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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2-000000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2-03-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沂水县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沂城街道办事处实际需求,经街道委、办事处研究并报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街道公开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80个,其中城镇岗位120乡村公益性岗位260个。

二、招聘对象

1.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具有沂城街道办事处户籍或沂城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 45 周岁以上、男性 55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5.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正在其他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均不得报名城乡公益性岗位。

四、招聘程序

沂城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社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过程进行指导把关

1.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3月23-3月27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需持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沂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相关家庭成员页。

2.民主评议。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城镇公益性岗位分别由各村居(社区)民委员会和沂城街道办事处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各公益岗位的职责要求,根据人岗匹配度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

3.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办事处审核后,在本村居(社区)进行公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沂城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县级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会同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5.岗前培训。上岗前进行两天岗前培训,主要围绕“感党恩、知敬畏、保安全、提技能、守纪律、做贡献”六个方面开展,掌握本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

6.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村居(社区)负责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各用人单位负责与城镇公益性岗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及时组织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岗位管理

1.日常管理。城镇岗位和乡村岗位分别由各用人单位和各村居(社区)民委员会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实行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2.监督管理。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用人单位和各村居(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由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76562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25191231

 

附件: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沂水县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3

附件【附件1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4).xlsx
附件【附件1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4).xlsx
附件【附件2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2).xlsx
附件【附件2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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