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1-000060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高桥镇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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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高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高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规范高桥镇地质灾害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上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高桥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高桥镇行政区内达到中小型以上等级的自然地质灾害。
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分工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大高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力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桥镇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中小型以上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并成立高桥镇突发事件应急中队,适时开展突发性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一)高桥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高桥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镇政府领导、镇武装部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和镇国土资源所、镇乡建办、镇水利站、镇民政办、镇党政办公室、高桥镇中心学校、高桥镇卫生院、高桥镇派出所等负责人组成。
组 长:王家祥
副组长:戚树峰
成 员:石绍庆 耿生德 王烈波 窦德亮 郑录成
李 东 林付军 张 涛 赵欣东 李发胜
赵同存武玉泉武兴国武传满邱长军
朱信年王兆才张现法 李化祥孙光建
阚兆军张亮东段宝元刘乃红朱善兵
张德会庄会文李兆太王兆余王兆峰
李明军 王立国公丕涛王光福张明山
张兆雷李富涛张纪东王升吉袁中义
张德国孟祥才林永杰公丕海付玉广
张在波张在德张永才张宗德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高桥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戚树峰兼任,成员:石绍庆、耿生德、王烈波、王立国。
(二)高桥镇突发事件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负责应对高桥镇突发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迅速有效地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判断灾害影响范围及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
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险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具体措施。
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高桥镇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主要职责
高桥镇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组由民兵连、派出所人员、学校年轻骨干教师及卫生院年轻急救队伍组成。主要职责:协助处理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救护,由镇突发性事件指挥部统一指挥,由应急民兵连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高桥镇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组织和职责分工
高桥镇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应急组、灾害险情评估组、医疗救治组、现场治安组、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其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灾情类型职能站所长、受灾村行政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抢险应急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研究对策;负责联络抢险应急组、灾害险情评估组、医疗救治组、现场治安组、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
2.抢险应急组
组成人员:由高桥镇武装部长任组长,受灾村行政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从各站所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遇险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完成东川区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3.灾情评估组
组成人员:由高桥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任组长,高桥镇派出所所长、灾情类型职能站所人员、受灾村行政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情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负责对灾害点现场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灾害的危险隐患点,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产生灾害措施;提供灾害发生的详细准确的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意见。
4.医疗救治及防疫组
组成人员:由高桥镇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卫生院院长、计生服务所所长任副组长,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所其他同志任成员。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安排救治现场和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负责做好灾区防疫工作;负责镇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5.现场治安组
组成人员:由高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高桥镇派出所、司法所的领导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完成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6.物质保障组
组成人员:由高桥镇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民政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受灾村行政负责人为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调动、存放、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须品,负责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完成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7.灾后重建组
组成人员:由高桥镇人民政府安排一名领导任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灾后恢复与重建方案,及时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校舍、医院等;帮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高桥镇相关部门以及担负应对突发事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高桥镇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三、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设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灾人员的组成
抢险救灾人员主要由高桥镇民兵应急小分队、高桥镇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组、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的基干民兵组成,灾害规模较大时,请求上级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或请求上级支援。
抢险救灾人员由抢险应急组统一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二)应急、救助设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物质保障组要注意做好平时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
四、自然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在自然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桥镇将加强汛期、防火期等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村主要负责人以鼓锣、吹哨来发出预警信号,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根据实际情况报告高桥镇党委、政府,镇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调集抢险救灾小分队奔赴灾区,组织人员撤离、财产转移,进行抢险救灾。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赶往灾区抢救伤员,镇派出所和司法所前往灾区维护社会治安。
五、防汛抗灾值班期间,领导组成员、各组组长、值班人员、应急分队成员的手机要确保畅通;发生自然灾害时,以鼓锣或吹哨为预警信号,电话、手机、对讲机为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时转移路线、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动员受灾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包扎医治,重伤员送区、市医院进行抢救,并由医务人员对灾区进行统一消毒防疫,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的卫生,及时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在实施中出现的具体情况,由镇国土资源所、水利站、民政办适时修订并报高桥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本预案由高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