土壤剖面发育不完全;土层薄;土体内粗砂、砾石多;养分含量低,保水性差;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贫乏。

3.1.7植被

沂水县属于温带落叶阔叶林区,经人类长期生产活动,天然植被已逐步被人工植被所代替,现有的天然植被具有明显的次生性质。

全县木本植物有56科,118属,213种。乔木面积达37万亩,加上“四旁”植树乔木的折合面积共40余万亩,占全县有林地和疏林地总面积的92.9%。其树种:阔叶树主要为杨类、早柳、刺槐、泡桐、臭椿、白榆、国槐、枰柳、楸树、麻栎等;针叶树主要为松类(赤松、油松、黑松)、侧柏。松柏多分布在山坡。杨柳多分布于沂河、沭河干支流两岸。枰柳主要分布于山沟、峪砾石沙

滩。刺槐适用性强,在山地、丘陵、平原、河滩均有成片分布。其他阔叶树成片面积不大,多生长在梯田地堰、荒坡和“四旁”。板栗、柿子、核桃等干果树,多散生于沟坡;而苹果、山楂则在山丘下部较平坦地方成片分布多。全县灌木有3万余亩,成片少,散生多,有栽培、野生之分。栽培种有棉槐、腊条、银花,主要分布在荒沟、荒坡、地堰、沟坝地、河滩,不少棉槐还生长在乔木林下作乔灌混交的灌木树种。野生灌木主要有黄荆、酸枣、胡枝子、山槐、卫矛芫花、照山白等。胡枝子、酸枣分布于山丘阳坡,芫花多见于阴坡,黄荆在各种立地条件的山丘地均有分布。至1990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为1.9%。

草本植物,全县共有100多种,它们在每个植物群落中互为优势种和亚

种。全县草场面积810924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2.2%。其中成片草场209处,

面积404685亩,占全县草场面积的49.9%。全县草本植物共有75个群落型,

最主要的有以下3个群系,其分布有一定的规律:以黄背草为主的灌草丛群

系,主要分布在棕壤土阳坡林荫下及山坡低下处,面积43万余亩,植被率73-83%。以白羊草为主的灌草丛群系,主要分布在褐土性土向阳山坡、田边和路

旁,面积20余万亩,植被率73-80%。以百里香为主的灌草丛群系,多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和放牧过度的山坡处,面积5.7万余亩,植被率63-82%。

农田植被主要是小麦、玉米、红薯、花生、黄烟等农作物。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现状主要由各种农作物、杂草、经济树种和其他一些树种组成。农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红薯、谷类、水果等,水果以草莓、樱桃为代表。田埂地头和泄洪沟的杂草主要由荆棘、黄草、蒿草及其他杂草组成。经济树种主要为苹果树、梨树、香椿树等常见树种。而其他一些树种主要为华北平原一带常见树种。厂址周围植被主要为杂草和少量常绿乔木。杂草主要为荆棘、黄草、蒿草等组成,树种主要为杨树。

3.2临沂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概况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临沂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7号),沂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沂水县第一万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沂水县虹吸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是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水务公司关于改用第一万吨水厂和虹吸井群及启用黄家安水厂的请示批复沂政字[2014]79号文件,经研究,同意将第一万吨水厂和虹吸井群改为工业用水厂,不再作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同意启用黄家安水厂,将其作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并按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对沂水县“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沂政字〔2017〕36号),沂水县内新增7处水源地,分别为:

1、寨子山水库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1)一级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寨子山水库放水洞周边半径300米范围内水域。

(2)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寨子山水库放水洞侧正常水位线至寨子山水库大坝东侧坝底位置,南侧延伸至水库大坝最南端,北侧自放水洞向北延伸300米。

2)二级保护区范围

(1)二级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范围。

(2)二级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

东边界:寨子山山脊一香炉崖山脊一风凉坪山脊线一线;南边界:密山北侧山脊线;

西边界:柴火岭山脊一姜家坪东北侧道路一横岭山脊一土风峪山脊一线;北边界:土风峪山脊一米山山脊线一风凉坪山脊一线。

2、沙沟水库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1)一级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沙沟水库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2)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

沙沟水库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陆域,具体范围为:码头东侧一沙沟水库大坝矮墙内侧一水厂西北角一水厂东北角一水厂东南角一水厂进出路外沿一凌水山苑酒店西北角一酒店东北角一酒店院墙东南角一酒店东南角路对面路沿石一大坝泄洪闸西北角。

2)二级保护区范围

(1)二级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

西南至程家官庄西北,北至崖庄东岭西入库口正常水位线以内的水域范围。

(2)二级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

①水库北侧陆域保护范围

北边界:沙伴线公路内侧;东边界:沐河;西边界:野坊河;西边界:沙沟水库正常水位线。

②沙沟水库西侧陆域保护范围

北边界:野坊河;西边界:087乡道内侧;南边界:087乡道内侧;东边界:沙沟水库正常水位线。

③沙沟水库南侧陆域保护范围

北边界:沙沟水库正常水位线;西边界:087乡道内侧;东南边界:高顶子一丁家旺北山一丁家旺东北山一水库泄洪闸山脊一线。

④沙沟水库东侧陆域保护范围

西边界:沙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一沐河;北边界:沙浮线公路南侧一东徐线公路东侧一卞庄村北公路;东边界:卞庄村东公路;南边界:沙沟水库大坝北端一水库管理处东无名路一水库管理处北边东西路一沙沟二村西边南北路一崖庄东

岭东边南北路一卞庄南岭村东边东西路。

3、南墙峪水库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1)一级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2)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2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具体为:水库大坝内侧南部一水库大坝内侧北部一挡羊住山顶分水线一山下民居东南角。

2)二级保护区范围.

①因峙密河是一条季节性河流,降雨时有水,平时干涸,故不划定二级保护区水域。

②二级保护区陆域为南墙峪水库上游整个流域.具体范围为:东起挡羊住山脊一线一金前峪村西北山顶一金前峪村西南山项一西墙峪西山顶一西墙峪西南山顶一龙岗峪西山顶一虎屯顶山顶一龙岗峪南山脊一龙岗峪东南山项一龙岗峪村东北部山项一东旺村东部山顶一水库大坝东山脊一线一大坝内侧南部。

4、小李马庄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以小李马庄水源地辐射井为中心,半径50m所涵盖区域为一级保护区.具体为:北侧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北50m为界;西侧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下部辐射井边缘向西延伸50m包络线为界;南侧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南50m为界;东侧以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下部辐射井边缘向东延伸50m包络线为界。

2)二级保护区范围

以小李马庄水源地辐射井为中心,半径330m所涵盖区域为一级保护区。具体为:北侧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北330m小李马庄村水泥道路为界;西侧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下部辐射井边缘向西延伸330m包络线为界;南侧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南330m为界;东侧以以小李马庄水厂取水井下部辐射井边缘向东延伸330m包络线为界。

5、北张家官庄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1)水域保护范围

北张家官庄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整个水域面积。

(2)陆域保护范围

北侧至北张庄水库正常水位线;东侧至严家官庄西侧农业生产路;南侧至北张家官庄水厂院墙外40m;西侧至北张家官庄水库溢洪道。

2)二级保护区范围.

北侧至临沂市与日照市分界线;东侧至严家官庄东侧农业生产路一宅科村东130m农业生产路一线;南侧至严家官庄南侧农业生产路一绮云路一线;西侧至绮云路沿线内侧(一级保护区除外)。

6、卓家屯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半径为50米,具体范围为:东侧以卓家屯水源井东侧80米陆域为界;西侧:卓家屯水库水库水坝东侧坝底为界;南侧:卓家屯水库水坝南侧一卓家屯水源井南72米为界;北侧:卓家屯水库水坝北侧一卓家屯水源井北70米为界。

2)二级保护区范围

卓家屯辐射井组成四边形向外500米的范围,具体范围为:东侧以卓家屯村东北角和孙家沟村最西侧所在直线为界;西侧以进入平子岭村水泥路拐角点和卓家屯水库最西侧点连线为界;南侧以孙家沟一柳沟村水泥路为界;北侧以平子岭村一卓家屯水泥路为界。

7、北李家庄水厂

1)一级保护区范围.

(1)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北李家庄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

(2)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北李家庄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北李家庄水库东侧大坝坝体一北李家庄村村头田间土路一水厂南侧50m沿线一大棚种植外沿一北李家庄水库东侧大坝坝体。

2)二级保护区范围

东侧:周家官庄村中通向东侧山顶道路一东侧县界以内50m范围沿线一小

官庄南侧山脊沿线一小官庄东侧村头道路;北侧:小官庄村中道路一小官庄一老官庄村村通道路内侧;西侧:老官庄村中道路一老官庄村南田间土路一小李家庄北侧村村通道路一康家官庄一小李家庄村村通道路内侧一小李家庄南侧田间土路一后河村北侧边界;南侧:后河村村北侧边界一魏家官庄北侧边界一魏家官庄一周家官庄村村通道路内侧。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管理要求,“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水体内清洗船舶、车辆”、“在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等。距离本项目厂区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为沙沟水厂,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

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保护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与沂水各饮用水源地关系图见图3.2-1。

3.3沂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概况

沂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沂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沂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沂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工程)。根据调查,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上述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未覆盖本项目所在区域,项目废水不能进入上述污水处理厂处理。

3.4相关规划

3.4.1沂水县总体规划

1、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8年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

2035年)》(鲁政字[2018]28号)。

根据《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年)》,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即县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

(1)县域:沂水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2434.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包括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沂城街道办事处、黄山铺镇和许家湖镇的全部行政辖区,院东头镇的一部分(即原姚店子乡范围),诸葛镇的跋山水库及其周边汇水区域,面积650.61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北起北二环,南至姚许路、城阳二路,西起黄山铺、打虎山,东至东二环路,面积80.03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属于县域范围,根据《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年)》,县域范围产业布局规划为整体形成三大产业片区,分别为:南部现代产业聚集区、北部“农矿旅”产业综合发展区、西部“农旅”产业综合发展区。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在《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年)》属于北部“农矿旅”产业综合发展区。

3.4.2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

根据《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规划情况如下。

一、规划目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围绕脱贫致富、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继续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沙沟镇镇域,面积218.59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7-2022年,

远期为2023-2035年。

四、规划规模。至规划期末2035年,镇域总人口达到8.24万人,城镇人口

达到1.6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07公顷。近期2022年,镇域总人口达

到1.4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132公顷。

五、城镇性质。沂水县北部的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优质高效、文化特色浓郁的生态文明小镇。

六、城镇空间结构。根据现状发展条件以及空间发展态势,规划形成“一心、一轴、六区”的空间结构,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一轴指即发大街发展轴;六区指综合居住区、科研教育住区、商业金融区、行政文化区、工业发展区和绿化景观区。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

(2014—2030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

3.4.3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位于临沂市沂水县北部,是一个典型的暖温带季风区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北起诸葛镇西埠前村暖阳河桥,南至黄家庵村东沂河桥,东到诸葛镇小峪村东236省道,西至诸葛镇连旺村西瓦日铁路,包括跋山水库、四周部分汇水区域和沂河上游部分河段。地理范围在东经118°26′34″~118°35′26″和北纬35°51′23″~35°57′56″之间,东西宽12.744km,南北长11.818 km,总面积约6589 hm2。

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根据《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3),属“自然生态系统类”中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县级自然保护区。

沂河自然保护区功能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

核心区范围:跋山水库最高水位线以内水域及上游沂河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张耿沂河大桥——柴山村西侧桥——石龙官庄东公路——跋山水库泄洪闸西缘北500 m——跋山水库大坝北500 m——跋山水库大坝东500 m——小峪桥南

250 m——西埠前村东暖阳河桥。核心区是保护区的核心和精华,是湿地生态系统和水资源保存最为完好的区域。核心区内的湿地类型主要为河流湿地和库塘湿地。核心区处于保护区的中央部位,比较僻静,基本没有人为干扰,水质较好,越冬鸟类集中分布于此,植被茂密,有利于被保护鸟类的栖息繁衍。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和恢复,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和水资源尽量不受人为干扰,能够自然发展,并维持其作为珍稀水鸟的栖息和繁殖地,以保持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对该区域的基本措施是严禁任何破坏性的人为活动,在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前提下,可进行观察和监测,不能采用任何实验处理的方法,避免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破坏。核心区面积为2262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4.33%。

缓冲区范围:核心区外部区域。具体范围:332省道——下梭峪村东北小路

——西埠前村东暖阳河桥——坡庄三村西公路——坡庄二村公路——坡庄一村东北公路——大峪村公路——小峪村桥——小峪村南规划236省道——236省道——红石门村南侧路——金牛官庄西侧路——东跋山北侧路——西跋山北侧路——跋山水库大坝东500米——跋山水库大坝北450——跋山水库泄洪闸西端——营盘村东公路——盆山西北侧路——石龙官庄东北公路——瓦日铁路—

—河西村南侧路——河西村东侧路——张耿村南侧路——张耿村东侧路。缓冲区是连接核心区和实验区的过渡带,位于核心区的周围,该区由一部分芦苇湿地生态系统、少部分农田和鱼塘组成。缓冲区的功能是,一方面防止和减少人类、灾

害性因子等外界干扰因素对核心区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在导致生态系统逆行演替的前提下,可进行试验性或生产性的科学研究工作;第三方面是如果其保护完好,系统演替进展到核心区的水平,未来可以考虑划为核心区。缓冲区的管理措施是采取封育等人工促进更新方式恢复、重建生态系统,使其向具有原生生态系统功能的方向发展。缓冲区面积3005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5.61%。

实验区范围:包括跋山水库北450m水域的保护区南部。具体范围:崮安村西北丁字路口——跋山水库泄洪闸西缘——跋山水库大坝内450米——跋山水

库大坝东500米库岸——西跋山北侧小路——东跋山北侧小路——东跋山东侧小路——解家官庄西北侧小路——解家官庄西南侧路——黄家庵沂河桥——黄家庵村中路——信家庄东南侧路——崮安村村中路。实验区是保护区内除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外的地带,位于缓冲区和保护区边界之间。该区主要是由人工湿地、部分农田和鱼塘组成。此区的生态系统的人为干预程度较大,野生保护鸟类和动物较少,因而保护级别也相对较低。该区的功能是在保护区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科学实验和监测活动,恢复本区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部分农田要退耕还渔,建立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和特色自然景观,开展科研、生产和生态旅游活动。实验区面积1322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0.06%。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位于自然保护区东北偏北约19.5km处,不在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与沂水县沂河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见图3.4-3。

3.5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关系

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3日修正)中对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质的要求,将沿线区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是指输水干线大堤或者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重点保护区是指核心保护区向外延伸十五公里的汇水区域。一般保护区是指除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其他汇水区域。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全长487km,输水路线为:经韩庄运河入南四湖,再经梁济运河、东平湖,在位山闸穿黄河(隧道)。影响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质的汇水区可分为三个流域:海河流域、东平湖流域、南四湖流域。影响东平湖流域调水区水质的区域主要为莱芜市和泰安市,其主要污染因子是城市生活

污染和工业生产污染。另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面源污染正呈上升趋势,不容忽视。因此,控制好城市生活污染、工业生产污染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是解决调水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质保持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实行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与河流生态恢复并重的“三保险”策略。即以每个小流域为控制对象,在综合采用工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点源再提高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清淤疏浚等治污措施的同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闲置洼地及废弃河道,建设中水调蓄设施,合理规划中水回用工程,实现中水就地资源化,非汛期污水不得进入输水干线,减少输水干线水质污染的风险,同时,通过人工复氧、湿地建设等措施对河流生态恢复过程进行主动干预,使之向提高自净能力、改善水质、恢复应有的生态功能等有利方向尽快转变,从而确保山东段输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不位于南水北调沿线,项目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南水北调工程造成影响。

本项目与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工程位置关系见图3.5-1。

3.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6.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6.1.1评价基准年筛选

根据本项目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2018年作为评价基准年。

3.6.1.2环境空气质量调查

(1)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中规定,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选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临沂市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公告》,2018年临沂市沂水县环境空气质量如下:

表3.6-1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告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u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均值

18

60(年均值)

30

达标

NO2

39

40(年均值)

97.5

达标

PM10

97

70(年均值)

138.57

不达标

PM2.5

56

35(年均值)

160

不达标

CO

日均值第95

百分位数

2000

4000(日均值)

50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

90百分位数

178

160(日最大8小时均值)

111.25

不达标

根据导则规定,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可知,区域内PM2.5、PM10及臭氧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沙沟镇属于不达标区。

(2)补充监测数据评价

1、数据来源

项目可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主要为总悬浮颗粒物(TSP)。评价范围没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也无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也未收集到项目评价范围内近3年与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因此本次对项目其他污染物的数据采用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中“以近20年统计的当地主导风向为轴向,在厂址及主导风向下风5km范围内设置1~2个监测点”。本次评价在厂址下风向敏感点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主要为特征污染物。监测点位见图3.6-1,监测内容详见表3.6-2。表3.6-2空气现状监测项目及点位一览表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选择总悬浮颗粒物。同步测量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总云、低云等气象参数。

3、监测单位、时间和频次

监测单位:山东科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监测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4日

监测频次TSP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采集7天。监测数据统计要符合数据有效性规定。

4、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表3.6-3。

表3.6-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依据

检出限(μg/m3)

1

TSP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1

5、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3.6-4;监测结果见表3.6-5。

表3.6-4现状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

气象条件时间

气温

(℃)

气压

(kPa)

风向

风速

(m/s)

总云量/低云量

2021-02-18

02:00

25.7

98.5

S

1.5

/

08:00

27.6

98.4

SSW

1.7

6/4

14:00

31.3

98.3

S

1.2

3/1

20:00

25.5

98.5

SSW

1.3

/

2021-07-08

02:00

25.7

98.5

SSW

1.5

/

08:00

27.6

98.4

SW

1.7

5/4

14:00

32.3

98.3

SW

1.6

3/2

20:00

26.0

98.5

SSW

1.4

/

2021-07-09

02:00

26.4

98.5

SSW

2.3

/

08:00

28.2

98.5

S

2.5

4/2

14:00

34.0

98.4

S

2.8

6/2

20:00

27.2

98.6

SSW

2.6

/

2021-07-10

02:00

27.0

98.5

SSW

2.8

/

08:00

29.3

98.3

SW

2.7

4/2

14:00

31.8

98.2

SW

2.5

6/3

20:00

28.1

98.4

SSW

2.8

/

2021-07-11

02:00

27.4

98.3

S

2.3

/

08:00

28.8

98.1

SSE

2.5

6/4

14:00

31.1

98.0

S

2.6

5/3

20:00

26.7

98.2

S

2.5

/

2021-07-12

02:00

25.6

98.1

S

2.4

/

08:00

27.4

98.2

SSW

2.7

7/4

14:00

29.1

98.0

S

2.6

4/3

20:00

26.6

98.1

SSW

2.5

/

2021-07-13

02:00

25.8

98.2

SSE

1.7

/

08:00

28.0

98.3

SSE

1.6

6/3

14:00

30.6

98.2

S

1.5

4/3

20:00

25.6

98.4

SSW

1.6

/

表3.6-5环境空气检测结果表

采样日期

TSP(μg/m3)

样品编号1#小东峪村

2021-07-08

21041361

199

2021-07-09

21041362

185

2021-07-10

21041363

204

2021-07-11

21041364

211

2021-07-12

21041365

186

2021-07-13

21041366

208

2021-07-14

21041367

193

6、评价因子

本次基本污染物评价因子为SO2、NOx、PM10、PM2.5、CO及O3;其他污染物评价因子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周围环境特征确定为TSP。

7、评价方法

(1)短期浓度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公式按照公式2计算

������ =������⁄

���

式中:������——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1为超标,否则为达标。

(2)超标倍数按照公式3计算

(������ − ������)

公式2

������=

⁄������

公式3

式中:Bi—超标项目i的超标倍数;

Ci—超标项目i的浓度值;

Si—超标项目i的浓度限值标准。

8、评价标准

SO2、NO2、PM2.5、PM10、CO、O3、TSP评价标准见表3.6-6。

表3.6-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值(ug/m3)

标准来源

1小时平均

日均(日

最大8小时)

年平均

1

SO2

500

150

60

GB3095-2012

2

NO2

200

80

40

3

PM10

150

70

4

PM2.5

75

35

5

CO

10000

4000

6

O3

200

160

7

TSP

--

300

200

9、评价结果

补充监测数据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6-7。

表3.6-7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级结果表

监测点位

监测点坐标

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

/ug/m3

监测浓度范围/ ug/m3

最大浓

度占标率/%

标率

达标情况

E

N

1#小东峪

118.586935°

36.134431°

TSP

日均值

300

185-211

0.62-

0.70

0

达标

(4)评价结果结论

1、基本污染物的长期监测数据

评价区域内SO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NOx的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但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补充监测数据

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TSP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6.1.3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根据《沂水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

动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2020年,全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5%以上,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PM2.5、PM10、二氧化氮分别控制在52、82、37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64%(优良天数235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逐年减少。主要任务为:

(一)能源结构调整(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清洁煤炭全过程管控。

3.燃煤设施综合整治。

4.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采暖。

(二)产业结构优化(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2.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3.木业企业转型升级。

4.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项目整治。

(三)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

1.划定车辆低排放控制区。

2.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

3.加快完善监控体系。

4.优化物流业布局。

5.燃油品质控制。

6.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1.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提升。

2.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

3.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4.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机制。

(五)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1.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

2.严控道路开挖。

3.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4.渣土物料运输扬尘治理。

5.城区道路扬尘治理。

6.物料堆放场所整治。

7.园林工程整治。

8.实施降尘考核,定期通报降尘情况,全县平均降尘量每月每平方公里不得高于9吨。

9.油烟排放管控。

10.露天烧烤整治。

11.垃圾焚烧整治。

12.烟花爆竹管控。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2.农业面源氨污染控制。

3.2019年6月30日前,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禁止燃煤,改用电、气、成型生物质等,并配备污染治理设施。

4.露天开采矿山整治。

5.生态建设。

6.建设城市绿道绿廊。

(七)削峰降速(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1.重污染天气应对。

2.季节性生产调控。

3.6.1.4环境空气例行监测

本次评价收集了沂水县例行监测点2018~2020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具体见表3.6-8。

表3.6-8沂水县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单位:μg/m3)

年份

SO2

NO2

PM10

PM2.5

2018

18

39

97

56

2019

17

39

99

54

2020

15

34

85

48

标准值

60

40

70

35

由表3.5-10可知,沂水县2018~2020年SO2、NOx的年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NOx监测结果逐年递减;2018~2020年PM10、PM2.5的年均值均存在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与区域内建筑扬尘、北方气候干燥、风起扬尘、区域内工业污染源排放及汽车尾气排放有关。根据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各污染因子均逐年改善,说明区域的治理措施有效,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会逐年改善。

3.6.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6.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次环评地表水现状监测选取周围河流进行监测,监测断面位置见图3.6-2和表3.6-9。

表3.6-9地表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所在河流

监测点位置

布点意义

1#

沭河

厂区下游500m

了解周围地表水水质

2、监测项目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铁、悬浮物共25项,同步测量河宽、水深、流速、流量、水温等水文参数。

3、监测单位、时间和频次

监测单位:山东科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监测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1日

监测频次:监测3天,每天1次。水温观测频次,应每间隔6h观测一次水温,统计计算日平均水温。

4、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38-2002)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规定执行,具体见表3.6-10。

表3.6-10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依据

检出限

(mg/L)

设备名称

1

pH

(无量纲)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便携式pH

计PHBJ-261L

2

溶解氧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

HJ 506-2009

/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JPBJ-609L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

