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索 引 号: | yishuiycjd2276811/2021-000006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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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街道政务公开水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订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了解当下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具体内容、操作流程等;把握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培训方式
(一)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熟悉了解《条例》规定的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集体学习。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由各部门利用例会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并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自主学习。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不但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更为重要,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学习中,要将政务公开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考核列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方法,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四、培训要求
街道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