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东头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27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发布日期: | 2021-12-1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11 | ||
标 题: | 院东头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全镇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预案
(一)食品药品应急预案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并报上级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全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
③负责向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④审定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食品药品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对有潜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村委会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期间的媒体导向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村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在2小时内向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
(一)当发生重大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由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二)当发生一般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并立即派出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请镇工作组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伤害时,协助镇政府派出的应急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人员和受害人员,同时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救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政府做好事件后续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终止一周内,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应向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