分析天平

BSA224S- CW

4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0.05

离子计

PXSJ-216F

5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

棕色酸式滴

定管50mL

6

高锰酸盐

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

GB/T 11892-1989

0.5

棕色酸式滴

定管25mL

7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

生化培养箱

LRH-250A

8

粪大肠菌群

(MPN/L)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

HJ 347.2-2018

20

电热恒温培养箱

DHP-9082B

9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

可见分光光度计722N

10

铬(六价)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

GB/T 7467-1987

0.004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依据

检出限

(mg/L)

设备名称

11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0.005

可见分光光度计722N

12

挥发酚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

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0.0003

13

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

HJ 484-2009

0.004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0.05

15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0.01

可见分光光

度计722N

16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

光度法

HJ 636-2012

0.05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U1901

17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970-2018

0.01

18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GB/T 7475-1987

0.0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ICE3500

19

水质 铜、锌、铅、镉的

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0.05

20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GB/T 7475-1987

0.01

21

水质 铜、锌、铅、镉的

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0.001

22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

0.03

23

水质 汞、砷、硒、铋和

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4.0×10-5

原子荧光光度计AFS-933

24

水质 汞、砷、硒、铋和

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3.0×10-4

25

水质 汞、砷、硒、铋和

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4.0×10-4

5、监测结果

地表水各水文参数及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6-11。

表3.6-11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结果

1#沭河厂区下游500m

监测项目

2021-07-09

2021-07-10

2021-07-11

河宽(m)

1

河深(m)

0.25

流速(m/s)

0.2

流量(m3/s)

0.035

水温(℃)

23.7

24.4

24.5

23.6

22.9

22.1

23.2

23.8

23.7

23.9

24.5

24.4

pH(无量纲)

7.8

7.4

7.9

氟化物(mg/L)

0.20

0.20

0.20

溶解氧(mg/L)

4.42

4.68

4.72

高锰酸盐指数(mg/L)

7.14

7.40

7.28

化学需氧量(mg/L)

25

22

28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6.3

5.2

7.6

总氮(mg/L)

4.98

5.26

5.34

石油类(mg/L)

0.06L

0.06L

0.06L

粪大肠菌群(MPN/L)

460

430

340

挥发酚(mg/L)

0.0003L

0.0003L

0.0003L

氨氮(mg/L)

0.178

0.202

0.214

总磷(mg/L)

0.403

0.398

0.360

铬(六价) (mg/L)

0.005

0.004

0.00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0.05L

0.05L

0.05L

氰化物(mg/L)

0.004L

0.004L

0.004L

硫化物(mg/L)

0.005L

0.005L

0.005L

砷(mg/L)

3.0×10-4L

3.0×10-4L

3.0×10-4L

汞(mg/L)

4.0×10-5L

4.0×10-5L

4.0×10-5L

硒(mg/L)

4.0×10-4L

4.0×10-4L

4.0×10-4L

悬浮物(mg/L)

22

27

31

铜(mg/L)

0.001L

0.001L

0.001L

锌(mg/L)

0.05L

0.05L

0.05L

镉(mg/L)

0.001L

0.001L

0.001L

铅(mg/L)

0.01L

0.01L

0.01L

铁(mg/L)

0.03L

0.03L

0.03L

备注:检测结果中有“L”表示未检出,其数值为该项目检出限。

3.6.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因子

pH、溶解氧、氟化物、CODcr、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悬浮物、铬(六价)共12项。其他因子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不再进行评价。

2、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SS参照《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具体见表3.6-12。

表3.6-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指标

Ⅲ类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1

pH

6~9

2

溶解氧

≥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3

BOD5

4

4

CODcr

20

5

氨氮

1.0

6

总氮(湖、库,以N

计)

1.0

7

高锰酸盐指数

6

8

总磷

0.2

9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个/L

10

氟化物(以F-计)

1.0

11

铬(六价)

0.05

12

悬浮物

30

《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 94)三级标准

3、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地表水水质的现状评价。

(1)对于浓度越高其危害越大的污染物单因子指数Pi

Pi=Ci

Si

式中:Pi—第i项污染物的单因子指数;

Ci—第i项污染物的实测值,mg/L,本次评价取最大值;

Si—第i项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L。

(2)对于浓度宜限在一定范围内的评价因子,如pH值的标准指数按下式计算:

P =7.0-pHCi

(pH

≤7.0)

pH 7.0-pHCi

P =pHCi-7.0

(pH

>7.0)

pH

su

-7.0Ci

式中:PpH—pH的标准指数;

pHCi—pH的现状监测结果,本次评价取最大值;

pHsd—pH采用标准的下限值;

pHsu—pH采用标准的上限值。

(3)DO的标准指数

SDO,j=

DOf-DOj

/(DOf-DOs),DOj³DOs


SDO,j

=10-9DOj,DO

DOS

j<DOs




式中,SDOj—DO的标准指数;

DOf

=468

(31.6+T)

DOf—某水温、气压条件下的饱和溶解氧浓度,mg/L;DOj—溶解氧实测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制,mg/L。T—水温,℃。

4、评价结果

根据单因子指数法,计算出评价结果见表3.6-13。

表3.6-1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标准指数

2021-07-09

2021-07-10

2021-07-11

1

pH

0.40

0.20

0.45

2

溶解氧

2.04

1.58

1.50

3

BOD5

1.58

1.30

1.90

4

CODcr

1.25

1.10

1.40

5

氨氮

0.18

0.20

0.21

6

高锰酸盐指数

1.19

1.23

1.21

7

总磷

2.02

1.99

1.80

8

粪大肠菌群(个/L)

0.05

0.04

0.03

9

氟化物(以F-计)

0.20

0.20

0.20

10

铬(六价)

0.10

0.08

0.08

11

悬浮物

0.73

0.90

1.03

备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未对河流总氮浓度作出要求,故本次评价不再对总氮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

现状监测期间,因无河流总氮质量标准,总氮不做评价,溶解氧、BOD5、CODcr、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悬浮物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

超标与该地区普遍缺水、河流处于不流动状态导致的长期积水有关;另外还与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的汇入、农业过度使用化肥,产生的地表径流进入河水导致的地表水溶解氧、BOD5、CODcr、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悬浮物超标。

3.6.2.3区域地表水达标治理措施和建议

随着现代工业、农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已经严重影响到沭河的生态环境。目前周围居民生活污水无组织排入以及周围农业面源的污染对沂河流域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改善项目区域流域环境,改善周围生态环境,需要采

取以下措施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身对身边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广大的居民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

(2)环保部门深入污染死角,深入被污水困扰的农村调查处理水污染问题,并形成长期的监督机制;

(3)增加河流周围植被的种植,增加绿化面积,通过对河岸改造、植物配置,提高水陆交换能力;

(4)告诫流域内居民,不要向河床倾倒垃圾,不要在河床位置种植农作物;对周围村庄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大力推进绿色农业,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扩大耐旱节水型作物种植面积,科学合理地制定节水灌溉定额,通过科普宣传、技术指导、加强管理等综合措施,全面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化肥和农业流失;

(6)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的处理模式和适宜工艺;

(7)开展河道疏浚,对河底污染严重、水草分布较少、水生生物多样性不总的河段清理淤泥;

(8)环保部门加强对沂河流域的环境监管,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相关法律,对于偷排、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环保执法力度,搞好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利用审批,禁止新建用水量大的工程和关停环境污染严重的工厂;对流域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9)搞好城市规划,完善排水管网。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建在流域上游和河流上游,尽快完善市政排水管网,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率,推行清洁工业,实行清浊分流,提高水的会用率;

(10)加强流域可持续发展研究,提高领导科学决策能力。流域治理须科学研究综合治理,采用生态、水利、环境。节水等工程措施和宣传教育,解决好流域整体与局部、上游与下游、生态建设与水土保持之间的关系,走流域可持续发展道路。

通过采取措施进行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增加河流周围绿化面积,加强紫荆河及浚河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完善城市规划、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研究流域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地表

水流域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使流域水环境指标能够逐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6.2.4地表水例行监测数据

1、例行监测资料

为更好的说明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本次评价收集了沂水县例行监测点

2018-2020年的例行监测数据,包括COD、氨氮,例行监测资料具体见表3.6-14

(1)。

表3.6-14(1)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mg/L)

点位名称

断面名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氨氮

CODcr

氨氮

CODcr

氨氮

CODcr

沂河

贾庄闸

0.430

21

0.454

18.958

0.553

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

1.5

30

1.5

30

1.5

30

2、例行监测资料评价

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3.6-14(2)。

表3.6-14(1)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统计表

点位名称

断面名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氨氮

CODcr

氨氮

CODcr

氨氮

CODcr

沂河

贾庄闸

0.29

0.7

0.30

0.63

0.37

0.77

由上表可见,区域内所有监测断面的COD和氨氮均不超标,各项监测统计数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表水水质较好。

3.6.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6.3.1现状调查与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范围以能够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状况为原则,参照地下水的渗透性能和影响范围,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在满足二级评价需要的6~20km2条件下,对本工程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工作范围进行了确定:项目区周围牵扯的不同的水文地质类型和地段,本次评价重点监测和评价区域为项目区周边的村庄,面积约10km2。

3.6.3.2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根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可知,项目区域当地地下水流向(自北向南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地下水评价

等级为二级,故本次环评在厂址周围布设10个监测点。具体见表3.6-15和图3.6-3。

表3.6-15地下水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布点意义

1#

上流庄社区

NNW

900

上游水质、水位、埋深

2#

上流庄西峪村

W

1890

左侧水质、水位、埋深

3#

峰窝顶村

E

710

右侧水质、水位、埋深

4#

厂区

---

---

厂址水质、水位、埋深

5#

霹雳石社区

SSE

1800

下游水质、水位、埋深

6#

大东峪村

N

1150

上游水位、埋深

7#

小东峪村

N

1090

上游水位、埋深

8#

刘家泉村

NW

2280

左游水位、埋深

9#

芝麻峪村

SW

1600

左游水位、埋深

10#

山前坡村

SSE

2480

下游水位、埋深

备注:水位监测时同步监测埋深

2、监测项目

1#、2#、3#、4#、5#点位地下水监测因子选取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硫化物、铜、锌、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K+、Na+、Ca2+、Mg2+、CO32-、HCO3-、Cl-、SO42-共32项。

3、监测单位、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单位:山东科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时间:2021年7月9日;

监测频次:监测1天,采样1次。

4、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分析方法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中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表3.6-16。

表3.6-16地下水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表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依据

检出限

(mg/L)

设备名

1

pH

(无量纲)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便携式PH测试仪

PH200

2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0.05

离子计

PXSJ- 216F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依据

检出限

(mg/L)

设备名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3

总硬度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7.1

GB/T 5750.4-2006

1.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4

CO2-

3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三篇 第一章 十二(一)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国家环保总局 第四

版(增补版)

(2002)

5

白色酸式

滴定管

25mL

国家环保总局 第四

版(增补版)

(2002)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

5

HCO-

3

三篇 第一章 十二(一)

5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6

溶解性总固体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8.1称量法

GB/T 5750.4-2006

4

分析天平BSA224

S-CW

7

耗氧量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

0.5

棕色酸式滴定管

25mL

8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

HJ 694-2014

4.0×10-5

原子荧

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9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3.0×10-4

光度计

AFS-

933

10

亚硝酸盐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10.1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0.001

11

挥发性酚类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4-氨

HJ 503-2009

0.0003

可见分

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光度计

12

氰化物

无机金属指标4.1异烟酸-

GB/T 5750.5-2006

0.002

722N

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13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HJ 535-2009

0.025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14

铬(六价)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10.1二苯碳酰二

肼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0.004

可见分光光度计722N

15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

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0.0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ICE350 0

16

K+

金属指标22.1火焰原子吸

GB/T 5750.6-2006

0.05

收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17

Na+

金属指标22.1火焰原子吸

GB/T 5750.6-2006

0.01

收分光光度法

18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

GB/T 7475-1987

0.01

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

GB/T 7475-1987

0.001

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依据

检出限

(mg/L)

设备名

20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

0.01

2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

0.03

22

Ca2+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5-1989

0.02

23

Mg2+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5-1989

0.002

24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

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0.001

2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

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0.05

26

总大肠菌群(MPN/100m L)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2.1多管发酵法

GB/T 5750.12-

2006

2

电热恒温

培养箱

303-1S

27

细菌总数

(CFU/mL)

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平皿计数法

HJ 1000-2018

/

28

硫酸盐

水质 无机阴离子(F-、

---

Cl-、NO2、Br、NO3、

3-2-2-

PO4、SO3、SO4)的测

离子色谱法

HJ 84-2016

0.018

离子色谱仪ICS-900

29

硝酸盐

0.016

30

氯化物

0.007

5、监测结果

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见表3.6-17,地下水水文参数见表3.6-18。

表3.6-17地下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点位名称

项目名称

1#上流庄社区

2#上流庄西峪村

3#峰窝顶村

4#厂区

5#霹雳石社区

采样日期

2021-07-09

pH(无量纲)

7.3

7.5

7.3

7.4

7.4

氟化物(mg/L)

0.12

0.16

0.18

0.31

0.24

总硬度(mg/L)

382

390

382

324

390

2-

CO3(mg/L)

5L

5L

5L

5L

5L

-

HCO3(mg/L)

352

334

375

303

334

溶解性总固体(mg/L)

563

581

547

559

567

耗氧量(mg/L)

0.61

1.03

2.13

2.06

0.67

汞(mg/L)

4.0×10-5L

4.0×10-5L

4.0×10-5L

4.0×10-5L

4.0×10-5L

砷(mg/L)

3.0×10-4L

3.0×10-4L

3.0×10-4L

3.0×10-4L

3.0×10-4L

亚硝酸盐(mg/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挥发性酚类(mg/L)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氰化物(mg/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氨氮(mg/L)

0.039

0.033

0.044

0.054

0.048

铬(六价) (mg/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硫化物(mg/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K+(mg/L)

2.46

2.29

1.48

2.77

5.51

Na+(mg/L)

28.5

30.0

22.3

27.1

35.8

铅(mg/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镉(mg/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锰(mg/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铁(mg/L)

0.03L

0.03L

0.03L

0.03L

0.03L

Ca2+(mg/L)

136

123

90.9

100

116

Mg2+(mg/L)

21.6

24.3

34.0

15.2

18.5

铜(mg/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锌(mg/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2L

2L

2L

2L

2L

细菌总数(CFU/mL)

24

27

32

36

29

硫酸盐(mg/L)

108

107

51.0

62.9

97.4

硝酸盐(mg/L)

16.4

23.0

15.4

1.18

18.2

氯化物(mg/L)

40.8

40.7

21.6

24.0

36.1

备注:检测结果中有“L”表示未检出,其数值为该项目检出限。

表3.6-18地下水水文参数表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水温(℃)

井深(m)

埋深(m)

2021-07-08

8#刘家泉村

16.3

30

16

9#芝麻峪村

15.9

32

30

10#山前坡村

16.6

41

38

2021-07-09

1#上流庄社区

16.8

13

7

2#上流庄西峪村

17.1

14

11

3#峰窝顶村

15.9

160

60

4#厂区

16.6

50

26

5#霹雳石社区

16.8

30

8

2021-07-12

6#大东峪村

16.8

12

6

7#小东峪村

17.0

13

9

3.6.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因子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细菌数共10项。其他因子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不再进行评价。K+、Ca2+、Mg2+、CO32-、HCO3-因无质量标准,不再进行评价。

2、评价标准


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详见表3.6-20。

表3.6-20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序号

指标(mg/L)

Ⅲ类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1

pH(无量纲)

6.5~8.5

(GB/T14848-2017)Ⅲ

类标准

2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3.0

3

氨氮

0.50

4

硝酸盐(以N计)

20.0

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6

氟化物

1.0

7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8

硫酸盐

250

9

氯化物

250

10

菌落总数(CFU/ mL)

100

3、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

4、评价结果


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6-21。

表3.6-21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1#上流庄社区

2#上流庄西

峪村

3#峰窝顶村

4#厂区

5#霹雳石社

1

pH(无量纲)

2

耗氧量(CODMn法, 以O2计)

0.20

0.34

0.71

0.69

0.22

3

氨氮

0.08

0.07

0.09

0.11

0.10

4

硝酸盐(以N计)

0.82

1.15

0.77

0.06

0.91

5

总硬度(以CaCO3

计)

0.85

0.87

0.85

0.72

0.87

6

氟化物

0.12

0.16

0.18

0.31

0.24

7

溶解性总固体

0.56

0.58

0.55

0.56

0.57

8

硫酸盐

0.43

0.43

0.20

0.25

0.39

9

氯化物

0.16

0.16

0.09

0.10

0.14

10

菌落总数(CFU/ mL)

0.24

0.27

0.32

0.36

0.29

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除2#上流庄西峪村监测点位硝酸盐(以N

计)超标外,各点位的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硝酸盐(以N计)超标主要是由于氮素化肥的使用、污水灌溉农田等造成氮肥或含氮有机肥经降水溶解进入地下,造成浅层地下水污染。

3.6.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6.4.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本次在厂区北、东、南、西边界外1m处各设1个监测点,故本次监测在厂址周围评价区内共布设4个监测点。具体见表3.6-22和图3.6-4。

表3.6-22噪声现状监测布点

序号

点位名称

相对厂址

方位

距离

1#

厂址

N

厂界外1m

2#

E

厂界外1m

3#

S

厂界外1m

4#

W

厂界外1m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3.6.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6.5.1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仅需在本工程厂址内布设3个表层样点。监测布点情况见表3.6-25和图3.6-5。

表3.6-25土壤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

监测点

方位

备注

1#

厂区空地

厂内表层样点

2#

厂区生产车间

3#

厂区泥浆罐

备注:①表层样应在0~0.2m取样②根据区域水稳地质图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为北至南。

2、监测项目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1#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主要: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

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pH值、阳离子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共48项。

2#、3#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pH值共

8项。

3、监测单位、时间和频次

监测单位:山东科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时间:2021年7月9日

监测频次:监测1天,一次性采样

4、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规定的方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有关规定。

表3.6-26土壤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代号

检出限

(mg/kg)

设备名称

1

pH

(无量纲)

土壤pH值的测定电位法

HJ 962-2018

/

离子计

PXSJ-216F

2

阳离子交换量

(cmol+/kg)

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

HJ 889-2017

0.8

可见分光光度计722N

3

氧化还原电位

(mV)

土壤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 电位法

HJ 746-2015

/

便携式pH

测试仪

PH200

4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

子荧光法

GB/T 22105.2-

2008

0.01

原子荧光光度计AFS- 933

5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

子荧光法

GB/T 22105.1-

2008

0.002

6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0.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ICE3500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代号

检出限

(mg/kg)

设备名称

7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0

8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

9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 491-2019

3

10

铬(六价)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 1082-2019

0.5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ICE3500

1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质谱法

HJ 605-2011

1.9×10-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Agilent7890 B-5977B

12

氯苯

1.2×10-3

13

1,2-二氯苯

1.5×10-3

14

1,4-二氯苯

1.5×10-3

15

乙苯

1.2×10-3

16

苯乙烯

1.1×10-3

17

甲苯

1.3×10-3

18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2×10-3

19

邻-二甲苯

1.2×10-3

20

0.4×10-3

21

氯甲烷

1.0×10-3

22

四氯化碳

1.3×10-3

23

氯仿

1.1×10-3

24

1,1-二氯乙烷

1.0×10-3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代号

检出限

(mg/kg)

设备名称

25

1,2-二氯乙烷

1.3×10-3

26

1,1-二氯乙烯

1.0×10-3

27

顺-1,2-二氯乙烯

1.3×10-3

28

反-1,2-二氯乙烯

1.4×10-3

29

二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质谱法

HJ 605-2011

1.5×10-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Agilent7890 B-5977B

30

1,2-二氯丙烷

1.1×10-3

31

1,1,1,2-四氯乙

1.2×10-3

32

1,1,2,2-四氯乙

1.2×10-3

33

四氯乙烯

1.4×10-3

34

1,1,1-三氯乙烷

1.3×10-3

35

1,1,2-三氯乙烷

1.2×10-3

36

三氯乙烯

1.2×10-3

37

1,2,3-三氯丙烷

1.2×10-3

38

氯乙烯

1.0×10-3

39

硝基苯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09

40

苯胺

0.1

41

2-氯苯酚

0.06

42

苯并[a]蒽

0.1

43

苯并[a]芘

0.1

44

苯并[b]荧蒽

0.2

45

苯并[k]荧蒽

0.1

46

0.1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

标准代号

检出限

(mg/kg)

设备名称

47

二苯并[a,h]蒽

0.1

48

茚并[1,2,3-cd]芘

0.1

49

土壤容重

(kg/m3)

土壤检测 第4部

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4-

2006

/

分析天平

BT125D

50

总孔隙度(%)

森林土壤 水分-物理

性质的测定

LY/T 1215-1999

/

51

饱和导水率

(cm/s)

森林土壤渗滤率的测

LY/T 1218-1999

/

/

52

铁(%)

土壤和沉积物11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

光谱法

HJ 974-2018

/

/

5、监测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6-27。

表3.6-27(1)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检测结

2021-07-09

检测项目

2#厂区生产车间

(0.05~0.15m)

1#厂区空地

(0.05~0.10m)

3#厂区泥浆罐

(0.05~0.15m)

样品编号

KT21070601020

KT21070601021

KT21070601022

pH(无量纲)

7.34

7.21

7.23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20.8

/

/

氧化还原电位(mV)

207.4

/

/

砷(mg/kg)

9.42

8.09

6.54

汞(mg/kg)

0.0681

0.0531

0.0487

镉(mg/kg)

0.30

0.25

0.30

铅(mg/kg)

25

50

37

铜(mg/kg)

46

57

33

镍(mg/kg)

28

32

46

铬(六价)(mg/kg)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苯(mg/kg)

未检出

/

/

氯苯(mg/kg)

未检出

/

/

1,2-二氯苯(mg/kg)

未检出

/

/

1,4-二氯苯(mg/kg)

未检出

/

/

乙苯(mg/kg)

未检出

/

/

苯乙烯(mg/kg)

未检出

/

/

甲苯(mg/kg)

未检出

/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mg/kg)

未检出

/

/

邻-二甲苯(mg/kg)

未检出

/

/

检测结

2021-07-09

检测项目

2#厂区生产车间

(0.05~0.15m)

1#厂区空地

(0.05~0.10m)

3#厂区泥浆罐

(0.05~0.15m)

萘(mg/kg)

未检出

/

/

氯甲烷(mg/kg)

未检出

/

/

四氯化碳(mg/kg)

未检出

/

/

氯仿(mg/kg)

未检出

/

/

1,1-二氯乙烷(mg/kg)

未检出

/

/

1,2-二氯乙烷(mg/kg)

未检出

/

/

1,1-二氯乙烯(mg/kg)

未检出

/

/

顺-1,2-二氯乙烯(mg/kg)

未检出

/

/

反-1,2-二氯乙烯

(mg/kg)

未检出

/

/

二氯甲烷(mg/kg)

未检出

/

/

1,2-二氯丙烷(mg/kg)

未检出

/

/

1,1,1,2-四氯乙烷

(mg/kg)

未检出

/

/

1,1,2,2-四氯乙烷

(mg/kg)

未检出

/

/

四氯乙烯(mg/kg)

未检出

/

/

1,1,1-三氯乙烷(mg/kg)

未检出

/

/

1,1,2-三氯乙烷(mg/kg)

未检出

/

/

三氯乙烯(mg/kg)

未检出

/

/

1,2,3-三氯丙烷(mg/kg)

未检出

/

/

氯乙烯(mg/kg)

未检出

/

/

硝基苯(mg/kg)

未检出

/

/

苯胺(mg/kg)

未检出

/

/

2-氯苯酚(mg/kg)

