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1-000061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高桥镇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
标 题: | 高桥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高桥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桥镇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高桥镇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镇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镇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和交管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应急救援队牵头,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村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救援队人员的伙食、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民政所、综治办牵头,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初步调查,我镇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汽油、氧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汽油:加油站
(二)氧气:卫生院
(三)液化气:液化气站
(四)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镇应急救援分队负责事故抢险,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镇安监办和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县安监局和县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安监办:0539-2441108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派出所和交管所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镇安监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3、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一)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
(二)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人员变动情况,由该职位继任者承担相应职责。
(三)本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