未检出

/

/

苯并[a]蒽(mg/kg)

未检出

/

/

苯并[a]芘(mg/kg)

未检出

/

/

苯并[b]荧蒽(mg/kg)

未检出

/

/

苯并[k]荧蒽(mg/kg)

未检出

/

/

䓛(mg/kg)

未检出

/

/

二苯并[a,h]蒽(mg/kg)

未检出

/

/

茚并[1,2,3-cd]芘

(mg/kg)

未检出

/

/

土壤容重(g/cm3)

1.22

/

/

总孔隙度(%)

51.65

/

/

饱和导水率(cm/s)

2.41

/

/

样品编号

KT21070601025

KT21070601026

KT21070601027

铁(%)

5.84

3.96

2.73

3.6.5.2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方法


单因子指数法即计算实测浓度值与评价标准值之比。公式如下:

Si=Ci/Csi

式中:Si——污染物单因子指数;Ci——i污染物的浓度值,µg/kg;

C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值,µg/kg。

2、评价因子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共45项。

3、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详见表3.6-28。

表3.6-2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pH无量纲)

序号

监测项目

筛选值

序号

监测项目

筛选值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60

24

1,2,3-三氯丙烷

0.5

2

65

25

氯乙烯

0.43

3

六价铬

5.7

26

4

4

18000

27

氯苯

270

5

800

28

1,2-二氯苯

560

6

38

29

1,4-二氯苯

20

7

900

30

乙苯

28

挥发性有机物

31

苯乙烯

1290

8

四氯化碳

2.8

32

甲苯

1290

9

氯仿

0.9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10

氯甲烷

37

34

邻二甲苯

640

11

1,1-二氯乙烷

9

半挥发性有机物

12

1,2-二氯乙烷

5

35

硝基苯

76

13

1,1-二氯乙烯

66

36

苯胺

260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37

2-氯酚

2256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38

苯并[a]蒽

15

16

二氯甲烷

616

39

苯并[a]芘

1.5

17

1,2-二氯丙烷

5

40

苯并[b]荧蒽

15

18

1,1,1,2-四氯丙烷

10

41

苯并[k]荧蒽

151

19

1,1,1,2-四氯乙烷

6.8

42

1293

20

四氯乙烯

53

43

二苯并[a,h]蒽

1.5

21

1,1,1-三氯乙烷

840

44

茚并[1,2,3-cd]芘

15

22

1,1,2-三氯乙烷

2.8

45

70

23

三氯乙烯

2.8

46

4、评价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6-29。

表3.6-29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检测点位

2#厂区生产车间

(0.05~0.15m)

1#厂区空地

(0.05~0.10m)

3#厂区泥浆罐

(0.05~0.15m)

项目名称

表层样

表层样

表层样

0.1570

0.1348

0.1090

0.0018

0.0014

0.0013

0.0046

0.0038

0.0046

0.0313

0.0625

0.0463

0.0026

0.0032

0.0018

0.0311

0.0356

0.0511

从表3.6-29可以看出,本项目所在区域各评价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第4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赁沂水鸿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闲置车间进行生产,现场勘查时,厂房为闲置状态,未安装设备,未存放原料。拟建项目生产车间、办公室、宿舍均租用山东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已存在的建筑。

故施工期仅有极少量施工,以及设备更换时的调试噪声,本次评价不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4.2.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规定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计算见公式1。

公式1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u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ug/m3

评价等级判别表见表4.2-1。

表4.2-1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采用估算模式AERSCREEN模型估算,其中估算参数见表4.2-2。项目地形图见图4.2-1。

表4.2-2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取值依据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周围3km半径范围内一半以上面积不属于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时,选

择农村

人口数(城市

--

--

选项时)

最高环境温度/℃

41.7

20年气象材料中的极值温度

最低环境温度/℃

-16.3

土地利用类型

农村

土地利用类型取周围3km范围内占

地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农村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根据中国干湿状况划分情况判定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否

根据导则要求,编制报告书项目须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

率/m

90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

污染源3km范围内没有大型水体,

不考虑岸边熏烟

岸线距离

/

/

岸线方向/°

/

/

4.2.2AERSCREEN结果输出

项目Pmax最大值为21.25%,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4.2.3评价范围

根据估算模型估算结果可知,项目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1000m,根据导则规定,一级评价项目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故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4.2.4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一级评价项目要求,本次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内容包括:

1、调查拟建项目不同排放方案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源,对于改建、扩建项目还应调查拟建项目现有污染源,拟建项目污染源调查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其中非正常排放调查内容包括非正常工况、频次、持续时间和排放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现有污染源。

2、调查拟建项目所有拟被替代的污染源,包括被替代污染源名称、位置、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拟被替代时间等。

3、调查评价范围内与评价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建项目等污染源。

4、分析调查收拟建项目物料及产品运输影响新增的交通运输移动源,包括运输方式、新增交通量、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

4.2.5常规气象分析

4.2.5.1气象资料适用性分析及气候背景

1、气象资料适用性分析

沂水气象站位于东经118°65′E,35°77′N,海拔186.7m,台站类别属一般站。据调查,该气象站周围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与本项目周围基本一致,且气象站距离本项目较近,该气象站气象资料具有较好的适用性。

4.2.5.2气象观测资料分析

沂水近20年(1999~2018年)年最大风速为16.5m/s(2012年),极端最高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分别为41.7℃(2002年)和-16.3℃(2012年),年最大降水量为1121.1m(2003年);近20年其它主要气候统计资料见表4.2-9(1),沂水近20年各风向频率见表4.2-9(2),图4.2-2为沂水近20年风向频率玫瑰图。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表4.2-9(1)沂水气象站近20年(1999~2018年)主要气候要素统计

月份

项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平均风速(m/s)

2.2

2.7

3.1

3.2

2.8

2.5

2.2

2.1

2.0

2.1

2.3

2.2

2.4

平均气温(℃)

-1.4

1.6

7.3

14.3

20.0

23.6

26.0

25.1

21.1

15.2

7.4

0.7

13.4

平均相对湿度(%)

60.2

60.2

54.2

55.8

60.7

69.5

81.7

82.5

75.7

68.6

64.8

61.4

66.3

平均降水量(mm)

8.5

15.3

14.7

33.2

67.4

86.0

202.1

169.2

72.7

30.3

25.0

10.6

735.0

表4.2-9(2)沂水气象站近20年(1999~2018年)各风向频率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平均

10.95

10.84

6.63

3.18

2.79

3.37

6.22

6.75

12.15

9.18

3.60

1.44

2.48

2.52

3.62

4.37

9.86

图4.2-2沂水近20年(1999~2018年)风向频率玫瑰图

4.2.5.2评价区域常年气象资料分析

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根据环保部网站对项目周边的气象站点进行筛选,距离项目最近的气象站点为沂水县气象站。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分析常规地面气象资料统计特征量。工程地面气象参数采用当地2018年逐时24次地面观测数据,云量采用线性差值,其余均为实测数据。地面气象数据项目包括:风向、风速、总云量、低云量、干球温度、站点处大气压,均为模式必需参数。以下为地面气象观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

1、年平均气温

根据2018年地面气象资料中每月平均温度的变化情况表4.2-10和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曲线图4.2-3,根据表和图可知,区域全年月平均气温最高为26.92℃,出现在7月,最低为-1.87℃出现在1月。

表4.2-10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表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温度(℃)

-1.87

0.95

9.29

15.50

20.16

24.41

26.92

26.82

20.93

13.91

8.38

0.34

图4.2-3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曲线图

2、年平均风速

根据2018年地面气象资料中年平均风速见表4.2-11和年平均风速月变化曲线图4.2-4可以看出:2018年3月份风速最大为3.56m/s;10月份风速最小为1.57m/s。

表4.2-11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表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风速

(m/s)

2.22

2.61

3.56

3.47

2.71

2.29

2.25

2.30

1.60

1.57

1.63

1.87

图4.2-4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曲线图

3、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

根据2018年地面气象资料中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表4.2-12以及曲线图4.2-5可以看出:季小时平均日风速呈强弱的周期性变化:夜间风速较小,午后较大。风速日变化与温度的周期性日变化趋于一致。统计分析表明,该地区地面风速四季变化趋势一致,比较稳定,春、冬季风速略大些。

表4.2-12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30

2.27

2.24

2.42

2.37

2.49

2.47

2.81

3.39

3.88

4.05

4.22

1.45

1.50

1.53

1.47

1.56

1.54

1.74

2.07

2.26

2.49

2.71

2.81

0.97

1.06

1.14

1.23

1.23

1.18

1.22

1.34

1.61

1.95

2.21

2.26

1.72

1.66

1.61

1.61

1.62

1.62

1.58

1.57

1.98

2.26

2.65

2.83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4.28

4.34

4.42

4.28

4.28

4.04

3.49

3.19

3.00

2.77

2.47

2.36

2.99

3.02

3.01

3.05

3.23

3.07

2.81

2.60

2.37

2.05

1.76

1.65

2.31

2.31

2.25

2.31

2.05

1.79

1.79

1.55

1.35

1.20

1.04

1.01

2.95

3.09

3.18

3.12

2.93

2.69

2.52

2.29

2.17

2.02

1.87

1.74

图4.2-5季小时平均风速日变化曲线图

4、风向、风频

表4.2-13为2018年各月、各季及全年各风向出现频率,图4.2-6为2018年各季与年的风向频率玫瑰图。由表和图可以看出,该区域全年静风频率平均为0.97%。除静风天气外,该地区2018年全年区域主导风向明显,全年区域主导风向为东~东南~南(E~SE~S)。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表4.2-13(1)年均风频的月变化

风向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月

22.45

13.71

7.12

3.90

3.63

1.75

1.75

3.09

7.12

7.26

1.88

2.28

8.20

4.70

4.57

5.91

0.67

二月

15.48

9.97

3.72

2.38

2.68

2.68

3.27

6.40

19.64

11.61

3.72

2.53

5.06

3.27

3.42

3.87

0.30

三月

7.39

5.78

6.59

8.47

9.27

4.30

2.15

2.02

10.75

13.84

14.38

8.74

2.82

0.67

0.94

1.75

0.13

四月

10.28

4.58

4.31

4.17

5.42

4.86

5.00

7.08

20.00

9.17

5.42

4.72

3.89

3.06

3.89

4.17

0.00

五月

10.48

11.56

6.99

4.70

4.57

4.84

6.45

9.14

17.61

10.89

3.63

1.88

2.28

0.40

1.61

2.96

0.00

六月

0.56

2.08

1.25

1.94

4.86

3.75

4.31

9.44

19.58

18.33

12.22

7.36

8.61

2.08

1.25

2.22

0.14

七月

1.34

2.02

1.75

3.76

7.80

6.72

6.99

12.23

29.44

14.78

6.72

2.82

2.28

0.67

0.40

0.27

0.00

八月

1.21

2.28

3.63

6.85

15.86

10.48

10.22

11.02

15.86

6.85

5.78

2.69

3.09

1.21

0.94

1.88

0.13

九月

6.67

8.89

11.39

12.64

17.08

7.64

4.86

3.47

5.69

2.08

1.81

1.53

5.97

1.67

2.64

3.33

2.64

十月

6.45

7.39

7.66

8.33

16.26

11.29

4.97

2.96

2.42

4.30

5.91

4.03

6.99

2.55

2.82

1.21

4.44

十一月

3.75

4.31

3.89

5.00

18.33

15.00

7.50

2.64

3.47

3.61

6.25

5.42

7.92

5.00

3.61

1.81

2.50

十二月

7.93

6.45

4.84

8.47

20.70

14.25

8.20

3.23

4.17

1.48

1.75

2.28

4.70

4.17

3.90

2.82

0.67

表4.2-13(2)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

风向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 W

W

WN W

NW

NNW

C

春季

9.38

7.34

5.98

5.80

6.43

4.66

4.53

6.07

16.08

11.32

7.84

5.12

2.99

1.36

2.13

2.94

0.05

夏季

1.04

2.13

2.22

4.21

9.56

7.02

7.20

10.91

21.65

13.27

8.20

4.26

4.62

1.31

0.86

1.45

0.09

秋季

5.63

6.87

7.65

8.65

17.22

11.31

5.77

3.02

3.85

3.34

4.67

3.66

6.96

3.07

3.02

2.11

3.21

冬季

15.28

10.05

5.28

5.00

9.21

6.34

4.44

4.17

10.00

6.62

2.41

2.36

6.02

4.07

3.98

4.21

0.56

全年

7.80

6.58

5.27

5.91

10.59

7.33

5.49

6.06

12.93

8.66

5.80

3.86

5.14

2.44

2.49

2.67

0.97

气象统计1风频玫瑰图












































图4.2-6风频玫瑰图

4.2.6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2.6.1预测因子

选取有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作为预测因子,拟建项目选取TSP、PM10作为预测因子。

4.2.6.2预测范围

按照导则要求,预测范围要大于评价范围,本次预测范围取项目厂界外边长为10km的矩形区域。预测范围图见附图4.2-7。

4.2.6.3预测周期

选取评价基准年作为预测周期,预测时间选取2018年。

4.2.6.4预测模型

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中心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根据气象资料统计结果可知,项目评价基准年内存在风速≤0.35m/s的持续时间未超过72h,且近20年统计的全年静风(风速≤0.2m/s)的频率为9.86,未超过35%,所以本次预测采用导则推荐的AERMOD模式系统进行预测,软件采用商业版预测软件“大气环评专业辅助软件系统EIAProA2018进行预测”。

4.2.6.5污染源清单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本项目建成前后评价范围内无其他发生变化的源强,本次预测拟建项目污染源源强计算参数清单参见表4.2-4。

4.2.6.6地形数据

本次预测地形高程数据采用软件所需的数字高程(DEM)文件,Generated DEM文件来自于SRTM,生成DEM文件的范围为项目区域周边50km×50Km的范围,分辨率为90m。

4.2.6.7地面特征参数

拟建项目厂址位于沂水县沙沟镇,根据项目位置图可知,项目周围土地利用类型共分为1种,为农村。

根据模型生成的地面特征参数表见表4.2-14。

表4.2-14项目地面特征参数表

序号

时段

正午反照率

BOWEN

粗糙度

1

一月

0.6

1.5

0.01

2

二月

0.6

1.5

0.01

3

三月

0.14

0.3

0.03

4

四月

0.14

0.3

0.03

5

五月

0.14

0.3

0.03

6

六月

0.2

0.5

0.2

7

七月

0.2

0.5

0.2

8

八月

0.2

0.5

0.2

9

九月

0.18

0.7

0.05

10

十月

0.18

0.7

0.05

11

十一月

0.18

0.7

0.05

12

十二月

0.6

1.5

0.01

4.2.6.8预测模型所需参数

1、项目基本信息地图

拟建项目大气预测所用的基本信息图详见图4.2-8。

2、预测网格设置

本次预测采用直角坐标系设置网格,根据导则要求,AERMOD模型预测网格点设置应具有足够的分辨率以尽可能精确预测污染源对预测范围的最大影响,网格点间距可以采用等间距或近密远疏法进行设置,距离源中心5km的网格间距不超过100m,5-15km的网格间距不超过250m,大于15km的网格间距不超过500m,本次预测采用近密远疏法进行设置。

3、气象资料

①地面气象数据

根据本次预测评价等级及所选用的预测模型(AERMOD模型)要求,气象资料选择距离项目最近或气象特征基本一致的气象站的逐时地面气象数据,要素包含风速、风向、总云量和干球温度,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气象站为沂水气象站,采用其气象站的地面气象逐时地面气象数据,符合要求。

沂水气象站距离拟建项目约37.8km,且气象站所在位置与项目厂址气象特征基本一致,能较好的代表项目厂址区域气象情况,项目采用沂水气象站的基本信息详见下表。

表4.2-15沂水气象站观测气象数据信息

气象站名

气象站编号

气象站等

气象站坐标

相对距离/km

海拔高度

/m

数据年份

气象要素

N

E

沂水县气象站

54932

县级站

35.767

118.65

37.8

186.7

2018

风速、风向、总云量、干球温度,总云量与低运量为每天8,11,14,17,20

五个小时数据插值

②高空气象数据

采用的原始数据有地形高度、土地利用、陆地-水体标志、植被组成等数据,数据源主要为美国的USGS数据。高空气象数据是以美国国家环境预报中心的NCEP/NCAR的再分析数据为原始气象数据,采用中尺度气象模式MM5模拟生

成。采用两层嵌套,第一层网格中心为北纬40,东经110.0,格点为50×50,分辨率为81km×81km;第二层网格格点为43×43,分辨率为27km×27km,覆盖华北地区。

本数据网格点数据包含2018年的逐日一次时间(08时)、层数(26层)、离地高度(4000米以下)、气压、干球温度、露点温度、风向、风速。

项目高空气象资料采用沂水气象站,模拟气象数据信息详见下表。

表4.2-16模拟气象数据信息

模拟点坐标

相对距离/km

数据年份

模拟气象要

模拟方式

N

E

35.75

118.49

37.8

2018

气压、离地高度、干球温度,离地高度3000m以内的有效

层数为11层

中尺度气象模型WRF模拟,数据为每天 0,4,8,12,16,20

时的数据

4、预测内容及评价内容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根据导则要求,项目预测内容及评价要求详见下表。

表4.2-17项目预测内容和评价要求

评价对象

污染源

污染源排放形式

预测内容

评价内容

不达标区评价项目

新增污染源

正常排放

短期浓度

长期浓度

最大浓度占标率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新增污染源-“以新带 老”污染源-区域削减污染源+在建、拟建的污染源

正常排放

短期浓度长期浓度

叠加达标规划目标浓度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或短期浓度的达标情 况;

评价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

新增污染源

非正常排放

1h平均质

量浓度

最大浓度占标率

5、模式中的其他参数

①化学转化

预测过程中不考虑化学转化。

②重力沉降

由于拟建项目采用高效除尘系统,排放烟尘粒径较小,不考虑重力沉降。

③建筑物下洗

本次预测不考虑建筑物下洗情况。

4.2.6.9预测结果

项目PM10贡献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叠加背景值后PM10最大浓度不满足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是背景值超标所致,区域削减后,本项目PM10的k值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要求。

2、非正常工况

对各个污染源的非正常工况进行预测可知,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敏感点及区域最大落地浓度点各类污染物均不达标,项目发生非正常工况下,采取立即停车检修,平时对环保设备进行定时检修等措施,项目发生非正常的概率较小。

4.2.6.1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软件预测,项目厂界外无超标区域,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2.7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1、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项目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4.2-22。

表4.2-22项目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核算排放速率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一般排放口

1

DA001

粉尘

3.40

0.051

0.24

2

DA002

粉尘

15.98

0.16

0.77

一般排放口合计

粉尘

1.01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粉尘

1.01

2、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4.2-23。

表4.2-23项目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1

生产车间

卸料粉尘

粉尘

车间密闭、洒水抑尘,抑尘效率90%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

-2012)

1.0

0.25

泥土落料粉尘

0.0125

泥土装车粉尘

0.0125

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

料、土石分离、一破、一筛、二破粉尘

0.53

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

0.010

废矿石上料堆尘

0.0069

废矿石装车粉尘

0.079

堆场扬尘

0.0016

2

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

粉尘

道路洒水、定期清扫,抑尘效率

60%

0.29

3、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见表4.2-24。

表4.2-24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粉尘

2.203

4、项目非正常排放量核算

则项目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2-25。

表4.2-25项目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因素

污染源

排放情况

单次持续时间/h

年发生频次/年

应对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有组织排

DA001

339.75

5.10

0.5

2

立即停车

检修

DA002

1092.59

21.85

0.5

2

4.2.8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及方案比选

不达标区建设项目选择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预防措施或多方案比选时,应优先考虑治理效果,结合达标规划或替代源消减方案的实施情况,在只考虑环境因素的前提下选择最优技术方案,保证大气污染物达到最低排放强度和排放浓度。

根据《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拟建项目采用的粉尘处理技术为末端治理最佳可行技术,且根据大气环境预测,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4.2.9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计划

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监测方案见表4.2-26。

表4.2-26环境质量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

类别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监测分析方法

备注

环境空气

下风向敏感点(上流庄村)

TSP

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一次监测3天

按照国家环保局颁发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规定的

方法和《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第四版)相关方法及国家新颁布监

测方法中的方法执行。

均在项目正常运行的状况下进行监测

有组织废

DA001

颗粒物

1次/年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环境监测技术规

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DA002

颗粒物

1次/年

无组织废

厂界

颗粒物

1次/年

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HJ/T373-

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4.2.10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以及软件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外无超标区域,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2.11小结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拟建项目PM10实施区域替代削减后,预测范围内年平均浓度变化率K≤-20%,叠加背景浓度后,PM10浓度超标,主要为背景值超标所致,因此项目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建设可行。

2、污染控制措施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具有良好效果,能够将工程的环境影响控制到较低的水平。

3、防护距离

根据软件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外无超标区域,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落实情况

本项目废气外排污染物中PM10排放总量为2.203t/a。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结合项目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及总量控制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本项目环境空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空气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2.1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结论自查表见表4.2-27。

表4.2-27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R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

边长=5kmR

评价因子

SO2+NOx排放量

≥2000t/a£

500-2000t/a£

<500t/aR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SO2、NO2、O3、CO、

PM2.5、PM10)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R

其他污染物(PM10、TSP)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R

地方标准£

附录D£

其他£

现状评价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R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2018)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

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R

现状补充监测R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R

污染源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R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R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污染源

R

其他在建、本项目污染源R

区域污染源£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模型

AERM OD

R

ADMS

£

AUSTAL200

EDMS/A EDT£

CALPUFF

£

网络模型£

其他

£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R

边长=5km£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PM10、TSP)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正常排放短期

浓度贡献值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R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一类区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R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排放1h

浓度贡献值

非正常持续时

长(0.5)h

C非正常占标率≤100%R

C非正常占标率>100%£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C叠加达标£

C叠加不达标R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K≤-20%R

K>-20%£

环境监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PM10、TSP)

有组织废气监测R

无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R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TSP)

监测点位数(1

(上流庄村) )

无监测£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R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

--

污染源年排放

粉尘:2.203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4.3运营期地表水影响分析

4.3.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详见表4.3-1。

表4.3-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Q /(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且W<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

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管网引至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

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项目废水不外排,厂区不设排污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中规定的等级划分方法,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

4.3.2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管网引至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总量为6351538.97 m3/a,882.16m3/h,考虑废水处理的不稳定性及初期雨水的冲击影响,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按照最大废水量的1.2倍计,环评建议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能力不小于1058.59m3/h。

本建设单位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处理能力为586.12m3/h,共有2套,合计处理能力为1172.25m3/h,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全部综合利用,营运期间无废水外排,项目不设置污水排放口。因此,项目营运期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3.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泥浆罐设有10m×10m×2m的围堰,可接收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因此无需单独设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外排。因此,事故状态下,项目也不会影响到周围地表水环境。

4.3.4项目排水对南水北调的影响分析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全长487km,输水路线为:经韩庄运河入南四湖,再经梁济运河、流长河、东平湖,在位山闸穿黄河(隧道),接小运河至临清后分为两支,一支立交穿过卫运河,经临吴渠在吴桥城北入南运河,为河北、天津输水;另一支入七一河、六五河,在武城进入大屯水库。干线汇水区域包括东平湖流域、南四湖流域及海河流域一部分,涉及山东的枣庄、济宁、菏泽、泰安、莱芜、聊城、德州、临沂、淄博共9市。临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汇水区域,也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市之一。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工程临沂市沿线汇水流域总面积约1.4万km2,涉及沂水、沂南、蒙阴、平邑、费县、兰陵、郯城、兰山、罗庄、河东等11个县区,主要河流有沂河、邳苍分洪道。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问题一直是影响工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并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调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和沿线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着调水工程的实际效益,同时也将对输水沿线水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目前,东线输水线路的部分河道和湖泊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黄河以南段的部分地区,水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对调水水质构成威胁。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排水对南水北调调水水质不会产生影响。

4.3.5小结

1、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企业应对所产生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进一步严格控制,在日常生产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保护地表水资源。本项目厂内设置事故池,存放事故状况下的废水,以避免事故废水排放造成的不利影响。

4.3.6地表水环境影响自查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4.3-2。

表4.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影响识别

影响类型

水污染影响型R;水文要素影响型£

水环境保护目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

水体£;涉水的风景名胜区£;其他R

影响途径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R

水温£;径流£;水域面积£

影响因子

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

物R;pH值£;热污染£;富营养化£;其他£

水温£;水位(水深)£;流速£;流量£;其他£

评价等级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一级£;二级£;三级A£;三级BR

一级£;二级£;三级£

现状调查

区域污染源

调查项目

数据来源

已建£;在建£;拟建£;其

他£

拟替代的污染源£

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既有实测£;现场

监测£;入河排放口数据£;其他£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平水期R;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R;夏季£;秋季£;冬季£;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R;补充监测R;其他£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未开发£;开发量40%以下£;开发量40%以上£

水文情势调查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补充监测

监测时期

监测因子

监测断面或点位

丰水期£;平水期R;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R;夏季£;秋季£;冬季£;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 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

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1)个

物、粪大肠菌群(个/L)、铁共

24项,同步测量河宽、水深、流

速、流量、水温等水文参数

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评价因子

pH、溶解氧、氟化物、CODcr、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悬浮物

评价标准

河流、湖库、河口:I类£;I类£;II类£;IV类R;V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

评价时期

丰水期£;平水期R;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R;夏季£;秋季£;冬季£;

评价结论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R;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R

底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达标区R

不达标区R

影响预测

预测范围

河流:长度( )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 km2

预测因子

COD、氨氮

预测时期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预测情景

建设期£;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预测方法

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

影响评价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

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替代消减源£

水环境影响评价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污染源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s; 鱼类繁殖期()m/s; 其他()m/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s; 鱼类繁殖期()m/s; 其他()m/s

防治措施

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R;水文减缓措施£;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区域消减£;依托其他工程措施£;其他£

监测计划

环境质量

污染源

监测方式

手动£;自动£;无监测R

手动£;自动£;无监测R

监测点位

()

--

监测因子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评价结论

可以接受R;不可以接受£

注:£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4.4运营期地下水影响预测与评价

4.4.1评价等级

4.4.1.1划分依据

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

①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本项目为铁矿选矿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确定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G黑色金属——42、采选

(含单独尾矿库)选矿厂”,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类。

②地下水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4-1。

表4.4-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

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为列入上述敏感等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

境敏感区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厂址周围也没有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但项目所在地周围存在分散式饮用水井,因此,确定项目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4.4.1.2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项目评价等级划分见表4.4-2。

表4.4-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根据上表,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级为二级。

4.4.1.3评价范围的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的表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见表4.4-3。

表4.4-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

评价等级

调查评价面积(km2)

备注

一级

≥20

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

二级

6-20

三级

≤6

对照上表要求,二级评价项目评价范围为6-20km2;因此本次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址为中心,南北4km,东西3km的矩形范围内。

4.4.2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本项目厂址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资料引自《山东中丹鲁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荷兰砖与80万平高档路沿石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山东中丹鲁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沂水县马站镇朱天桥官庄村东侧,与拟建项目距离约19.2km,位于同一地质单元内,故《山东中丹鲁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

万平荷兰砖与80万平高档路沿石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可适用于本项目。

拟建项目与山东中丹鲁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荷兰砖与80万平高

档路沿石项目相对位置见图4.4-1。一、厂区工程地形地质

1、地层岩性

场地在勘探深度范围内共揭露3层岩土层,其岩土分层及特征分述如下:第(1)层:素填土(Q4ml)

杂色,松散,以粘性土为主,含少量碎石块。场区普遍分布,厚度:0.50~7.20m,平均1.74m;层底标高:226.40~237.10m,平均233.19m;层底埋深:0.50~7.20m,平均1.74m。

第(2)层:强风化片麻岩(Ar)

黄褐色或灰褐色,块状结构,片麻状构造,矿物成分为石英、长石、钾长石、

角闪石及黑云母,暗色为透辉石等,颗粒呈粗砂状,岩层顶部呈散体状,机械钻进较容易,底部岩芯呈块状。岩石属极软岩-软岩,岩体较极破碎-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Ⅴ级。

场区普遍分布,厚度:3.40~11.60m,平均6.31m;层底标高:214.80~232.42m,平均226.89m;层底埋深:5.00~13.20m,平均8.05m。

第(3)层:中风化片麻岩(Ar)

黄褐色,中等风化,中粗粒结构,片麻状构造,矿物成分以长石、石英为主,岩石采用金刚石钻头及双层岩芯管取芯的钻进工艺,岩芯呈短柱或长柱状,1米回次内取得≥10cm长度的岩芯占80%,RQD值较好,岩石属较硬岩,岩体较完整,基本质量等级为III级。该层未穿透。

2、场地地下水

在勘察期间,钻探揭露本场地地下水平均埋深约为30m,对应标高为198.5-207.6m,主要为贮存于基岩裂隙中的基岩裂隙水;基岩裂隙水贮存于场地下部岩石裂隙中,富水性受裂隙发育程度影响;丰水期时降水可直接补给地下水。据了解,场地地下水埋深较稳定,变幅主要受大气降水及侧向径流影响,年变幅约1.0-2.0m,近3~5年最高水位埋深约29m,对应标高199.5-208.6m,地下水历史最高水位埋深约28m,对应标高约200.5-209.6m。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侧向径流补给,排泄方式为蒸发和人工抽排、侧向径流。

3、场地土的腐蚀性

场区环境类型为Ⅱ类,取土样两件进行分析评价,依据场地土腐蚀性检测报告,按照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12.2条及附录G有关规定,场地所处区域环境类型为Ⅱ类、渗透类别按弱透水层、浸水条件按干湿交替等条件来判定,场区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4.4.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4.4.3.1预测方法及模型概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采用公示法计算下游迁移距离。计算公式:

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一般取2;

K—含水层渗透系数,本次根据场址附近的抽水试验结果取2.16m/d;I—水力坡度;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数据,计算求得,I=0.0049;T—质点迁移天数,中小型外扩5000d;

ne—有效孔隙度,根据地勘资料,本次环评取0.5。

拟建项目按照公式法计算的下游迁移距离为211.68m,影响范围比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解析法。拟建项目地层结构简单,项目周边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并且项目地下水影响范围比较小;故本次采用解析法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地下水影响进行评价分析。

1、预测范围

本次地下水环境预测范围与评价调查范围一致,为项目周围12km2范围。

2、模型概化

评价区浅层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排泄方式以人工开采为主,地下水渗流以水平方向上的流动为主,垂直运动速度很小。假设由于地下防渗措施失效等原因,事故废水在事故水池内、管道跑冒滴漏等渗入地下,此时污染源可视具体情况概化为平面点源非连续恒定污染或点源连续恒定污染。因此本次地下水溶质运移按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模型和一维稳定流动二维水动力弥散模型考虑。

另外,评价区浅层地下水与下部中深层地下水之间有稳定的隔水层,层间水力联系极其微弱,因此预测时只考虑污染物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本次预测时也不考虑土层的吸附作用,以求达到最大风险程度。

4.4.3.2预测情景

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各装置区、化粪池、污水池、沉淀池、泥浆罐区等均采用表面硬化防渗,原料、物料及污水输送管线经过防腐防渗处理,因此一般不会有液体物料暴露发生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正常工况下发生事故渗漏的部位会铺设有防渗设施,采用50cm厚粘土层加2mm的HDPE土工膜进行人工防渗,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则污染物穿透防渗层的时间按下列公式计算:

渗水通道:

穿透时间:

其中T—污染质穿过防渗层的时间;d—为防渗层的厚度;

k—防渗层的渗透系数;h—渗层上面的积水高度。

假定防渗层积水高度为0.1m,防渗层厚度为0.5m,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取1.0×10-7cm/s,则计算防渗层的穿透时间为13.21年,即在防渗层上的持续积水0.1m

的情况下,经过13.21年污水才可穿过防渗层,故项目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污染较小。

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厂区对地下水环境可能影响途径包括:化粪池、污水暂存池、一级沉淀池底部发生破损,导致废水通过裂口渗入地下水环境中。

4.4.3.3污染物类别及标准指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9.5 预测因子:识别出的特征因子按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别中的各项因子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排序,分别取标准指数最大的因子作为预测因子。

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化粪池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因SS无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次评价从化粪池池体破裂进行分析。

由于污染物源强给出的COD浓度是以CODcr计的,而地下水质量标准以耗氧量计,为科学合理评价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CODcr在预测时,其源强转换为耗氧量再进行计算。两者的转换关系参照太原市环境监测总站的研究成果《化学需氧量CODcr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耗氧量)相关关系分析》,污水处理厂的水质中两者的转换关系如下:

CODCr=4.929CODMn-0.511

污染物COD浓度400mg/L,则耗氧量的浓度为81.26mg/L。项目事故排放情况下污染物标准指数情况见表4.4-5。

表4.4-5项目污水非正常工况情况下污染物标准指数一览表

渗漏场地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最大浓度

(mg/L)

标准值

(mg/L)

标准指数

标准值参考来源

化粪池

生活污水

COD

81.26

3.0

27.09

GB/T14848-2017

地下水III类

氨氮

35

0.5

70

由表可见,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化粪池排放的污染物中COD泄漏排放的污染物标准指数最大。

4.4.3.4预测源强

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厂区对地下水环境可能影响途径包括:化粪池池底部发生破损,导致废水通过裂口渗入地下水环境中。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本次以厂区化粪池发生泄漏为例进行预测。

假设化粪池发生破裂,污水按照渗透的方式经过包气带向下运移,把渗漏的量当成不被包气带岩土层吸附和降解而全部进入岩溶裂隙含水层计算,且不考虑渗透本身造成的时间滞后。

正常工况下,只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渗漏影响,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钢筋混凝土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2L/m2.d,非正常工况泄漏量按照正常泄漏量的10倍。化粪池面积约为4m2,则污水渗透量为0.08m3/d。

根据地下水相关监测规范,对于工业污染源的地下水监测频率应为每季度一次,而且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淤泥等,在一定时间内能对产生的缝隙进行充填,因此确定非正常状况污染物泄漏时间取90天。

模拟从事故发生到事故被制止90天的泄漏量:Q90天=Q×90= 7.2m3

根据工程分析,渗漏污水中COD、氨氮浓度分别为81.26mg/L、35mg/L,则90天通过裂缝渗漏污水中COD、氨氮的渗漏量分别为:0.585kg、0.252kg。

4.4.3.5预测模式选择

由于事故发生短期渗漏且地下防渗措施又同时失效时,物料将渗入含水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另外,当导排沟意外损坏,有长期微量的渗漏而未被察觉且池底防渗措施失效时,废水也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次评价针对短期渗漏、长期泄露的情况对地下水所造成的污染情况分别进行预测。

1、短时渗漏影响预测

(1)预测模型

建设场区的地下水流向与地形基本一致,从西北向东南南流动,加之厂区及附近区域并没有集中型供水水源地,地下水位动态稳定,因此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可概化为瞬时注入示踪剂(平面瞬时点源)的一维稳定流动二维水动力弥散问题考虑,短时间渗漏污染源可视为平面瞬时点源非连续恒定污染。取平行地下水流动的方向为x轴正方向时,污染因子浓度分布模型如下:

é(x-ut)2y2 ù

C(x,y,t)=

mM

4pn

/Meêë 4DLt4DTtúû

DLDTt

式中:x,y—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t—时间,d;

C(x,y,t)—t时刻点x,y处的示踪剂浓度,g/L;M—承压含水层的厚度,m;

mM—长度为M的线源瞬时注入的示踪剂质量,kg;u—水流速度,m/d;

n—有效孔隙度,无量纲;

DL—纵向x方向的弥散系数,m2/d;DT—横向y方向的弥散系数,m2/d;π—圆周率。

(2)参数选取

本次预测所用模型需要的参数有:含水层厚度M;外泄污染物质量mt;岩层的有效孔隙度n;水流速度u;污染物纵向弥散系数DL;污染物横向弥散系数DT。这些参数主要根据区域最新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来确定。

①含水层厚度M:根据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及岩土工程勘察钻孔资料,项目所在区域为地下水基岩裂隙水及岩溶裂隙水,含水层平均厚度为12.5m;

②含水层的平均有效孔隙度n:含水层岩性为黏土层,其有效孔隙度n取0.5;

③水流速度u:按公式u=k•I/n计算;

含水层渗透系数k:含水层渗透系数k根据场址附近的抽水试验结果取2.16m/d;水力梯度I在等水位线图中求得,平均为0.0049;从而计算得水流速度u为0.021m/d;

④纵向x方向弥散系数:按公式DL=αL•u计算;弥散度αL根据室内实验弥散度=0.01-1cm之间,在野外实际运用中,考虑弥散度的宏观尺度效应,需将该值放大2-6个数量级,拟建项目取αL30m,从而计算得纵向弥散系数为0.63m2/d。

⑤横向y方向的弥散系数DT:根据DT/DL=0.1计算,则DT取值为0.063。

⑥选取预测时段分别为100d、1000d和10a。

(3)预测结果

COD、氨氮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分别以3.0mg/L、0.5mg/L作为参考界值。当预测点浓度未超出该参考界值时,按未污染考虑,以此确定渗漏条件下的影响范围和最大运移距离。泄露事故预测结果见表4.4-6。

表4.4-6(1)事故排放下COD短时泄漏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泄漏量

泄漏时间

下游最大超标

距离(m)

预测超标面积

(m2)

下游最大影响距

离(m)

预测影响面积

(m2)

标准值:3.0mg/L

检出限:0.05mg/L

COD

0.585kg

100d

0

1

20

339

1000d

0

0

73

3482

3650d

0

0

167

13051

表4.4-6(2)事故状态下氨氮短时泄漏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泄漏量

泄漏时间

下游最大超标

距离(m)

预测超标面积

(m2)

下游最大影响距

离(m)

预测影响面积

(m2)

标准值:0.5mg/L

检出限:0.02mg/L

氨氮

0.252kg

100d

3

10

20

360

1000d

11

84

74

3611

3650d

22

249

169

13512

根据预测结果,在假定的几种情况下,COD、氨氮的最大超标距离分别为0m、22m,该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由于渗漏时的污染主要是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而深层地下水与浅层地下水之间水力联系微弱,因此对深层地下水造成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事故排放下短时渗漏时COD、氨氮浓度预测曲线图见图4.4-2。

2、长期渗漏影响预测

(1)污染源及源强

以拟建项目化粪池发生渗漏为例进行预测,COD、氨氮浓度按原始浓度考虑,产生浓度分别为81.26mg/L、35mg/L。

(2)预测模型

长期渗漏考虑污水管线破裂,污水缓慢渗透。由于管道破损较小或破损点较隐

蔽不易发觉,污水处理池渗漏量不明显等缘故,使得污水持续泄漏。该种工况下可概化为连续注入示踪剂(平面连续点源)的一维稳定流动二维水动力弥散问题,当取平行地下水流动的方向为x轴正方向时,则污染物浓度分布模型如下:

mxu

u2t

C(x,y,t)=te2DL[2K

4pMn0

b=

(b)-W(

4DL

,b)]

式中:x,y——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t——时间,d;

C(x,y,t)——t时刻点x,y处的示踪剂质量浓度,g/L;M——含水层厚度,m;

mt——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kg/d;u——水流速度,m/d;

n——有效孔隙度,无量纲;DL——纵向弥散系数,m2/d;

DT——横向y方向的弥散系数,m2/d;π——圆周率;

K0(β)——第二类零阶修正贝塞尔函数(可查《地下水动力学》获得);

u2t

W(

4Dt

得)

,b)

——第一类越流系统井函数(可查《地下水动力学》获

(3)参数确定

各参数取值与前文短时渗漏预测所用参数相同,预测时段同样分别取100d、1000d年、10a。

(4)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见表4.4-7。

表4.4-7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染项目

100d末运移距离

(m)

1000d末运移距离

(m)

10年末运移距离

(m)

COD

21

74

168

氨氮

21

75

170

根据预测结果:污染物的影响范围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扩大。与短时渗漏不同的是,短时渗漏时高浓度污染物范围较小,而长期渗漏情况下,自渗漏点至下游相当广的范围内污染物浓度都很高。也应注意到,以上是污染物在计算时段所到达的位置,而不是最大影响范围,因为这时污染物的浓度还很高,即使在此时进行封堵,已渗入污染物还会继续向下游推进,以后的扩散类似前述短时污染的情况,随着不断向前推进浓度会不断降低,因此实际影响范围将更大。

为进一步降低跑冒滴漏引起的污水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生产中所有产生的废水都要有专门的管道收集、输送并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生产设备区、废水收集池等处重点防渗,同时建立和完善雨污水的收集、排放系统,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4.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4.4.4.1地下水的污染途径

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并结合工艺各环节分析,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

(1)主体工程方面:

①物料跑、冒、滴、漏下渗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2)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方面:

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管沟跑冒滴漏下渗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②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堆放过程,被雨水淋滤,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

③危险废物、废水等通过危废暂存间地坪裂隙下渗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④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通过各池体池壁下渗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⑤事故状态下,若事故水池不能进行有效收集或事故水池防渗不严格,导致污染物经池壁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主要包括管线泄漏下渗、池体池壁下渗、池体池壁下渗等3个类型。

4.4.4.2对地下水水量的影响

评价区域地下水涵养量主要补给途径为大气降水,本项目的建设不透水地表面积将有所增加,但面积较小(7542m2),对地下水涵养量影响不大。

4.4.4.3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1、生产废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尾矿处理废水、车辆冲洗、地面冲洗废水,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汇集至污水池,由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对废水进行絮凝沉底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2、生活污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评价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少量办公、生活用水量按80L/d·人计,全厂20人用水量为1.6m3/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3/d。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土石分离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筛网、废衬板、废布袋、废絮凝剂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脂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土石分离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暂存于生产车间,废矿石、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土石分离泥土、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废筛网、废衬板不在厂内储存,更换后直接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布袋、废絮凝剂包装袋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卖废品收购站;废润滑脂桶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体废物可全部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防渗处理。因此,固体废物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4.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企业应落实以下环保措施。

4.4.5.1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1)加强防患意识,在项目建设时,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收集管线须采用耐腐蚀PVC管道,并对各管道接口进行良好密封,以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

(2)各类污水收集储存设施(污水池、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化粪池等)均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以免污染浅层地下水。

(3)絮凝剂等各类化学品储存设备均设置于地面以上,便于跑、冒、滴、漏的直接观察。

(4)生产区域地面全部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区边缘设计污水收集沟槽,将工艺中的跑、冒、滴、漏等全部收集并送泥浆罐处理。

4.4.5.2分区防控措施

结合地下水评级结果,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

本项目属于未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11.2.2分区防控措施”一节,本次评价根据预测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防渗技术要求,或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导则中的要求提出防渗技术要求。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气包气带防污性能分别参照表4.4-8~表4.4-10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

表4.4-8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主要特征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对地下水环境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表4.4-9项目厂区内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装置、单元名称

污染控制措施

难易程度

生产车间

喷淋水、磁选废水均为管道输送、泥浆罐位于

地上,若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生产车间污水池、一级沉淀

池、泥浆罐围堰

污水池、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围堰位于地下,

若发生泄露不易发现

办公室

生活用水管道位于地上,若发生泄露,可及时

发现和处理

危废间

危废主要为废润滑脂桶,含有少量半固态润滑

脂,若发生泄露,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生活污水管道、化粪池

生活污水管道、化粪池均属于埋地方式,发生

泄露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

表4.4-10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区所在位置渗透系数约为3.6×10-5cm/s~7.7×10-5cm/s,包气带防污性能等级为“中等”。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见表4.4-11。

表4.4-11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

天然气包气

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

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

GB18598执行。

中-强

一般防渗区

易-难

其他类型

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中-强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简单防

渗区

中-强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防渗处理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环保保护措施,也是杜绝地下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及项目特点,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及防渗要求。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等级参照表可知,项目区可分为简单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但由于项目污水池、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化粪池、生活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污染较重,为了进一步预防项目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议上述区域采取重点防渗。

本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4-12,分区防渗图见图4.4-3。

表4.4-12本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

分区

厂内分区

防渗等级

简单防渗区

办公室、生产车间

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

生活污水管道、泥浆罐围堰、化粪池、危废库、污水池、一级沉淀池

应不低于6.0m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该防渗性能要求与《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第

6.5.1条等效。

本项目应采取的各项防渗处理措施具体见表4.4-13。

表4.4-13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途径及建议采取的防治措施

污染途

污染环节

防渗等级

等效防渗措施

①采用钢制管道,若采用非钢制金属管道时,宜采用高密度聚

管线泄漏

污水(初期雨水)埋地管道、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生

重点防渗

乙烯膜防渗层、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或套管;

②设置渗漏液检查井,间隔不易大于100m,平面尺寸宜为1000mm×1000mm,顶面高出地面不应小于100mm,井底应低于渗漏液收集管300mm;

③管线连接处及阀门重点检查,选用优质产品;

活污水管道

④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

顶盖;

⑤排水系统建设雨污分流制。

池体池壁渗漏

化粪池、泥浆罐围堰等、污水池、一级沉淀池

重点防渗

①混凝土水池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更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②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

③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且水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层材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

④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0mm,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

防水剂时,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

①混凝土水池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更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②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

③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且水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层材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

地坪下渗

化粪池、泥浆罐围堰、危废暂存区、污水池、一级沉淀

重点防渗

透结晶型防水剂;

④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0mm,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

⑤水池所有缝应设止水带。

⑥危险化学品地坪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

本项目建设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的渗透措施进行防渗,通过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可有效减轻对项目区域内地下水的影响。

4.4.5.3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

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是防渗层出现断裂。鉴于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敏感度,本次评价提出地下水污染应急措施,其基本思路是:通过检测井、监测数据及反馈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当发现防渗层出现异常发生渗漏现象,企业应立即停产并及时分析原因,将废水及时抽至事故水池,立即更换防渗层。

企业应根据当地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情况,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和预警体系。

1、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立不少于3个监测井,应至少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

1个监测点。

(2)厂区外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宜选用取水层与监测目的层相一致、距厂址较

近的工业、农业生产用井为监控井;在无合适的工业、农业生产井可利用时,宜在厂界外就近设置监控井。

(3)地下水污染监控井监测层位的选择应以浅层潜水含水层为主,并应考虑可能受影响的承压地下水层。

(4)地下水污染监控井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164-2020)》的规定。

2、地下水质量监控计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项目应根据企业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反映当地地下水功能特征的主要污染物以及国家现行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列出的项目综合考虑设定。

(2)厂区外地下水污染监控井的检测频率为每年至少监测一次;监测因子为SS、铁、硝酸盐等。当厂区发生液体物料泄漏事故或发现地下水污染现象时,应加大取样频率。

(3)地下水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的规定。

综上分析,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废水不会因下渗、扩散而污染地下水。

4.4.6地下水保护措施和建议

4.4.6.1地下水污染的保护措施和建议

通过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项目建设排水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企业还应落实或完善以下环保措施:

(1)严格禁止企业污水直接向周围水体排放,避免间接影响到当地地下水。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事故排放的应急措施,以杜绝事故状态下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污水收集及输送的管道要选用不会产生渗漏的材质,如钢筋混凝土等,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厂区内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其余地面均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并且对场地的地基进行碾压处理,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地坪,降低其渗透系数。硬化地面的平均厚度为250mm,并合理设计坡度、设置导流水沟将废水引入废水处理系统。既可防止雨季出现地面积水,又可有效防止出现淋溶水下渗。为防止污水、废渣淋漓水下渗,对管道、阀门应尽可能设置地上,以便于

发现毁坏等问题及时维修更换;设置地下的管道必须采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

(3)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要对各固废临时堆场等关键部位进行防渗处理,地面防渗层的渗透系数要小于1.0×10-12cm/s。

(4)为确认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应按照项目区地下水流向在下游设置1个监控井,加强监测。设施投运后,应定期监测厂区地下水水质,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4.6.2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和建议

(1)完善工艺节水措施,充分挖掘节水潜力。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将用水管理作为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加大对节水工作的力度,实现用水结构的调整优化,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提高绿化覆盖率,绿地要乔灌草合理搭配。在道路两侧、建筑物附近除种植树木外,还需要种植草坪,绿地的高度应该低于路面和不透水地面的高度,以起到承接路面和屋面径流的作用,能够使大部分路面和屋面上的雨水通过草地渗入地下,补给地下水。

(3)对于不承受太大重量的硬化地面,比如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等,硬化时尽量采用透水砖,以尽量增加地下水涵养。

4.4.7小结

本项目在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的原有利用价值。

4.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5.1噪声源分析

4.5.1.1主要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振动给料机、土石分离机、颚式破碎机、电机振动给料机、锤式破碎机、湿式格子型棒磨机、铁粉泵、铁粉筛干机、清水泵、尾矿泵、尾矿清洗机、尾矿脱水筛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噪声,其噪声级大致在75~100dB(A)之间。本项目全部建成后噪声源设备情况见表4.5-1。

表4.5-1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及降噪措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源强dB(A)

降噪措施

降噪后噪声源强dB(A)

1

振动给料机

2台

75

减振、隔声

55

2

土石分离机

2台

75

减振、隔声

55

3

颚式破碎机

2台

100

减振、隔声

80

4

电机振动给料机

2台

75

减振、隔声

55

5

锤式破碎机

2台

95

减振、隔声

75

6

湿式格子型棒磨机

3台

100

减振、隔声

80

7

铁粉泵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8

铁粉筛干机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9

清水泵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10

尾矿泵

3台

85

减振、隔声

65

11

尾矿清洗机

2台

85

减振、隔声

65

12

尾矿脱水筛

2台

85

减振、隔声

65

13

风机

2台

100

减振、隔声、消声

75

4.5.1.2噪声治理措施

为了使厂界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针对以上噪声源情况,采取了以下控制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

②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应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③针对输送管路噪声,设计时尽量防止管道拐弯、交叉、截面剧变和T型汇流。对与机、泵等振源相连接的管线,在靠近振源处设置软接头,以隔断固体传声;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的墙体和金属桁架接触时,采用弹性连接。对于输送管线应采取隔声材料包扎处理。

④厂区平面布置要优化,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设备布置时尽量远离行政办公区区,设置隔音机房;工人不设固定岗,只作巡回检查;操作间做吸音、隔音处理;厂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各设备噪声级大大降低。

4.5.2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用A声级计算,模式如下:

(1)单个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的计算

LA(r)=LA(r0)-(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A);

(2)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的计算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L=L

+10lgæQ+4ö

P1w

ç4pr

式中:LDA00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w—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A);r—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Q—指向性因子,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L(T)=10lgéN100.1Lp1ijù

P1i

êåú

ëj=1û

式中:LDA001(i

dB(A);

T)—靠近围护结构处N个室内声源产生的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

LDA00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A);

N—室内声源总数;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2i(T)=LP1i(T)-(TLi+6)

式中:LDA002(i

dB(A);

T)—靠近围护结构处N个室外声源产生的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

TLi—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A);

④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w=LP2(T)+10lgS


式中:S—透声面积,m2。

⑤然后按照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3)参数的确定

①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工业噪声源):

a、点声源Adiv=20Lg(r/ro)b、有限长(Lo)线声源

当r>Lo且ro>Lo时Adiv=20lg(r/ro)

当r<Lo/3且ro<Lo/3时Adiv=10lg(r/ro)

当Lo/3<r<Lo且Lo/3<ro<Lo时Adiv=15lg(r/ro)

②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量Aatm

本项目噪声以中低频为主,空气吸收性衰减很少,本次评价预测时忽略不计。

③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Agr

本项目地面为水泥硬化路面,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很小,本次评价预测时忽略不计。

④屏障引起的衰减Abar

噪声在向外传播过程中将受到厂房或其它车间的阻挡影响,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衰减,具体衰减根据不同声级的传播途径而定,本次评价预测时忽略不计。

⑤其他多方面原因引起的衰减量Amisc

主要考虑厂区的衰减;通过房屋群的衰减等。本次环评忽略不计本项衰减量。

(4)评价点的选取

本次噪声影响评价选取现状监测的4个厂界以及最近敏感点上流庄村,作为此次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点,预测、评价本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5.3预测结果及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导则要求,新建项目厂界预测值不进行叠加背景值,直接以噪声贡献值为预测值,敏感点预测叠加背景值。

本项目投产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4.5.4噪声防治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能稳定达标,同时尽可能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建议企业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好以下措施和建议:

(1)务必对所有噪声源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源治理措施,真正做到从设备选型、设计安装入手、增设消音、隔音、吸音等防噪、降噪措施,使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2)对于噪声控制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应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并且对某些治理措施在土木建设的同时就加以考虑,如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切实做到提前防范与控制,确保治理效果。

(3)在总平面布置时利用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综合治理的作用来降低噪声污染。

(4)项目投产后,加强厂界及主要噪声设备的监测管理工作,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5.5小结

噪声预测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厂界进行厂界绿化,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使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等措施,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6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4.6.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废润滑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6-1。

表4.6-1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名称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

类别

处理措施

(t/a)

代码

一般固废

泥土

固态

泥土

12499.57

081-001-29

外售做矿坑回

填材料

废矿石

固态

废矿石

98912.14

081-001-29

外售做水稳材

尾矿砂(含水

10%)

固态

尾矿砂

98628.2

081-001-29

外售做水稳材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

(含水10%)

固态

17991.39

081-001-29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布袋除尘器收集

的粉尘

固态

矿石粉尘

100.15

081-001-29

外售做矿坑回

填材料

废筛网

固态

5

081-001-99

外卖废品收购站

废衬板

固态

6

081-001-99

废布袋

固态

涤纶

0.056

081-001-99

废絮凝剂包装袋

固态

塑料、纸

0.051

081-001-99

职工生活垃圾

固态

塑料、废

纸、餐余垃圾

6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小计

228148.557

--

--

危险废

废润滑脂桶

固态

塑料,沾润滑脂油

0.3

HW08

(900-249-

08)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小计

0.3

--

--

合计

228148.857

--

--

从表4.6-1可知,企业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进行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适当。

4.6.2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厂内转移、贮存过程中,对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别进行分析。

4.6.2.1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废。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废储存过程中,淋溶水通过贮存场地面下渗可能影响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中的溶解性固体物、总硬度等含量增加,同时,固废中的难降解物质,长期与土壤发生作用,还会使土壤性质发生变化,如强度降低,土壤结构改变,渗透性增强等,这将加速对深层地下水的污染;二是有较大持续的降雨时,会形成雨水携带固废外排和漫流进入地表水系而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贮存场所采取设防风、防

雨、防渗措施。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4.6.2.2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途径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脂桶,应按照危险废物要求暂存。本项目在厂区东南角新建危废间,该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全封闭、严格的防腐防渗处理、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槽等。

(1)危废废物贮存措施分析

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

表4.6-2项目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符合性分析

选址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有关规定,沂水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符合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

响的区域

根据企业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该工程场地地形起伏不大,地层结构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场地内未见其它严重影响工程稳定性如岩溶、崩塌、

滑坡等不良地质作用

符合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

域外

本项目厂区内不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项目周边无高压输电线

符合

(2)危险废物贮存能力分析

本项目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9m2。用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仅产生1种危险废物,无需对危废间进行分区设置,危废间设置情况见图4.6-1,具体储存信息见表4.6-3。

表4.6-3危险废物储存信息表

名称

贮存场所

占地面积

(m2)

贮存能力

(t)

贮存方式

产生量

(t/a)

运转周期

(次/年)

废润滑脂桶

危废间

9

0.5

--

0.3

1

合计

--

9

0.5

--

0.3

--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1、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完好无损的专门容器(不易变形、破损和老化)分类收集,容器贴有详细规范内容的标签;禁止不相容危险废物同一容器混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乘装;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须当日消毒后装入容器;

2、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内须留有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面须保持

100mm以上的空间;

3、贮存区设置堵截泄漏裙角,地面和裙角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围建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

4、按危险废物种类和性质应分区贮存,贮存区间设置挡墙间隔、防风、防晒和防雨设施;设置安全照明和观察窗口;

5、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设置气体报警、火灾报警装置及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应配备消防设备;

6、泄漏气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7、基础防渗层应为不低于1m厚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粘土层或厚度不低于2mm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

8、采取耐腐蚀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

9、衬里应设置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的范围;衬里应与危险废物相容;

10、贮存区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径流疏导系统和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疏导系统应建设在衬里上面;

11、贮存剧毒危险废物采取双钥匙封闭式管理,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

12、建设收集、内转入、交接记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3、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14、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15、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

①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脂桶,废润滑脂桶为固态,内有少量残留的半固态润滑脂(俗称黄油),暂存于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不会发生物料的泄露,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角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对周边地表水及地下水影响很小。

②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不露天堆置,不会产生大风扬尘,而且尽量减少固废在厂内的堆存时间,避免异味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③对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脂桶,废润滑脂桶为固态,内有少量残留的半固态润滑脂(俗称黄油),暂存于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不会发生物料的泄露,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角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④对周边环境影响目标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脂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角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废润滑脂桶为固态,内有少量残留的半固态润滑脂(俗称黄油),不会发生泄漏,因此无需设置导流沟槽及收集槽。以上措施可将污染控制在厂区内,对边环境影响目标影响很小。

此外,工程还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注重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降低固废的产生量。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及时运走,不要积存,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6.2.3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全部靠外部力量运输,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主要是固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恶臭以及渗滤液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前面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固废在外运过程中,由专用车辆密闭运输,一般情况下不会有渗滤液泄露;臭气产生量较小,只是在外露时会产生一定的恶臭气味;运输过程中仅产生路面扬尘,会在短时间内消散。因此,运输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生活垃圾由固体袋装,垃圾车运输,因此外运过程中不会有垃圾渗滤液泄露,路面扬尘会在短时间内消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要求如下:

1)收集控制的一般要求:

①收集容器应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毁损或其他能导致其使用效能减弱的缺陷;

②应在产生源收集,不宜在产生源收集的应设置专用设施集中收集;

③收集过程产生的固废等一并收集,并按照其性质进行集中处理。

④避免收集过程跑冒滴漏现象。

2)转移与管理

①各产生固废单位应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固废的转移工作。

②产生的固废要集中分类存放管理,按照固废的性质进行定期处置。

③产生的固废按要求分类分级并妥善存放,防止混入泥沙、雨水或其他杂物。

④固废处理单位应作好回收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各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烧、倒或掩埋固废。

⑤避免转移过程跑冒滴漏现象。

(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要求

项目危废转移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并在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危险废物装卸、运输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杜绝包装、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散落、泄漏的环境影响。

具体措施要求如下:

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本项目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9号)执行。

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GB18597附录A设置标志,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设立车辆标志。危废运输车辆应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危险废物运输时的装卸应遵照如下技术要求:①装卸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橡胶手套、防护服和口罩。

②装卸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装卸区域应设置隔离设施。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①建设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联单。②建设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 三日内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③建设单位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④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⑤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⑥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建设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建设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建设单位在二日内报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6.2.4固体废物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针对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特点,本着“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实行不同的处置方式,在减少外排环境数量的基础上,力求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处置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润滑脂桶,危废类别属于HW08(900-249-08)类,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

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暂未委托利用或者处置单位。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主要为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可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

立于2016年4月,位于山东省沂水县庐山工业园,隶属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能力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建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应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 3、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石、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泥土、一级沉淀池+泥浆罐

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一般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减轻对环境的危害。

综上所述,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置方案总体上是可行的,各种固体废物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因此,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6.3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置。只要建设单位在厂内储存、转运等环节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等进行规范处置,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落实好上述的措施和建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7营运期土壤影响预测与评价

4.7.1土壤影响识别

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根据行业特征、工艺特点或规模大小等将建设项目类别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本项目为铁矿石选矿项目,年加工铁矿石25万吨;按照附录A,行业类别为采矿业,属于III类项目。

2、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表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涉及粉尘、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级沉淀池+泥浆罐沉淀

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废润滑脂桶和职工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由于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故本次仅考虑建设期与运营期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详见表4.7-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详见表4.7-2。

表4.7-1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

不同时段

污染影响型

大气沉降

地面漫流

垂直入渗

其他

运营期

/

/

注:在可能产生的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处打“√”,列表未涵盖的可自行设计。

表4.7-2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节点

污染途径

全部污染物指标a

特征因子

备注b

生产装置

土石分离投料、土石

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

大气沉降

粉尘

粉尘

连续

棒磨、一级磁选、旋流分离器、二级磁选

地面漫流

SS

SS

事故

垂直入渗

SS

SS

事故

尾矿、废水处理装置

尾矿清洗机、污水

池、一级沉淀池、泥浆罐

地面漫流

SS

SS

事故

垂直入渗

SS

SS

事故

化粪池

地面漫流

COD、BOD5、

SS、氨氮

COD、BOD5、SS、

氨氮

事故

垂直入渗

COD、BOD5、

SS、氨氮

COD、BOD5、SS、

氨氮

事故

固废站

一般固废暂存区

垂直入渗

SS

事故

a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填写。

b应描述污染源特征,如连续、间断、正常、事故等;涉及大气沉降途径的,应识别建设项目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3、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厂界外0.05km范围内的土壤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4.7-

3。

表4.7-3土壤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相对方位

与厂界距离(m)

属性

1

耕地

N

10

耕地

4.7.2土壤评价工作分级

1、项目占地规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

本项目占地为0.7542hm2,属于小型。2、周边土壤敏感程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4.7-4。

表4.7-4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按照项目实际占地性质,项目占地周边存在耕地,故项目周围土壤敏感程度为敏感。

3、等级划分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工作等级,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本项目土壤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土壤敏感程度为敏感,占地规模属于小型,故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详见表4.7-5。

表4.7-5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I类

II类

III类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7.3现状调查与评价

4.7.3.1调查评价方法

本次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遵循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资料分析与现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工作的开展。

4.7.3.2调查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土壤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影响类型、污染途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确定并说明,或参考表4.7-5进行确定,本

次选择根据表4.7-5进行确定的方式进行分析。

表4.7-6现状调查范围

评价工作等级

影响类型

调查范围a

占地b范围内

占地范围外

一级

生态影响型

全部

5 km范围内

污染影响型

1 km范围内

二级

生态影响型

2 km范围内

污染影响型

0.2 km范围内

三级

生态影响型

1 km范围内

污染影响型

0.05 km范围内

a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影响的,可根据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点适当调整。

b矿山类项目指开采区与各场地的占地;改、扩建类的指现有工程与拟建工程的占地。

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调查范围为厂界外0.05km范围,项目不涉及涉重废气外排。

4.7.3.3调查内容与要求

1、理化性质调查内容

表4.7-7 土壤理化性质调表

检测点位

项目名称

2021年7月9日

2#厂区生产车间

pH(无量纲)

7.34

土壤颜色

棕色

土壤质地

砂土

土壤湿度

湿

砂砾含量

21%

其他异物

少量

氧化还原电位(mV)

207.4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20.8

2、影响源调查

本项目调查范围内均是道路、尾矿堆及耕地,没有工业企业,不存在与建设项目产生同种特征因子或造成相同土壤环境影响后果的影响源。

4.7.4土壤评价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的建设特点,项目建设期主要为扬尘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污染类项目,本次土壤重点预测评价时段为运营期。

结合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以及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项目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见表4.7-8。

表4.7-8本项目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一览表

序号

部位

事故类型

1

生产车间

棒磨、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尾矿处理污水下渗引起的土壤及水体

污染事故

2

危废暂存库

废润滑脂桶等危险废物暂存过程遇明火发生火灾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3

环保系统

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大气污染)

废水治理设施(污水池、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化粪池)池体破裂

导致废水泄漏

4

非正常工况

事故废水泄露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本次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

(HJ 964-2018),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预测方法可可采用定性描述或类比分析法进行预测,本次评价采用定性描述方法。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铁矿石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其成分与矿山矿石一致,不会发生重金属等的富集,不会对土壤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其他污染物(SS)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中未进行规定,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场地及周边的土壤产生严重的危害,本次环评不再对土壤进行预测,本项目为污染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项目的建设期与运营期,由于项目建设期施工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的排放以及整个施工过程较短,故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的土壤造成较大的影响。

大气中的粉尘不会导致土壤中重金属等的富集,不会对土壤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其他污染物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未进行规定,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场地及周边的土壤产生严重的危害。

4.7.5保护措施与对策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措施

根据项目厂址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不存在点位超标,可以作为土壤的本底值衡量项目建成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现状土壤不需要采取额外的保障措施。

2、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生产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3、过程防控措施

(1)本项目排气筒外排物质主要粉尘,建议在厂界增加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以降低部分污染物大气沉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生产过程出现操作失误会有地面漫流的可能。为了防止此种污染的出现,危废库、事故水池、化粪池等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可以确保一旦发生泄漏不漫流。

(3)本项目所有的管道均采取明线,除污水管道外不涉及地下管线和管槽的问题;所有地下管线和管槽均采用耐腐蚀耐高温材料、对各管道接口采取进行良好密封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设施的防渗、防腐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采取过程阻断、污染物消减和分区防控等措施,可以将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4.7.6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厂址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不存在点位超标,土壤环境现状较好。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将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因此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4.7.7土壤环境自查表

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结论自查表见表4.7-9。

表4.7-9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备注

影响识别

影响类型

污染影响型R;生态影响型£;两种兼有£;

土地利用类型

建设用地R;农用地£;未利用地£;

占地规模

(0.7542)hm2

敏感目标信息

--

影响途径

大气沉降£;地面漫流R;垂直入渗R;地下水位

£;其他()

全部污染物

颗粒物、SS、COD、BOD5、氨氮

特征因子

--

所属土壤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R;Ⅳ类£;

敏感程度

敏感R;较敏感£;不敏感£;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R;

现状调查

资料收集

a)R;b)R;c)£;d)£;

理化特性

土体构型:自上而下共分为3层:素填土(Q4ml)、强风化角砾岩(K2W)、中风化角砾岩(K2W)

现状监测点位

占地范围内

占地范围外

深度

点位布置图

内容

表层样点数

3

--

0~20cm

详见图3.6-6

柱状样点数

--

--

--

现状监测因子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 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 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

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铁、pH值,

1#点位加测阳离子交换量和氧化还原电位

现状评价

评价因子

镉、汞、砷、镍、铜、铅、氯苯

评价标准

GB 15618£;GB 36600R;表D.1£;表D.2£;其他()

现状评价结论

现状监测因子均不超标,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影响预测

预测因子

/

预测方法

附录E£;附录F£;其他()

预测分析内容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预测结论

达标结论:a)R;b)£;c)£;

不达标结论:a)£;b)£;

防治措施

防控措施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源头控制R;过程防控

R;

其他()

跟踪监测

监测点数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

--

--

信息公开指标

--

评价结论

可以接受

注1:“□”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注2:需要分别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级工作的,分别填写自查表。

第5章环境风险评价

5.1风险调查

5.1.1风险源调查

风险源调查主要调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并调查危险物质的理化及危险性质等基础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B中及《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及项目平面布置设计调查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本项目风险物质分布及储存量见表5.1-1,主要危险物质的理化性质详见表5.1-2。

表5.1-1项目主要风险物质分布及储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来源/去向

储存方式

分布区域

最大贮存量/在线量

(t/a)

备注

1

润滑脂(俗称

黄油)

市场外购

桶装

生产车间

0.6

主要成分为矿物油

表5.1-2润滑脂(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安全技术资料一览表

标识

中文名

润滑脂,黄油

英文名

grease

危险货物编号

--

分子式

--

分子量

--

CAS编号

--

危险类别

--

理化性质

性状

黑色、白色、半透明、米黄色半固体

熔点(℃)

--

临界压力(Mpa)

--

沸点(℃)

--

相对密度(水=1)

0.9~1.5

饱和蒸汽压

(kpa)

--

相对密度(空气=1)

--

临界温度

(℃)

--

燃烧热(KJ·mol-1)

--

溶解性

不溶于水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可燃

闪点(℃)

--

爆炸极限

(%)

无资料

最小点火能(MJ)

--

引燃温度

(℃)

--

最大爆炸压力(Mpa)

--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禁忌物

稳定性

稳定

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聚合危害

不聚合

毒性

及健康危

急性毒性

LD50(mg/kg,大鼠经口):无资料LC50(mg/kg):无资料

健康危害

车间卫生标准:无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有资料报道,接触石油润滑油类

的工人,有致癌的病例报告。

急救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防护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泄漏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运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

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5.1.2风险潜势初判

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

根据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项目潜在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下表确定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

表5.1-3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

(P1)

高度危害

(P2)

中度危害

(P3)

轻度危害

(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Ⅳ+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2、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项目危险性分级根据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

爆物质的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导则要求,计算项目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为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为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项目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

(1)1≤Q<10;

(2)10≤Q<100;

(3)Q≥100。

根据项目风险调查可知,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脂,拟建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临界量及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结果见表5.1-4。

表5.1-4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辨识结果

序号

品名

存在状态

分布区域

最大储存量(t)

临界量

(t)

qi/Qi

1

润滑脂

半固态

生产车间

0.6

2500

0.00024

合计

0.00024

根据项目风险物质实际存在量,拟建项目Q=0.00024<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当Q<1时,可直接判断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

5.1.3敏感目标调查

环境敏感目标即为环境敏感受体,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规定,环境敏感受体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对敏感区的定义,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5.2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

5.2.1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进行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5.2-1。

表5.2-1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一览表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根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结果可知,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根据表5.2-1,本次风险评价进行简单分析。

5.3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内容包括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及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物质风险识别范围:包括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包括分析危险物质特性及可能的环境风险类型,识别危险物质影响环境的途径,分析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图5.3-1项目风险识别流程图

5.3.1物质危险性识别

从企业生产全过程识别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原辅材料、能源、中间体、产品等,对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进行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中附录B中规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可知,项目润滑脂(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属于风险物质,风险物质识别结果表详见表5.3-1。

表5.3-1环境风险物质筛选结果表

序号

名称

CAS号

类别

最大储存

量(t)

临界量

(t)

储存方式

分布区域

1

润滑脂(矿

物油)

--

可燃物

≤0.6

2500

桶装

生产车间

5.3.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具体识别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装置中的风险因素

拟建项目涉及的主要生产装置为破碎机、棒磨机、磁选机等。依据对本项目涉及物料理化性质、毒理性质等的介绍,结合本项目各生产设施的分析,生产装置的风险性较低,主要风险因素为棒磨机、磁选机矿浆输送系统破裂引发选矿矿浆的泄露。

(2)贮运系统中的风险因素

拟建项目危险物质包括润滑脂(半固态)等暂存于生产车间润滑脂暂存处,遇明火引发火灾。

(3)废水输送系统中的风险因素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采用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输送系统管道破裂导致选矿废水的泄露,进而造成环境污染。

(4)环保设施中等风险因素

拟建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选矿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若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导致处理效率下降或处理效率为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直接进入大气环境,会扩散至较远的周边环境中,污染周边环境。

5.3.3火灾事故中的伴生/次生危险性分析

根据前面识别结果,项目事故的风险通常为润滑脂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火灾事故半生消防废水,会携带一定量的有害物质,若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将随雨排水系统进入外界水体,造成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5.4环境风险分析

5.4.1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本项目涉及的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主要为:润滑脂遇明火引发的火灾;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处理效率下降或完全失效导致的颗粒物超标排放。

若发生火灾会引起周围环境空气中CO、NOX超标,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局部污染,应立即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根据厂址周围环境情况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处理效率下降或完全失效时,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将大大超出《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修复措施,严重时应停止生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根据厂区周围环境分析,厂区周围空旷,无相邻的工矿企业,最近敏感点为190m处的上流庄村,发生风险事故时,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5.4.2地表水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拟建项目涉及的突发性地表水污染事故为:污水池、一级沉

淀池、泥浆罐或废水输送管道破裂引发的选矿废水泄露;发生火灾是产生的消防废水若不能及时收集处理,导致的周围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拟建项目泥浆罐、废水输送系统管道破裂、接头和阀门损坏,易导致污水外溢,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通过水流扩散,影响下游一定距离的水质及水生生物。本项目泥浆罐设有10m×10m×2m的围堰,当泥浆罐发生泄漏时,可收集泄漏的选矿废水;泥浆罐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当废水输送管道破裂时,泄漏废水能暂存于围堰内,不会扩散至厂区外,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土壤等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选矿车间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企业应该认真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检修,最大程度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

本项目厂区泥浆罐围堰位于厂区北面地势最低处,兼做事故水池用,发生火灾时,消防废水可通过事故水管送入事故水池暂存,不会扩散至厂区外,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土壤等环境造成影响。

5.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5.5.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火灾爆炸发生的原因主要有润滑脂遇明火引发火灾;生产装置线路、电控设施老化、故障引发火灾。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如下:

(1)严格设备选型选材,选择正确的建构筑物结构、设备连接方式、密封装置和相应的其他保护措施;把好采购、招标的物资进厂关,确保设备、管线的质量;

(2)定期对生产线路、电控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

(3)仓库严禁明火,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4)设备设置静电接地装置及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采取的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当其出现故障时,易导致处理效率下降或处理效率为零,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直接进入大气环境,并扩散至较远的周边环境中,污染周边环境。企业应该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检修,最大程度减少设备发生故障

的可能性。

5.5.2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5.2.1事故水池的确定原则及容积核算

1、事故池的作用

(1)消防废水的转移:当某一物料发生泄漏或火灾的情况下,通过高压泵将泡沫喷到泄漏装置上;同时启动冷却水自动喷淋系统,对周围装置进行降温,这时产生的消防废水主要为消防泡沫和冷却喷淋废水。

消防废水首先贮存在围堰内;事故状态结束后,围堰内的消防水逐渐转移至事故池,然后根据水质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

(2)前期雨水的储存:本项目物料及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因此不设置前期雨水的储存。

(3)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的储存:厂内废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并且生产系统立即停产;待废水处理站正常后,再恢复生产。

2、事故池容量的确定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规定的计算方法设置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

V=(V1+V2+V雨)max-V3

V2=åQ消·t 消

V雨=10q·f

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

V1-一个最大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本项目不设贮罐装置,故此处V1取0;

V2—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根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本项目室外消防用水量按25L/S,室内消防水量为1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算,厂区内同时发生火灾的次数为1次,则消防用水总量约252m3;

V雨-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最大降雨量;

V雨=10×q×F

q=年平均降雨量/年平均降雨日数mm(沂水县为7.35mm);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本项目取0.156)。V5=10×7.35×0.156=11.50m3

V3-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之和,m3。本项目泥浆罐设有2个10m×10m×2m的围堰,可以最多容纳事故废水400m3。

经计算,应急事故废水最大量为263.5m3。

故本项目泥浆罐围堰可做事故水池用可行。泥浆罐围堰位于厂区地势较低位置;另外,需设置事故废水自流导排系统。以上措施可以保证异常情况下生产污水的收集,避免出现水体污染事件。另外事故池要做好重点防渗措施,防止事故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综上,该项目泥浆罐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比较合理、可行。

5.5.2.2三级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为本项目设置环境污染三级防控体系。

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生产装置区、泥浆罐;二级防控是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水池(泥浆罐围堰);三级防控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确保生产非正常状态下不发生污染事件。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一级防控措施

生产装置区、泥浆罐:项目物料配置区设置有导流地槽和物料收集池,事故发生时装置区物料沿导流地槽,进入物料收集池,然后根据需要对收集物料进行回用或处理,以上作为企业以及防控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少量物料泄漏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2、二级防控措施

本项目泥浆罐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发生较大事故无法利用装置导流槽控制物料和污染消防水时,将事故污染水排入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应当采取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事故应急池应当配备抽水设施,将事故应急池内的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防止污染物进入地表水水体。事故池按照临近装置区,位于厂区地势最低处,总体考虑事故缓冲池平面布置。

3、三级防控措施

对厂区污水及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封堵污染料液在厂区围墙之内,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事故水池与污水管道相连,发生事故时,首先关闭事故处理池外排阀门,保证事故状态下污染水不外排。

本项目事故废水收集处理排放体系图见图5.5-1。

消防废水、自流事故期间可能收

集的雨污水

达标排放

图5.5-1事故废水收集处理排放体系图

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过程说明:

(1)物料发生泄漏,泄漏液经事故废水导排管沟自流至事故水池,收集后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2)当润滑脂遇明火、电控等老化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切断厂区雨水总排口,事故废水、消防水经过事故水导排系统进入厂区事故水池,事故时的雨污水收集于事故水池。事故处理结束后,首先对事故水池中的废水进行检测,确定废水水质情况。然后泵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只要做到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料及废水不外排,泄漏物料妥善处理,事故废水经妥善处理后达标后外排。综上所述,物料泄漏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5.5.3地下水环境风险管理

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应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应采取的防渗措施具体见第4章4.4.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在做好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厂区内各设施合理布局、合理分配、各类其他污染物有效控制、定期对污废水装置与防渗结构检查等工作,可防止除渗漏以外其他方面对地下水的污染,即便是事故状态下,只要防渗层未被破坏,均能有效控制污染源。

为能及时发现隐蔽性的污水泄漏,通过在场址周边布设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质,可补充“源头控制、防渗”等措施的不足。结合场址区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运移特征、生产装置位置,来确定监控井与厂区的位置关系,既能及时发现泄漏,有可作为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抽水井。同时设置一处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水质的监控,及时发现事故并预警。地下水监控井设置见第

4章4.4.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5.5.4应急体系及监测

5.5.4.1人员疏散及安置

项目厂区内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在班长带领下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并到指定地点结合,从而避免人员伤亡。装置负责人在撤离前,利用最短的时间,关闭该领域内可能会引起更大事故的电源和管道阀门等。

1、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

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应组织本班人员有秩序地疏散到事故范围外的上风口安全地带,疏散顺序从最危险地段人员先开始,相互兼顾照应,并根据风向指明集合地点。集合后,厂区职工沿厂区道路向厂区外撤离,人员在安全地点集合,班组长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并向指挥部、主任报告人员情况。发现缺员,应报告所缺员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处位置,立即派人进入灾区寻找失踪人员,提供急救。

事故发生时疏散路线见图5.5-2。

2、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负责抢险和救护的人员在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带上救护和防护装备赶赴现场,等候指令,听从指挥。由现场指挥分工,分批进入事发点进行抢险或救护。在进入事故点前,现场指挥必须向指挥部报告每批参加抢修(或救护)人员数量和名单并登记。

抢修(或救护)队完成任务后,现场指挥向指挥部报告任务执行情况以及抢险(或救护)人员安全状况,申请下达撤离命令,指挥部根据事故控制情况,即时作出撤离或继续抢险(或救护)的决定。现场指挥若接撤离命令后,带领抢险

(或救护人员)撤离事故点至安全地带,清点人员,向指挥部报告。

3、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的疏散。

当事故危急周边单位、村庄(社区)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书面发送警报。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在发布消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缓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体方法、方式和路线。撤离方式有步行和车辆运输两种。撤离方法中应明确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撤离必须是有组织性的。

5.5.4.2应急物资

项目厂区需设置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正常使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见表5.5-1。

表5.5-1建议企业设置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消防水池(即厂区清水池)

7

消防栓

2

事故水池(即泥浆罐围堰)

8

正压式呼吸器

3

固定电话

9

防毒面具

4

对讲机

10

防化服

5

手机

11

应急药箱

6

灭火器

5.5.4.3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1、应急监测方案的确定

厂区内一旦发生泄漏、火灾事故后,需要及时迅速对厂区内外大气环境、水环境的进行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1)厂区内监测科接到环保事故信息后,根据接报的情况判断可能的污染物质,进行应急准备,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委托开展监测。

(2)环境监测人员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用小型、便携、简易、快速检测仪器或装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了解下述内容:

①污染物质种类;

②污染物质的浓度;

③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等作出判断。实施应急监测是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处理的前提和关键。

(3)不能现场进行监测的项目,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目的地采样,一般不超过10分钟,迅速送至实验室进行化验。

(4)监测数据可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以最快速度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5)应急监测应做到当事故发生直到事故最终处理终结的全过程监测,其监测频次以满足较少损失和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生产恢复的需求。

厂区内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时应急监测方案见表5.5-2。

表5.5-2事故应急监测计划

项目

监测制度

大气应急监测

监测因子

CO等

监测频率

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中进行随时监测,过后20分钟一次直到应急结束。

监测布点

按事故发生时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考虑区域功能,主要考虑下风

2、布点位置及频次

厂区内发生事故后,首先可能受到影响区域的为厂区内,再次为厂区外及周边距离较近的村庄,距离厂界最近的村庄为上流庄村,大气监测布点的位置设置于发生事故的生产装置附近、厂界以及下风向距离厂界50m、100m和200m处进行布点,监测频次为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测,过后20min一次直至应急结束。

水监测布点的位置设于厂区污水总排口,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中进行时时监测,过后20min一次直至应急结束。

3、监测人员防护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型,确定监测人员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厂区内发生泄漏及火灾事故后,监测人员的防护措施应按照各危化品的泄漏防护措施进行防护,才能进入现场进行取样监测。

5.5.5联动机制

本预案应为沂水县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个分支,当环境风险事故较小时,按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事故影响较大,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则由指挥领导小组向主管部门报警,接到报警后,适时启动沂水县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从区域发展层面上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从战略角度考虑,更强调专门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各部门、各层次间协调配合。针对区域存在的各种风险源,制定完善的完全管理制度和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制定风险应急措施,并建设警报装置。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立即鸣响警报,通知区内企业启动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启动,减缓事故蔓延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

为加强应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提高政府应对重

特大伤亡事故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化解风险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园区围绕“四项重点”—建立指挥中心、加快队伍建设、规范运作程序、建立技术支持,全面开展城区、企业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协调的社会救援(上级救援)机制建设。从城区内部建成由两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级指挥中心,企业级指挥部)、区级生产安全专业救援队(危险化学品、建筑、电力、消防、特种设备)及企业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组成的区内应急救援体系。

区应急救援体系与下层次企业救援应急救援体系、上层次区域救援体系应建立协调机制,在程序响应、事故处理、后处理等方面建立最优化、高效的连动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区域内应急预案组成一般为镇级与企业级。

(1)应急机构

沙沟镇作为一个整体应建立突发性事故应急机构。应急机构应包括一级应急机构和二级应急机构,一级应急机构包括二级应急机构。

①一级应急机构:建议一级应急机构由沙沟镇镇政府领导,包括沂水县安全监督局、消防、环保局及区内等有关生产企业组成,设置地区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地区指挥部负责园区及附近区域的全面指挥、救援、管制和疏散工作。专业救援队对厂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支援。

②二级应急机构:区内的各生产企业构成二级应急机构。各企业应急机构由厂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组成。厂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全面指挥工作,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区内单个企业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由二级应急机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若发生的事故比较严重,二级应急机构没有能力控制,则一级应急机构介入协同处理。

1、响应启动条件

为保障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根据发生事件不同程度及后果,及时确定和采取相应的救援方案,现将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一级预案启动条件及响应处理方案:

一级预案是所发生的事故为生产车间润滑脂遇明火或电线管路导致引起火灾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其影响估计可波及其他装置或周边社区、企业的事件。启动一级预案后,事件车间立即启动应急报警系统。指挥部制定处置方案后安排各应急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在启动此预案

的同时安排应急人员对项目厂区人员进行应急疏散、救援,特别是下风向范围内的职工和周边居民;周边居民的疏散工作由应急救援队员配合县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引导疏散。友邻单位、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环保注意事项。本公司的救援专业队,也是外单位事件的救援队和社会救援力量的组成部分,一旦接到救援任务,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赶赴事件现场协助救援。

(2)二级预案启动条件及响应处理方案:

二级预案为泥浆罐、废水管道泄漏、废气超标排放、非正常工况引发的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仅局限在事故发生区等范围内,对周边其他装置没有影响的事件,只要启动此预案即能利用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制止事件。

大量泄漏可控制情况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即:岗位巡检工发现后,认真检查判断现场情况,立即汇报班组长并启动应急报警系统。班组长应立即根据安全规程安排处理;并立即汇报车间现场负责人,发生泄漏事件时,首先关闭厂区雨水和污水排水口。

(3)三级预案启动条件及响应处理方案:

三级预案为岗位泥浆罐、管道等物料泄漏,仅局限在岗位范围内,对公司及其他装置没有影响,只要启动此预案即能利用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制止事件。

小量泄漏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即:岗位巡检工发现后,认真检查判断现场情况,迅速汇报班组长。班组长应立即汇报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员立即联系维修车间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汇报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事件处置期间安全环保部根据介质流向和空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

如启动二级预案后由于事态进一步扩大,现场险情无法控制,其影响可能波及其他装置或周围社区、企业时须升级为一级预案。

2、响应流程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值班经理、安全环保部报警,同时向有关车间、科室报告,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件源;

(2)车间负责人赶到现场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查明事件发生源,燃烧的具体部位及原因。凡能切断物料或其他措施能处理而消除事件的,则以自救为主;

(3)副总经理到达事件现场后,事件车间负责人立即向副总经理汇报火灾

部位和范围,副总经理根据事件能否控制,现场安排灭火或者做出装置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

(4)安全环保部、保卫科应急队达到事件现场后,对现场进行监测,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区域,安排专人看管,禁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入内;

(5)各车间要建立抢救小组,一旦发生事件出现伤员首先要做自救互救工作;

(6)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事件现场后,根据事件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件扩大时,应请求沂水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援。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清理和处理现场(应急结束)、后续事项(报告、评估)等过程。

图5.5-4企业应急响应流程图

5.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发[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本项目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应包括预案适用范围、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处置、预案管理与演练等内容。

应急预案应明确企业、区域/企业、地方振幅环境风险体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分级响应程序。

项目编制应急预案须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召开预案评审工作,并进行备案,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面临的环境风

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做出重大调整及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需要及时修订。

5.7评价结论与建议

5.7.1项目危险因素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润滑脂等,危险单位主要为生产车间等;危险因素主要是润滑脂遇明火、设备电路老化、电控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泥浆罐、管道破裂引起的选矿废水泄露以及引起的伴生次生污染。

5.7.2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

项目环境敏感性属于敏感,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为上流庄村等;水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马站河等,不属于饮用水保护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发生风险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5.7.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项目设有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监测充分依托社会上的第三方机构,并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与地方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应急监测系统联动,制定周围敏感目标应急撤离风险方案。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采用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

5.7.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5.7.4.1结论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泥浆罐围堰兼作为厂区事故水池用、应急措施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防止泄漏、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综上,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

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7.4.2建议

1、该项目(工程)建成后,除了进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施工等方面的验收外,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对装置的避雷及防静电设施检测合格,具有国家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2、厂内主要负责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他从业人员均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持证上岗。

3、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制度,并在企业建成投产后对全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并根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4、项目投入正常生产后,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5.8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简单分析表

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见表见表5.8-1。

表5.8-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

建设地点

山东省

临沂市

沂水县

沙沟镇

地理坐标

经度

118.586108°

纬度

36.122703°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

主要危险物质为润滑脂,暂存于生产车间润滑脂暂存处。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等)

大气

1 影响途径:润滑脂遇明火、电控故障、线路老化等引发火灾,燃烧废气进入大气;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引发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超标排放。

2、危害后果:火灾发生时,不可避免的对厂区内人员安全与生产设施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但泄漏发生时有害气体对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只产生暂时性影响,短时内会造成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一定成程度的恶化,但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

损害。

地表水

1、影响途径:泥浆罐、废水输送管道破裂,选矿废水泄露直接进入项目周围地表水;火灾伴生事故消防废水溢流进入周围地表水。

2、危害后果:对项目区域地表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原辅材料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地表水质量影响较轻;火灾消防废水暂存于厂区泥浆罐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然后根据水质

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

地下水

1、影响途径:泄漏物料渗透进入项目区域地下水。

2、危害后果:对项目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原辅材料

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地表水质量影响较轻。

土壤

1、影响途径:泄漏物料中所含有害物质会改变土壤的性质和土壤结构,并将对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产生影响。

2、危害后果:对项目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原辅材料

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地表水质量影响较轻。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设备选型选材,选择正确的建构筑物结构、设备连接方式、密封装置和相应的其他保护措施;把好采购、招标的物资进厂关,确保设备、管线的质量;

2、定期对生产线路、电控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

3、仓库严禁明火,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4、设备设置静电接地装置及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保

证设备正常使用。

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分区防渗,生产车间采取简单防渗;化粪池、危废库、事故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

2、新建2座10m×10m×2m的泥浆罐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 用以容纳事故废水,通过调节和切换,分批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火灾报警系统:全厂采用电话报警,报警至消防站。

4、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应设置单独的供电回路。

环境风险源监控

1、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措施。

2、在各危险源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施监控。

3、建立危险源台账、档案。

4、需对生产装置废气排放口定期进行监测;

5、全厂每年一次防雷防静电检测。

6、安全附件和仪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主要包括各机组、应该配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

7、对危险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8、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作好点检记录。

9、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10、做好交接班记录。

应急措施及应急监测

1、本项目设置应急组织机构,建立风险分级响应条件,制定应急救援保障设施及应急培训计划。

2、项目制定应急监测计划,当事故发生直到事故最终处理终

结的全过程监测

评价依据

风险调查

主要风险物质为润滑脂,属于可燃物质。

本项目属于铁矿石加工项目。

本项目周围敏感目标见表1.5-2所示和图1.5-1。

风险潜势

初判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评价等级

简单分析

第6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本章主要对本项目设计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从技术可行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工艺和设施,确保项目排污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6-1。

表6-1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源

防治措施

达标情况

废气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级破碎粉尘

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

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

筒(DA001)排放

达标排放

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

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

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

筒(DA002)排放

卸料粉尘

卸料时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

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废矿石&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泥土

落料粉尘

车间密闭,洒水抑尘,抑尘效率90%

废矿石、泥土装车粉

车间密闭、洒水抑尘,抑尘效率90%

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

道路洒水、定期清扫,抑尘效率60%

废水

生产废水

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零排放

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

经厂区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

外排。

一般固废

尾矿砂

外售做水稳材料

零排放

废矿石

外售做水稳材料

泥土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一级沉淀池+泥浆罐

的沉淀污泥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

废筛网

外卖废品收购站

废衬板

废布袋

废絮凝剂包装袋

职工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

废润滑脂桶

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噪声

生产设备、风机及泵

隔声、消声、减振和采用柔性接头

厂界达标

6.1废气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6.1.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铁矿石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级破碎、一级筛分和二级破碎粉尘。

1、粉尘防治措施

目前,国内外除尘技术按其分离捕集粉尘的主要机制分为机械除尘、湿式除尘、静电除尘、过滤式除尘四种成熟的技术和设备。

(1)机械除尘以重力、惯性力和离心力等为主要除尘机理,以它为技术发展的设备有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等类别。

(2)湿式除尘的机理是用水或者其它液体相互接触,分离捕集粉尘粒子达到除尘的目的,它的设备类别有很多种,根据其除尘机理可分为七类:重力喷雾洗涤器、旋风洗涤器、自激喷雾洗涤器、泡沫洗涤(塔板式)器、填料床洗涤器、文丘里洗涤器、机械诱导洗涤器。

(3)静电除尘机理是利用静电力的作用捕集尘粒达到除尘的目的。静电除尘器按集电极结构分为管式和板式,按气流流动方式分为立式和卧式,按电极在除尘器的布置分为单区和双区,按清灰方式分为干式和湿式。

(4)过滤式除尘属于高效干式除尘装置,它的除尘机理是含尘气体通过过滤料捕集尘粒,达到除尘的目的。过滤除尘设备按其滤料种类、结构和用途可分为空气过滤器、颗粒层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除尘方法对比见表6.1-1及表6.1-2。

表6.1-1几种常见烟粉尘除尘方法比较一览表

分类

名称

基本原理

优缺点

含尘气体由入口进入后,较大的粉尘颗

湿式除尘

CCPL

-湿式除尘

粒被挡灰板阻挡下落后被除掉,较小的粉尘颗粒随着气流一同进入联箱,这时含尘气体经过送风管,以较高的速度从

喷头处喷出,冲击液面撞击起大量的泡

运行稳定,投资较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耐磨,管理简单,无堵塞现象,占地面积

小。

沫和水滴,以此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旋风除尘

利用旋转气流所产生的离心力将尘粒从含尘气流中分离出来。

投资省,结构简单,体积较

小,除尘效率较高,负荷适应性强,操作管理简单。

静电

利用高压电场使烟气发生电离,气流中

除尘效率高,除尘烟气量大,

阻力较低,效率受粉尘的静电

除尘

的粉尘荷电在电场作用下与气流分离。

性能影响较大,外形庞大,投资昂贵,运行维护要求较高。

干式

袋式

含尘烟气通过过滤材料,尘粒被过滤下

来,过滤材料捕集粗粒粉尘主要靠惯性

负荷适用性强,袋式材料使用

除尘

除尘

作用,捕集细粒粉尘主要靠扩散和筛分作用。

寿命短。

含尘烟气由进风口经中箱体下部进入灰

斗;部分较大的尘粒由于惯性碰撞、自

滤芯式除尘器

然沉降等作用直接落入灰斗,其它尘粒随气流上升进入各个袋室。经滤芯过滤后,尘粒被阻留在滤芯外侧,净化后的

气体由滤芯内部进入箱体,再通过提升

稳定可靠、能耗低、占地面积小。

阀、出风口排入大气。

表6.1-2几种常见粉尘除尘方法比较一览表

项目

湿法除尘

旋风除尘

电除尘

布袋除尘

电袋除尘

工作温度

不限

不限

<190℃

<180℃

<180℃

烟尘排放浓度mg/Nm3

≤200

≤200

≤100

≤30

≤30

除尘效率

≥85%

≥85%

≥99%

≥99%

≥99%

运行阻力Pa

<1500

<1000

<300

<1500

<1200

设备投资

较大

较大

年运行费用

较小

较大

较大

占地面积

较小

较大

是否受烟气量、烟气成

分、含尘浓度、颗粒大小等参数影响

受烟气湿度影响

较小

由上表可知,湿式除尘工艺投资较大且除尘效率相对较低;旋风除尘虽投资小,占地小,但除尘效率相对较低;电除尘与电袋除尘虽除尘效率高,但设备昂贵,占地也较大;另外,《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指出,袋式除尘技术可适用于选矿厂破碎筛分系统的粉尘治理,总除尘效率可达99.99%,同时一次性投资约为10元/(m3·h),换料、电耗等运行费约60元

/万吨矿石,为末端治理最佳可行技术。故本项目从投资、运行费用、占地面积以及除尘效率等几个方面对比优化,选用布袋除尘方式处理废气,从原理上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措施可行。

(3)经济技术分析

本项目全厂共建设2套布袋除尘器,总投资约40万元,该设施处理项目废

气运行费用12万元/年,经济上是可行的,企业可以接受。

6.1.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根据《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涉及选矿厂的无组织抑尘技术主要包括运输里面防尘技术和就地抑尘技术,其中就地抑尘技术为工艺过程推荐的最佳可行技术,具体介绍如下:

1、运输路面防尘技术:运输路面防尘措施主要是沿路铺设洒水器向路面洒水,同时路面喷洒钙、镁等吸湿盐溶液或用覆盖剂处理路面。

2、就地抑尘技术:应用压缩空气冲击共振腔产生超声波,超声波将水雾化成浓密的、直径1~50μm的微细雾滴,雾滴在局部密闭的产尘点内捕获、凝聚细粉尘,使粉尘迅速沉降,实现就地抑尘。

该技术显著降低产尘点扬尘浓度,无需清灰,避免二次污染。比其他除尘系统节省30%~50%投资,节能50%,且占据空间小,节省场地。该技术适用于矿石破碎、筛分、皮带运输转载点等细尘扬尘大的产尘点,对呼吸性粉尘捕获效果更佳。就地抑尘系统占地空间少,节省场地;使用该技术无需清灰,避免二次污染。该技术适用于细尘扬尘大产尘点的防尘。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卸料粉尘、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泥土装车粉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堆场扬尘、废矿石装车粉尘。

1、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采用《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所列抑尘方法,通过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d)抑尘、定期清扫等措施降低排放;

2、卸料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取卸料时生产车间密闭,地面洒水抑

尘等措施降低排放;

3、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排放;

4、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通过采取《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推荐的工艺过程最佳可行技术,在经过喷淋抑尘后,未收集粉尘再经车间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排放;

5、堆场扬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车间定期冲洗等措施降低排放;

6、废矿石、泥土装车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装车时喷淋抑尘等措施降低

排放。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无组织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除此之外,本项目运营时应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工程运营期产生废气采用上述治理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从技术经济上讲是可靠的也是可行的。

6.2废水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6.2.1废水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指出,采用“絮凝-沉淀,循环利用”为选矿废水控制与治理的最佳可行技术。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为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推荐的最佳可行技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6.2.2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废水处理采用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实现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的循环利用。

一级沉淀池沉淀作用去除水中悬浮物的一种构筑物,净化水质的设备。沉淀效果决定于沉淀池中水的流速和水在池中的停留时间。为了提高沉淀效果,减少用地面积,多采用蜂窝斜管异向流沉淀池、加速澄清池、脉冲澄清池等。沉淀池在废水处理中广为使用。

泥浆罐工作原理主要为:水从罐中心的进水管从上到下进入到罐内,罐下设伞形挡板使废水在罐中均匀后沿过水断面缓慢上升,悬浮物在絮凝剂的作用下沉降进入罐底锥形污泥斗,清水从罐四周沿周边溢流堰流出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堰前设有挡板和浮渣槽以截流悬浮物保证出水水质,罐的一边靠罐壁设有排泥管,靠重力将泥定期排出至板框压滤机。泥浆罐结构图见图6.2-1。

图6.2-1污水处理泥浆罐功能结构图

6.2.3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6346677.61m3/a,根据物料平衡,其原始SS浓度为2573.20mg/L;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及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4861.36m3/a,SS原始浓度为5000mg/L,经一级沉淀+泥浆罐做絮凝沉淀(综合处理效率99%)处理后,水中SS浓度为25.49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SS≤30mg/L)要求,回用于生产可行。

6.2.4投资估算与运行费用

1、投资估算

初步估算废水处理系统总投资约为80万元,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工程以及配套的电气等自动控制系统。

2、运行费用

废水处理运行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电费、废物处置费等,泥浆罐废水处理运行费用为0.2元/m3废水,则项目废水处理运行费用约127万元/年。

综合分析,根据项目废水来源,废水处理措施技术上可以实现,能够确保项目废水达到回用标准、不外排,减轻污水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该工艺的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在可以接受范围之内。因此,从经济、技术两个方面来分析

该工艺均具有可行性。

6.3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其中机械性噪声主要由固体振动产生,项目机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备,空气动力性噪声源主要包括引风机及各类泵类等。

针对机械性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择装备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从源头减小噪声的影响;

2、合理布置产噪声设备,使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使设备与厂界距离>10m;

3、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相对运动件结合面的良好润滑并降低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4、污水处理站各种泵类设立在泵房内,采取隔音罩,并设立减震基座。泵体与供水管采用软接头连接;

5、管道与墙体接触的地方采用弹性支承,穿墙管道安装弹性垫层;挖低水泥基础,水泵机座与基础使用ZGT型阻尼钢弹簧减振器连接;

针对空气动力型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6、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应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7、加强和完善道路和厂区的绿化等辅助性降噪措施。在道路两旁、主厂房周围及其他声源附近,尽可能多种植高大树木,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降低噪声约3~5dB(A)。

本项目根据不同的噪声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措施如基础减振、柔性接口等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预留足够衰减距离、采用先进设备、加装消音器等多种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措施可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噪声治理总投资10万元,基本不需要运行费用,经济上可行。

6.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分离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

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筛网、废衬板、废布袋、废絮凝剂包装袋、废润滑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6.4.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土石分离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筛网、废衬板、废布袋、废絮凝剂包装袋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土石分离泥土、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做矿坑回填料;废矿石、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废筛网、废衬板、废布袋、废絮凝剂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4.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脂桶,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外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导则、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对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管。

1、加强危险废物的有效收集,制定操作规范,严格管理机制,加强职工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的目的。

2、地面采取防渗、防腐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加盖桶装,分类收集储存,收集桶应粘贴危险废物标识,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其内。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4、建设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如实记载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

5、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联单制管理。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6、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定期转移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超过

1年需补办延期转移批复。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以上环保措施投资约4万元,年运行费用约0.5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技术、环境效益,措施

可行。

6.5环保措施经济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环保投资及运行费用详见表6.5-1。

表6.5-1本项目环保投资及运行费用概算

类别

项目

数量

投资额

(万元)

年运行费

用(万元)

废气

有组织废气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破粉尘: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1

40

12

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

无组织废气

卸料粉尘:卸料时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

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废矿石&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车间密闭、洒水抑尘,抑尘效

率90%;

--

泥土、废矿石装车粉尘:车间密闭、装车

时喷淋抑尘,抑尘效率可达90%。

--

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采取道路洒水、定

期清扫,抑尘效率可达60%

--

废水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1座

80

127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1座

1

0.5

噪声

噪声治理

--

10

--

固废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

1处

4

0.5

危废间

1处

合计

--

135

14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000万元)的比例

--

1.93%

--

由表6.5-1可见,本项目环保设施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较小,所以项目环保措施经济上合理。

6.6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治理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

6.7措施和建议

1、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内同行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动向,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注重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降低废物的产生量。

2、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建立非正常情况下的排污处理应急措施。

3、加强生产现场的综合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减少工程无组织排放造成的物料流失和对环境的影响。

4、设立完善的环保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使各项工艺操作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其最大的环境污染控制效益,使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降至最低限度。

5、厂内环保管理部门应对环保设施的性能参数、控制效率,间隔一定时间要进行一次标定,使之形成制度。厂部对各车间的环保设施状态要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其作为对各车间工作的一项考核指标。

6、加强固废的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临时暂存场所作好防渗、防雨等工作,以减少二次污染。

第7章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7.1总量控制规划及有关要求

7.1.1国家总量控制有关要求

根据环保部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中定义,主要污染物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十二五期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内容,明确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要求等,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并附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的初审意见。

7.1.2山东省总量控制有关要求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中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四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的核算。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新产能落地设区的市区域内平衡;“可替代总量指标”核算基准年为2017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排

放总量替代指标应来源于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事业单位采取减排措施后正常工况下或者关停可形成的年排放削减量,或者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可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

7.1.3临沂市总量控制有关要求

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38号),需要进行总量指标确认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涉排放主要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核算规则只要有1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超过或达到1

吨(氨氮0.1吨)的,纳入管理台账,不足的豁免总量指标管理。

7.2本项目总量及污染物替代控制分析

7.2.1总量控制对象及原则

1、总量控制对象

总量控制对象:粉尘。

实行污染物倍量替代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2、总量控制原则

本次评价总量控制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全面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

本项目必须在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7.2.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废气外排污染物中PM10排放总量为2.203t/a。

(2)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COD、氨氮总量指标。

7.2.3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各设区的市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因此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

本项目在实行倍量替代后,项目可行。

第8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1经济效益分析

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是对投资项目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论证,分析项目对行业发展,区域和宏观经济的影响,从而判断本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以及项目建设所耗费的社会资源的经济合理性,为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提供依据,并对行业影响、区域经济影响进行分析,目的是为了有效合理地分配和利用资源,提高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在宏观方面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总投资为7000万元,具体经济指标见表8.1-1。

表8.1-1本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本项目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7000

2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3000

3

流动资金

万元

7000

4

年销售收入

万元

15000

5

年利润总额

万元

868

6

投资回收期

6.0

由表8.1-1可以看出,本项目投产后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年利润总额868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0年,综上所述,本项目效益较好,清偿能力较好,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项目可行。

8.2环保投资及效益分析

8.2.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详见表8.2-1。

表8.2-1本项目环保投资概算

类别

项目

数量

投资额

(万

元)

年运行费用

(万元)

废气

有组织废气

土石分离投料粉尘、土石分离粉尘、一级破碎粉尘: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

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1

40

12

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密闭钢瓦棚+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

+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

无组织废气

卸料粉尘:卸料时采取车间密闭,洒水

抑尘,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

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废矿石&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

泥土落料粉尘:车间密闭、洒水抑尘, 抑尘效率90%;

--

泥土、废矿石装车粉尘:车间密闭、装

车时喷淋抑尘,抑尘效率可达90%。

--

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采取道路洒水、

定期清扫,抑尘效率可达60%

--

废水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

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座

80

127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1座

1

0.5

噪声

噪声治理

--

10

--

固废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

1处

4

0.5

危废间

1处

合计

--

135

14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000万元)的比例

--

1.93%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1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93%,环保措施经济上合理可行。

8.2.2环保投资效益分析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和二级破碎粉尘。

①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在密闭钢瓦棚内运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一级筛分和二级破碎粉尘:在密闭钢瓦棚内运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

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表5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等效排气筒粉尘排放速率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卸料粉尘、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废矿石、精

品碎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堆场扬尘、泥土和废矿石装车粉尘。

①卸料粉尘:卸料时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②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

/d)抑尘、定期清扫等措施,抑尘效率可达到60%。

③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废矿石&精品碎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堆场扬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④泥土、废矿石装车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装车时喷淋抑尘等措施,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综上,采取治理措施后,粉尘的厂界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强在75~100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分离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废润滑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废矿石、尾矿砂外售做水稳材料;土石分离泥土、一级沉淀池+泥浆罐

沉淀的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脂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进行环境绿化、美化等,减轻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综上分析,本项目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综合治理,实现了部分废物的综合利用,这些措施的实施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又减少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达到消减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5)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由于本项目环保投资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应地减少了环保税,这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

月1日施行)及其“附表2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2018年1月1日施行),本项目废气治理前后环保税削减情况见表8.2-2。

表8.2-2本项目废气环保税征收核算一览表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征

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

条文

规定内容

治理前税费

治理后税费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具体适用

税额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

6.0元/污染当量,其他应税大气污染物的

具体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

粉尘:1.2元/污染当量

粉尘:1.2元/污染当量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铅、总

二、应税水污染

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汞、总铬、总镉、总砷的具体适用税额为3.0元/污染当量,其他应税水污染物

的具体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

不缴纳

不缴纳

(二)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

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其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

--

--

量、总有机碳、悬浮物、总磷、氨氮、大肠菌群数(超标)、总铅、总汞、总铬、总镉、总砷的具体适用税额为3.0元

/污染当量;排放其他应税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

三、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

目数

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执

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条文

规定内容

治理前税费

治理后税费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

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

--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

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

--

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

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

--

第九条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

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粉尘污染当量

=110.93×1000/4=2

7732.5

粉尘污染当量

=2.203×1000/4= 5

50.75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不缴纳

不缴纳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粉尘:

1.2×27732.5=3327

9元

粉尘:

1.2×550.75=660.9

(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

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不缴纳

不缴纳

(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

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不缴纳

不缴纳

(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

额。

不缴纳

不缴纳

第十三条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

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均不减,总额:

33279元

均不减,总额:

660.9元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

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8.3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具有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1)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随着我国钢铁需求量的提升,作为钢铁生产原材料的铁精粉需求量也逐年上升,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本项目的建设可为社会提供20个就业岗位,可部分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减轻当地政府的就业负担,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

(3)有利于沂水县的产业结构的发展,项目的建设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当地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较快的发展。

综上所述,项目产品市场广阔,效益好,可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三废”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运行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9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环保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厂内环境监测与监督,并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中,以确保环保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对减少企业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回收,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9.1环境管理

9.1.1环境管理的目的

贯彻“三同时”制度为建设指导思想,本项目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和检测计划,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环境质量,使企业得以最优化发展。为此本项目应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及监测机构,并确定相应的职责,制定监测计划。

9.1.2机构设置

建设方应设有环境保护专职机构,在分管厂长的领导下,管理环境。设有环保科作为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包括综合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科研三部分,并直接归属分管厂长领导。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环保科在各车间培训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车间兼职管理人员,以便于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环保科组成人员应具备的素质见表9.1-1。

表9.1-1环保科组成人员素质要求

序号

素质要求

1

热爱环保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方针政策、条例和标准等

2

熟悉企业生产工艺,了解企业各项管理内容,能够提出本工程环境管理与综合防治

的合理方案和建议

3

具备清洁生产知识,能够提出合理的清洁生产方案,不断改进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9.1.3主要职责和任务

1、环保科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全面负责全厂环境管理工作,编制环保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全厂各车间的生产工艺、技术状况和排污特点,制定各车间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并纳入全厂三废控制指标体系进行统一考核管理。

(3)制定环境监测制度,组织监督环保监测站搞好各项监测工作,建立监测档案。

(4)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各项环保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以使各项指标符合

排放标准,对全厂排污总量控制要从严把关,并建立环保档案。

(5)搞好环保数据的统计工作和全厂环保资料的管理工作。

(6)定期对全厂职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法律的宣传教育,组织各类技术培训,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和人员素质。

(7)负责搞好全厂绿化工作。

2、车间或班组环保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注意和了解生产排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2)负责各车间(工段)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工作,随时了解掌握生产排污量是否正常,并及时汇报,同时协助环保监测站人员实施监测任务。

(3)在非正常情况下,可直接向厂内领导报告。

9.1.4排气筒规范化设置

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1、监测断面及监测孔要求

(1)监测断面应设置在规则的圆形或矩形烟道上,应并于测试人员开展监测工作,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2)对于输送高温或有毒有害气体的烟道,监测断面应设置在烟道的负压段;若负压段不满足设置要求,应在正压段设置带有闸板阀的密封检测孔。

(3)对于颗粒态污染物,监测断面优先设置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直径

(或当量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直径(或当量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4)新建污染源监测断面的设置应满足(3)的要求。现有污染源监测断面的设置无法满足(3)中的要求时,应选择监测断面前直管段长度大于后直管长度的断面,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监测断面废气分布相对均匀。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按照HJ75中7.1.2.3的规定执行。

(5)对于气态污染物,监测断面设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监测断面应按(3)、(4)中的要求设置。

(6)在选定的监测断面上开设监测孔,监测孔的内径应≥90mm。监测孔在不使用时应用盖板或管帽封闭,使用时应易打开。

(7)烟道直径≤1m的圆形烟道,设置一个监测孔;烟道直径大于1m不大于4m的圆形烟道,设置相互垂直的两个监测孔;烟道直径>4m的圆形烟道,设置相互垂直的4个监测孔。

(8)矩形烟道根据监测断面面积划分,由测点数确定监测孔数,监测孔应设置在侧面烟道等面积小块中心线上。当截面宽度≥4m时,应在烟道两侧开设监测孔。

2、监测平台要求

(1)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0.5m以上的监测平台及通道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应≥1.2m。

(2)监测平台的防护栏杆应设置踢脚板,踢脚板应采用不小于100mm×2mm

的钢板制造,其顶部在平台面之上高度应≥100mm,底部距平台面应≤10mm。

(3)监测平台应设置在监测孔正下方1.2m~1.3m处,应永久、安全、便于监测及采样。

(4)监测平台周围空间应保证测试人员正常方便操作监测设备或采样装置。

(5)监测平台可操作面积应≥2m2,单边长度应≥1.2m,且不小于监测断面直径(或当量直径)的1/3.若监测断面有多个监测孔且水平排列,则监测平台区域应涵盖所有监测孔;若监测断面有多个监测孔且竖直排列,则应设置多层监测平台。通过监测平台的通道宽度应≥0.9m。

(6)监测平台地板应采用厚度≥4mm的花纹钢板或钢板网铺设(孔径小于

10mm×20mm),监测平台及通道的载荷应≥3kN/m2。

(7)监测平台及通道的制造安装应符合GB4053.3要求。

9.1.5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

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

(2)根据工程特点和国家列入的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将厂区污水排污口和各废气排气筒作为管理的重点;

(3)排污口应便于采样与计量检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2、排污口与采样点设置的技术要求

(1)排污口的设置首先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

(2)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HJ/T91的规定,确保公众及环保执法人员可在排污口清楚地看到污染源的排污情况并且不受限制的进行水质采样。

(3)排污口和采样点处水深一般情况应<1.2m,周围应设置既能方便采样,又能保障人员安全的护栏等设施;排污口和采样点处水深≥1.2m的,应设置水深警告标志,并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

(4)鼓励有条件的排污单位在排污口采样点处设置夜间照明设施,方便夜间采样。

9.2信息公开

1、公布方式:企业通过对外网站或报纸、广播、电视、厂区外的电子屏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2、公开内容

①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②自行监测方案

③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④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⑤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3、公布时限:企业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应于变更后的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检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每年一月底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9.3环境监测计划

9.3.1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中最重要的环节和技术支持,开展环境监测的目的在于:

(1)检查、跟踪项目投产后运行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掌握环境质量的变化动态;

(2)了解项目环境工程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了解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质量监控实施情况;

(4)为改善项目区周围区域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9.3.2环境监测站职能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浓度,制定监测站的规章制度、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2)配合有资质监测单位对本公司污染源和租赁厂区附近环境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根据监测项目、内容、频率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和变化规律,为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提供真实、有效数据。

(3)定期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测评价,随时掌握其正常与非正常运行状况。监测结果异常时及时上报,查明原因。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行业环境监测规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归纳整理监测数据并建立污染源档案。

(5)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监测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和监测水平。

(6)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校验工作,保证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7)参加本公司环保设施污染事故调查工作和环境科研工作。

9.3.3监测计划及分析方法

9.3.3.1监测制定

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及实际情况,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监测计划要注重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9.3.3.2污染源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项目排污特点制订监测制度。

运营期环境监测详细内容见表9.3-1。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表9.3-1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监测分析方法、采集与处理方法

测试要求

1

有组织废气

DA001

粉尘

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HJ/T373-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DA002

粉尘

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2

无组织废气

厂界

粉尘

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3

噪声

厂界外1m处

Leq(A)

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3096-2008)

--

4

固体废物

固废产生环节或贮存场所

统计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

处置过程随时记录、危废库台账

按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处置

--

5

地下水

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

监测点

SS、硝酸盐

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 85)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6

风险

事故源下风向3km范

围内每500m等间距监测

CO等

每15min监测一次,随事故控制减弱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

污染源监测数据按《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上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所有监测数据一律归档保存。

由于本项目监测项目要求专业性较强,本次环评不再要求项目配备日常监测设备,日常监测全部委托当地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

9.4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9.4.1环保设施设计与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做好和完成以下方面工作:

(1)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清洁生产意见和建议,完善本项目的环境工程设计,确保工程建成投产后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2)补充、核准、细化环保投资概算,并要求环保投资专款专用,及时到

位。

(3)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施工期环境监理、

日常环境监测计划等环境管理档案资料。

(4)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在试生产期间,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也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9.4.2环保设施验收建议

9.4.2.1验收范围

(1)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套建成的治理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以及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等。

(2)本项目环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

9.4.2.2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本项目“三废”排放特点,建议验收监测计划可参照表9.4-1。

表9.4-1验收监测计划建议表

第10章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0.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涉及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建设。本章将对建设前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给出客观评价,并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提出可行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本项目土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工程建设,厂区占地面积为7542m2

(<2km2),厂区现状已经建成闲置厂房以及办公楼、宿舍楼等,占地为非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章对本厂区生态环境进行三级评价。

10.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0.2.1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生态环境敏感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沂水县沙沟镇,项目租赁沂水鸿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闲置车间进行生产,现场勘查时,厂房为闲置状态,未安装设备,未存放原料。项目周围土地利用现状有耕地、道路等。

项目区周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保护区和保留区等水工程区,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

10.2.2植被调查

项目区植被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全区有小麦、玉米、地瓜、谷子等粮食作物10余类,花生、大豆、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品种300多个,香

稻、小豌豆、蚕豆等稀有作物10多种;有杨、柳、椿、泡桐、法桐、马尾松、

侧柏、板栗、柿子、核桃、山楂、苹果、银杏、梨、桃、杏、花椒等树木300

余种;玄参、太子参、枣仁、杜仲、薄荷、半夏等野生药材近百种。

10.2.3区域动物调查

在长期和频繁的人类活动影响下,该区域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已达到了较高的程度,自然生态环境已遭到破坏,野生动物失去了较适宜的栖息繁衍场所。据调查,境内大型野生动物已经消失。目前该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类、鼠类、蛇类、蟾蜍、蛙和喜鹊、麻雀等鸟类,评价区内无珍稀动物。

10.2.4水土流失现状调查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结合现场调查,结合实际勘查综合分析进行取值,平均侵蚀模数在600t/(km2.a)。

10.2.5土壤类型调查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和《山东省第二次土壤工作分类暂行方案》进行普查,全县土壤共有4个土类,8个亚类,15个土属,49个土种,棕壤类最多,褐土类次之,潮土类最少。本项目区土壤属棕壤土类。

10.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方式、绿化现状和物种多样性、景观生态、水土流失方面。

10.3.1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

本项目建成后土地利用状况转变为工程设施用地、道路用地,项目周边以耕地为主,土地利用趋势符合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方式。

10.3.2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

本项目占地为已经建成的企业,周边以农田、耕地类型为主。项目建设对大区域植物区系、植被类型的影响不大,不会导致植物种类和类型的消失灭绝,且随着项目绿化建设,并引进多种观赏、防护等植物,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区域内植物的多样性。

10.3.3对动物物种的影响

本项目对陆生动物的直接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工程施工过程对动物的惊扰;营运期工作人员活动以及生产设备的运行对动物的惊扰。间接影响主要是工业企业建设破坏植被和土壤,造成部分陆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但现场调查没有发现重要的兽类及爬行动物的活动痕迹,主要动物是小型兽类、小型常见鸟类和蛙类、常见的蜥蜴类,且数量不多,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因此,施工期和营运期不会影响这些动物的生存。

10.3.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造成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本项目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形式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因开挖、填筑使表层土壤结构遭到破坏,表层土抗蚀能力减弱;再加上施工作业面上的土、渣若处理不当,以及临时用地防护

不完善等,在雨滴击打和水流冲刷及风蚀作用下,极容易发生水土流失。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由于项目建设分项工程多,建设过程中扰动类型多、动土量大,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新的水土流失。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情况和项目区自然、社会情况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定量的预测分析,区分水土流失的易发时段和主要区域,并结合主体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确定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0.4小结

本项目厂址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项目占地为水鸿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闲置车间,厂房为闲置状态,未安装设备,未存放原料,生态环境一般。本项目在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的情况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所在厂区严格落实鲁环评函[2013]13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的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努力把企业建在“森林”中。

第11章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未对本项目生产规模、设备选型以及生产工艺等作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规定,属于允许类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本项目没有做出限制和禁止的规定。

(3)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许可事项。

(4)根据《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未对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规模作出鼓励和限制的规定,项目的建设属允许类项目。

(5)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5-371323-04-01-414679。

(6)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项目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

11.2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1.2-1。

表11.2-1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

符合性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

保护行政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类型、规模、布局等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3年本)、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要求。

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根据《临沂市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公告》2018年沂水县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分别为18µg/m3、39µg/m3、97µg/m3、56µ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值、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值分别为2000µg/m3、178µg/m3,区域内PM2.5、PM10及臭氧不达标。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中规定沂水县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至2020年,二氧化硫、臭氧持续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控制在52μg/m3、82μg/m3、37μg/m3以下,年均改善率达到

1.9%以上,优良天数235以上。

为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目标,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沂政发[2014]31号),工业烟粉

尘治理方面,全面深化火电、钢铁、水泥、建陶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对火电企业燃煤机组、水泥企

业水泥窑、钢铁企业烧结(球团)机等相关设备烟粉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使用袋式、电袋复合等高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效除尘器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对水泥、建陶等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采取密闭、抑尘、洗尘等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

有效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相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

求。

的规定,采取优化产业结构,对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进行治理、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及挥发性有

机物的提标改造及治理等措施后,沂水县环境空气质量会逐步改善。

根据沂水县2018年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结果统计,2018年沂河贾庄闸断面COD、氨氮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

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项

目生产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根据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已采取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土壤、生态破坏预防及控制措施。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

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要求。

2、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11.2-2。

表11.2-2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

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

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

本项目属于铁矿石加工项目,不在淘汰类企业

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

之列。

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

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

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

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

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

(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

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

本项目属于铁矿石加工

项目,不在淘汰类企业之列。

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

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联网。

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

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 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Ⅴ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

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

本项目为新建铁矿石加工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

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

模。

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

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

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

项目。

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提升工业清洁生

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

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

产水平

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

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

(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

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

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

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

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

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

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持续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

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

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

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

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期间,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

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

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

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

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

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

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

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

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

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

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的要求。

3、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符合情况见表11.2-3。

表11.2-3本项目与鲁政发[2018]17号文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鲁政发[2018]17号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一)优化结构与布局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7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不属于7个传输通道城市;且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 不属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及需要转型升级的高耗能行业项

目。

符合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

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

符合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

替代比例。

本项目不设燃煤设施。

符合

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机组。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

炉。

(二)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VOCs专项整治

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加大VOCs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7个传输

通道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不属于7个传输通道城市,本项目不产生有机废气。

符合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

本项目原料、成品堆场及输送装置均位于车间内部,传送带密

闭,并设喷淋装置。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及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相关

要求。

4、本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11.2-4。

表11.2-4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淘汰全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2017年底前,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硬实施热电联产活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型

煤或洁净煤。

本项目不设锅炉。

严格环境准入

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

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本项目不设锅炉。

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有机废气。

深化重点

行业污染治理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

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 净化效率应大于90%。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有机废气。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

5、本项目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

2020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1.2-5。

表11.2-5本项目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实际

情况

符合性

二、调整产业结构

(一)减少落后和过剩产能

着力实施“三上三压”。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8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技改提能和核

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

符合

着力实施季节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除满足达标排

本项目位于沂水

符合

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省会城市群和传输通道城市其他铸造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7个传输通道城市电解铝企业、氧化铝企业采暖季限产工

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组织实施。

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不属于7个传输通道

城市。

三、调整能源结构

着力压缩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有

步骤、分阶段全部关停整合。全面淘汰10蒸吨/小

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国家要求启动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确需保留的,必须实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不属于7个传输通道

(一)减少煤炭消

现超低排放改造并与省市县三级监控网络联网且

稳定运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

节能和超低排放。

城市;项目不设锅炉。

符合

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机组。

着力控制新增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

量,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

本项目不设燃煤设备。

满足。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

6、项目与《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符合情况见表11.2-6。

表11.2-6项目与临政发[2018]19号文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临政发[2018]19号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35吨/时及以下燃煤设施

能源架构

调整

(含煤粉锅炉);除规划的集中供热设施外,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各类工业园区

本项目不设燃煤设施。

符合

内,禁止新上燃煤设施(含煤粉锅炉)。

产业结构优化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根据省政府要求,合理布局钢铁产能,严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两

高”行业项目必须严格实施减量置换。

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不新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全面开展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及焚

烧、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修、装饰、

工业污染深度治理

污水处理、屠宰等重点行业排放基数摸底排查,严格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确保2020年10月31 日前,全市重点行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0年

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

本项目不涉及

VOCs排放。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相关要求。

7、项目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临发[2018]36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

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临发[2018]36号)符合情况见表

11.2-7。

表11.2-7项目与临发[2018]36号文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临政字[2018]168号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着力调整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结构布局。

遵循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把

冶金、焦化、化工、建材、木业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

重要举措和突破口,组织制定我市行业准入标准,着力破除瓶颈制约,努力实现

调整产业结构

高耗能行业布局优化、质量提升,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工项目, 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

符合

大力优化空间布局。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冶金、火电、建材、焦化、木业、陶瓷等行业产能

布局。产能总量采取全市平衡,优化整合

过程中相关产能总量不能增加;污染物总量采取新产能落地县区区域内平衡,

通过减量或等量替代,优化整合过程中不能增加新产能落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

总量。

着力压缩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燃煤锅炉

调整能源结构

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关停整合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

炉。全面启动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

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

符合

炉的淘汰工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临发[2018]36号)相关要求。

7、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符合情况见表11.2-8。

表11.2-8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情况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三十七条 对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域、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

集中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

本项目所在地沂水县为划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水涵养型。拟建项目生产废

水经一级沉淀池+泥浆罐处

符合

域,应当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等予以严格保护。

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不外排。

第三十九条 对存在非法围海填海、采矿塌陷地、露天尾矿库、工业废渣堆场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恢复原状、复垦整理、建设人工湿地等综合整治措施,督促有关治理责任主体限期完成生态修复。整治措施及结果

应当向社会公开。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项目在

《沙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中属于采矿用地,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

中属于工业用地。

符合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99%)处理

+15m高排气筒(DA001) 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 处理+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符合

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建设时,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符合

第四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

时投入使用。

本项目将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符合

第四十八条 排污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运营其环境保护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委托运营不免除排污单位的责任。

本项目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

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

符合

筒(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

(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

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

肥,不外排。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人工监测。

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

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

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

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

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

符合

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

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

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

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

据。

第五十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

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

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

本项目在投产后,将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符合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三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鼓励、支持其他排污单位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本项目在建成后将按照要求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符合

1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3-1。

表11.3-1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项目区域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沂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3-B2-03)

(红线概况见表11.4-2,图11.4-1),项目距离SD-13-B2-03红线区17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

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

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

符合

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

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

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1.根据《临沂市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公告》,2018年沂水县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分别为18µg/m3、39µg/m3、97µg/m3、56µ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值、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值分别为2000µg/m3、

178µg/m3,区域内PM2.5、PM10及臭氧不达标。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19号)中,规定沂水县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至2020年,二氧化硫、臭氧持续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控制在52μg/m3、82μg/m3、37μg/m3以下,年均改善率达到1.9%以上,优良天数235以上。为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目标,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沂政发[2014]31号),工业烟粉尘治理方面,全面深化火电、钢铁、水泥、建陶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对火电企业燃煤机组、水泥

企业水泥窑、钢铁企业烧结(球团)机等相

符合

关设备烟粉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使用袋式、电袋复合等高效除尘器进行高效除

尘改造;对水泥、建陶等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采取密闭、抑尘、洗尘等有效

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相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

动实施方案中的规定,采取优化产业结构,对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进行治理、全

面实施工业污染源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提标改造及治理等措施后,沂水县环境空气质

量会逐步改善。本项目排放的粉尘在进行倍量替代后,不会导致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恶化。

根据沂水县2018年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结果统计,2018年沂河贾庄闸断面COD、氨氮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一级破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

( 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采取各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

质量影响较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

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

本项目消耗电能和水资源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

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

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

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

本项目所在地沂水县未发布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符合

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表11.3-2沂水县境内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表

名称及代码

外边界

Ⅰ类红线区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沭河上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3-

B1-01)

沭河上游段段北至G25高速,西至S236以

东,南至沂

水县界

64.53

/

/

水源涵养、土壤保持

湿地、森林

包含沂水县公益林

跋山水库

沿省道S335方向两侧延伸至沂河至沂水县界

黄家安水库中心经纬度坐标点

(N:35°51′28″,E:118°33′20″

)周围

500m范围

水源涵养、土壤保持

湿地、森林、河流、水库

包含沂水国家湿地公园、沂河上段、黄家安水库、沂水县公益林

水源涵养

生态保护

红线区

222.39

/

(SD-13-

B1-02)

石山-箕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3- B2-01)

东、北至沂水县界,沂水县的东北部公益林

32.41

/

/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

森林、草地、湿地、

农田

包含沂水县公益林

大弓山-大顶子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 13-B2-02)

G25长深高速公路以东,位于沂水县北部

24.14

/

/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

森林、草地、湿

地、农田

包含沂水县公益林

沂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 13-B2-03)

G25长深高速公路以西,位于沂水县北部

49.21

/

/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

森林、草地、湿地、

农田

包含沂水县公益林、沂山省级森林公园

包含沂水

连崮-吉利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3- B2-05)

沂水县西南部的公益林以及沂南县北部的公益林

307.28

/

/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

森林、草地、湿地、农田

县公益林、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沂水溶洞园区、北大

山省级森林公园

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

11.4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4-1。

表11.4-1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管控要求

(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

本项目主要为铁矿石加工项目。铁矿石采取外购,矿石运输采用篷布苫盖的汽车运输。铁矿厂内卸料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 卸料完毕后关闭原料库大门。生产过程中土石分离进料口处采取三面密封,仅在进料口侧留有一处进料缺口供进料用。破碎后的碎矿石采用密闭的传送带输送,厂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在厂区北侧出口处设有1高压车辆冲洗装

置,可确保出厂车辆的清洁。

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

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

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

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

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

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

符合

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

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

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

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

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 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 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

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本项目原料铁矿石存储在密闭的生产

车间内,生产车间

定期进行雾状洒水

抑尘;生产过程中土石分离进料口处采取三面密封,仅在进料口侧留有一

处进料缺口供进料

符合

用;进料过程中采

取雾状水喷淋抑

尘。

(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

本项目为铁矿石加

工项目,不涉及有机废气排放。生产

符合

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

行集中收集治理。

过程中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均在密闭的钢瓦棚内进行,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2台布袋除尘器

处理, 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车间通过地面冲洗方式清理积尘。

(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

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

本项目在投产后将按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 并建立管理台账。

符合

、行业指导意见

(二)建材行业。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矸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 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

本项目铁矿石储存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生产过程中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均在密闭的钢瓦棚内进行,产生的含尘分期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十一)采矿行业。原矿石进行苫盖,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露天开采过程中采用湿式、干式

(带收尘)凿岩方式,矿山爆破采用微差、预裂、光面爆破方式,爆破后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矿石破碎环节设置高效除尘设施,矿石破碎后通过封闭运输皮带运至封闭料场。地下开采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并加

强通风井管控。

本项目为选矿项目,不采矿。

符合

2、项目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1.4-2。

表11.4-2项目与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一、总 体 要 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合理的机制砂石供应保障体系,产品质量符合GB/T14684《建设用砂》等有关要求,以I类产品为代表的高品质机制砂石比例大幅提升,生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超大型机制砂石企业产能占比达到40%,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的机制砂石占比明显提高,“公转铁、公转水”运输取得明显进展。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水耗达到相关要求,矿山建设、生产要符合DZ/T0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

建设规范》。培育100家以上智能化、绿色化、质量高、管理好的企业。

本项目为铁精粉生产企业,不单独生产机制砂石,在生产过程中, 经干磁选或品位低于10%(平均品位5%)的废矿石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做水稳材;经过二级磁选、尾矿回收后,平均磁性仅为1.5%的尾矿经处理为尾矿砂后,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做水稳材。

符合

二、多 措 并 举 保 障 市 场 供 应

(二)拓展砂石来源。规范砂石资源管理,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钼、钒钛等矿山的尾矿生产机制砂石,节约天然资源,提高产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建筑垃圾吸水率高等特点,鼓励生产满足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的砂石等产品。支持就地取材,利用开山、道路、隧洞、场地平整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料生产机制砂石,减少长距离运输外来砂石,满足建设需要。发展“互联网+砂石骨料”,构建机制砂石电子商务平台,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培育适合砂石产业的O2O、C2B等电商模式,实现砂石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交流、市场交易、物流配送、支付结

算、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机制砂石原料为铁精粉生产尾矿。

符合

3、项目与山东省工信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见表11.4-3。

表11.4-3项目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

, 推进绿色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开发、规模集约和矿地利用等原则,统筹建设大中型砂石矿产开发基地,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机制砂石企业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严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对工艺废 水、细粉和沉淀泥浆等加强回收再利用,实现近零排放,提高节水水平和设

备整体能效、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

本项目为铁精粉生产企业,不采矿,不专门生产机制砂石,在生产过程中,为实现干排矿,尾矿砂需清洗、脱水后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做水稳材料。本项目原料均存放、生产均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其中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引风机

+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符合

全发展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用先进工艺和本质安全型自动化装备,完善矿山开采、石料搬运和破碎、物料筛分和转运等工序的安全风险控制及职业病防护措施,从源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99%)处理+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生产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

求。

、鼓励联合重组

, 促进产业聚

鼓励企业以资源、资本、技术、品牌、市场等为纽带,通过实施兼并重组,压减、改造机制砂石低效产能,提升产业集中度。培育打造管理先进、装备精良、质量可靠、品牌突出的跨区域砂石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装备、建工、水泥、混凝土、物流等企业协同发展。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整合,鼓励发展砂石、水泥、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的产业园区,发挥集聚效应,减少全产业链二次物流量。鼓励砂石企业向下游延伸产业链,发展预拌砂浆、砌块墙材、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提升企业核

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本项目原料矿石全部外购, 经干磁选后的废矿石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做水稳材料;一级、二级磁选后的尾矿经水洗、脱水得到的尾矿砂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做水稳材料。

符合

、严格质量管控

, 推进综合整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建立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质量联动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档案制度。对正在开采的矿山,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的矿山,要依法停产整治或关闭,并追究其破坏生态环境相关责任。对废弃矿山,加大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力度,严禁以治理工程为名进行新的开采、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加强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砂石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运用综合

标准依法淘汰排放、能耗、水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采矿,仅选矿。

符合

4、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

79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4-4。

表11.4-4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一)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和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分区管理,山石资源开发要落实禁采区

退出、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政策,持续优化矿业开发

布局。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等手段,鼓励和支持

有实力的大型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对现有矿山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着力打造规模适宜、绿色发展、

本项目不采矿,仅选矿。

符合

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大型矿业企业。按照减

少布点、控制总量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矿山数

量和年度开采总量。各地新上普通建筑石材(主要用作砂

石骨料,下同)矿山原则上要设在集中开采区内。

(二)严格采矿权准入。山石资源开发实行资源储量和

生产规模双控机制,新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要与资源储量

相匹配。全省新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石材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其他用途的山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不得低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新设采矿权准入标准,严格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要求,切实提高新设采矿权准入门槛。对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和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远离“三区两线”可视范围、植被覆盖率低、能整体开发的山体,要整体出让、整体开发,严禁大矿小开、

本项目不采矿,仅选矿。

符合

一矿多开、一证多点。

(三)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

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将

山石资源开发矿山作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

本项目不采矿,仅选矿。

符合

快推进全省矿业转型升级,实现矿业绿色发展。新设山石资源开采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已有的山

石资源开采矿山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11.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十分重要,涉及到产业政策符合性、土地占用、交通运输、地质构造、通讯、电力、给排水及项目的经济性要求等内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本章节拟从地质条件、环境相容性、配套设施等方面综合论述本项目选址合理性。

11.5.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本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的位置见图3.4-1。综上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11.5.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占地内无不良地质,适宜建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具有水、电、暖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本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 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

11.5.3环境相容性分析

根据环评中有关环境功能区的划分,项目区各环境功能区划具体为: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当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地表水水体环境制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项目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因此,工程在此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1、环境空气

根据《临沂市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公告》可知,项目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评价区域内SO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NOx的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但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TSP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现状监测期间,因无河流总氮质量标准,总氮不做评价,溶解氧、BOD5、CODcr、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悬浮物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

3、地下水

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除2#上流庄西峪村监测点位硝酸盐(以N计)超标外,各点位的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硝酸盐(以N计)超标主要是由于氮素化肥的使用、污水灌溉农田等造成氮肥或含氮有机肥经降水溶解进入地下,造成浅层地下水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项目附近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各评价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因此,本项目附近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工程在此建设基本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11.6环境影响可行性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各评价点特征污染物浓度皆不超标,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仍然保持良好。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污水输送采用防渗沟渠,污水产生和储存处各构筑物及地坪均采取防渗措施

后,可以有效地防止项目建设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在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村庄居民的影响很小。

综合以上论述,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本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11.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应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项目选址水电供给

方便、地质条件良好,经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落实好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本身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发生事故时对周围村庄及敏感点不会造成急性严重伤害。综合考虑拟建项目的各项内外部条件,该项目厂址选择是合理、可行的。

第12章结论、措施及建议

12.1结论

12.1.1项目概况

临沂皓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占地面积7542m2。预计于2022年

6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形成年加工铁矿石25万吨的生产规模,可实现年销售收

入15000万元,年利润总额868万元;职工定员2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

7200小时,投资回收期6年。

12.1.2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

12.1.2.1符合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12.1.2.2符合环保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企业限批,不属于局部禁批或限批,亦不属于区域限批,可满足建设项目审批的原则要求,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山东省各项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12.1.2.3选址合理

本项目选址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占地内无不良地质,适宜建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具有水、电、暖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12.1.3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土石分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

和二级破碎粉尘。

①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粉尘:在密闭钢瓦棚内运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在密闭钢瓦棚内运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致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表5标准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等效排气筒粉尘排放速率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卸料粉尘、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泥土&废矿石装车粉尘、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

针对卸料粉尘、精品碎矿石、废矿石上料堆尘、泥土落料粉尘、泥土&废矿石装车粉尘、堆场扬尘、未收集的土石分离投料&土石分离&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粉尘,采取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可降低90%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d)抑尘、定期清扫等措施,可降低60%的粉尘排放。

综上,采取治理措施后,粉尘厂界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尾矿处理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其中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一

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圆盘给料机、棒磨机、一级磁选机、二级磁选机、尾矿清洗机、脱水筛、旋流分离器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80~100dB(A),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土、废矿石、尾矿砂、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的沉淀尾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筛网、废衬板、废絮凝剂包装袋、废润滑脂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采取措施包括外售做水稳材料、外售做矿坑回填材料、外卖废品收购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等措施。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12.1.4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评中有关环境功能区的划分,项目区各环境功能区划具体为: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当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地表水水体环境控制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项目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因此,工程在此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1、环境空气

根据《临沂市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公告》可知,项目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评价区域内SO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NOx的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但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TSP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现状监测期间,因无河流总氮质量标准,总氮不做评价,溶解氧、BOD5、CODcr、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悬浮物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Ⅲ类标准、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

3、地下水

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除2#上流庄西峪村监测点位硝酸盐(以N计)超标外,各点位的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硝酸盐(以N计)超标主要是由于氮素化肥的使用、污水灌溉农田等造成氮肥或含氮有机肥经降水溶解进入地下,造成浅层地下水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项目附近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各评价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因此,本项目附近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工程在此建设基本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12.1.5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

(1)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具有良好效果,能够将工程的环境影响控制到较低的水平。

(2)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尾矿处理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企业应对所排废水水质进一步严格控制,在日常生产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保护地表水资源。厂内泥浆罐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存放事故状况下的废水,以避免事故废水排放造成的不利影响。

3、地下水

本项目废水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是废水的产生、输送、存储等环节。本项目污水输送采用防渗沟渠、管道,污水产生和储存处各构筑物及地坪均采取防渗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止项目建设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工程投产后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的原有利用价值。

4、声环境

本项目投产后昼间、夜间厂界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工程投产后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在加强对固体废物转运过程的现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处置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

根据项目厂址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不存在点位超标,土壤环境现状较好。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将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因此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7、生态保护

本项目未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建设,在做好场地绿化和硬化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为环境所接受。

12.1.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脂(俗称黄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火灾、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和废水泄露。本项目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

生产设施、泥浆罐的维护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废气、废水满足排放要求。泥浆罐应配套建设围堰,兼做事故水池用。

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2.1.7环境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本项目所采用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技术成熟,经济合理,效益明显、可操作性强,在此基础上能够保证本项目实施后,实现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

12.1.8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及污染物倍量替代

1)大气污染物

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38号),需要进行总量指标确认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涉排放主要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核算规则只要有1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超过或达到1

吨(氨氮0.1吨)的,纳入管理台账,不足的豁免总量指标管理。本项目废气外排污染物中PM10排放总量为2.203 t/a。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因此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需要2倍削减替代。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粉尘排放量为2.203 t/a,替代值为粉尘4.406 t/a。2)水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厂区一级沉淀池+泥浆罐,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COD、氨氮总量指标。

12.1.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是一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只要采取适当而必要的环保措施,进行合理的环保投资,将使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1.10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为保护环境,保证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本项目应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操作参数,从而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12.1.11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应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项目选址原料供应充足、交通运输便利、水电供给方便、地质条件良好。经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落实好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本身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发生事故时对周围村庄及敏感点不会造成急性严重伤害。本项目在《沂水县沙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沂水县沙沟镇的总体规划要求,故拟建项目选址合理。

12.1.13总结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的建设选址符合沙沟镇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未列于国家环保总局关于“10类不得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之中,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工程建设也将不可避免的对周围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同时,本工程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只要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行发展。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村东南430m。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项目区域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沂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3-B2-03),项目距离SD-13-B2-03红线区17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根据项目所在地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实施后采取的各污染物治理措施均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属于铁矿石加工项目,使用铁矿石为原辅材料,原料来源较广;本项目消耗电能和水资源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可以认为,企业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12.2措施

本项目必须采取的环保措施详见表12.2-1。

表12.2-1“三同时”环保措施项目汇总表

12.3建议

(1)选购设备时应订购质量好、声功率级低、高效节能的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污染。坚持对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清洁及正常运行。

(2)加强现场管理,对固体废物应首先分类,并登记,堆放到指定场所。

(3)企业应加强技术研发,关注同行业先进技术的应用。

(4)加强全厂节能降耗工作,设立专职的能源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各车间能源定额计划、统计及定期巡检等具体工作。

      1.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照ISO14000标准要求,逐步理顺全厂环境管理关系,抓好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同时,应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改进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 对厂区合理布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生产区及厂区周围等应加强绿化,绿地要乔灌草合理搭配,以改善环境小气候。

      3. 加强生产工艺控制和物流管理,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的发生,严格按规程操作,杜绝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生产有效平稳地进行。

      4. 本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并在工程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在取得排污许可证、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自主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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